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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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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4-01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的主要产品和用途

主要产品为锌锭、锌合金、电力、铅精矿、锗精矿、银精矿、镉锭、超精细锌粉、硫酸及副产物铅渣、铜精矿等,锌金属主要用于镀锌、压铸合金、氧化锌、黄铜、电池等领域。铅金属主要用于铅酸蓄电池、铅材和铅合金,其他用途还包括氧化铅、铅盐、电缆等其他铅产品。

(2)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

公司原料焙烧矿经一次浸出得到中上清和底流,中上清经一、二、三段净化工序后,净化出滤液,滤液经电解和熔铸工序后,冶炼成锌产品;底流经二次浸出得到滤液和渣,滤液返回一次浸出,渣经银浮选、压滤、回转窑挥发、多膛炉、吸收塔等工序处理,产生浸出渣(含银)、浸出渣(含铅、锌、锗、镉)、次氧化锌及亚硫酸锌等。

(3)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包括生产模式和销售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铅锌矿的开采、选矿、铅锌金属的冶炼及附属产品的提炼。公司的生产模式为采、选、冶及资源综合回收一体化生产结合电力销售的有限多元化模式。自有矿山富乐铅锌矿及全资子公司德荣矿业、向荣矿业和宏泰矿业负责铅锌矿的开采和选矿,为公司冶炼业务提供原料;公司硫酸厂通过对硫化锌精矿进行脱硫处理,产出焙烧矿及硫酸;公司直属锌厂负责将锌精矿脱硫后的焙砂矿加工为锌锭(锌水)并提取银、锗、镉等附属产品;超细锌粉厂负责将粗锌加工成锌厂冶炼过程中的辅料,同时将镉饼和超细锌粉直接对外销售;综合利用厂负责对浸出过程中产生的废渣-浸出渣进行综合回收利用,产出氧化锌粉、高氯粉及蒸汽等原料及辅料;公司腊庄电厂所发电力全部对外销售。

销售模式为直销方式,具体采用现货销售、点价销售、期货交割等销售方式。其中锌锭结合不同销售区域、季节变化和消费情况,参考LME的铅锌产品价格走势、上海期货交易所或相关金属商品网发布的价格进行定价;公司借助电商采销招标平台对原料采购以公开招标及竞价为主要方式确定加工费扣减金额,参考上海有色网、伦敦金属交易所等公布的铅、锌产品价格,按照精炼产品市场价格扣减加工费的方法测算价格,保证原料采购价格的公允。

本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富锌公司新增菜籽油产品,采用直营和网络销售模式。

(4)公司在全行业或区域市场的市场地位、竞争优势等情况

公司在有色金属铅锌行业上市公司中总股本和总资产都相对较小,但公司产业链较为完整,生产管理规范,经过长期的耕耘,在同行业中具备一定的知名度。目前拥有向荣矿业、德荣矿业和宏泰矿业100%股权,拥有富利铅锌矿60%股权,鸿源实业51%股权,原料自给率约25%-30%。目前公司产成品锌锭产能12万吨/年;综合利用厂处理浸出渣能力12万吨/年;产成品硫酸厂硫酸实际产能14万吨/年。

公司所属生产单位腊庄电厂装机容量6万千瓦,参股设立了兴义黄泥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省罗平县老渡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兴义黄泥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装机容量为10万千瓦,公司持股33%,老渡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装机容量为3.75万千瓦,公司持股37%。

报告期内,公司建成投产年产一万吨菜籽油生产线及配套项目,扩大收入来源及盈利增长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4-013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下午3: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2024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董事,并通过电话确认。公司实有董事8名,本次会议发放表决票8张,收回有效表决票8张。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2024年3月30日发布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预案;

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417,781,683.0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031,780,117.78元,资产负债率57.26%;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38,010,629.85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1.8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亏损20,913.10万元。

根据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公司2024年全年计划实现营业收入20-23亿元。

提示:2024年公司财务预算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4KMAA1B0022号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确认,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预计亏损209,131,002.2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78,433,332.06元,加上年初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455,330,347.25元,年末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数为-633,763,679.31元。

鉴于本公司2023年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值(即累计尚有未弥补亏损),尚不具备向股东分配股利的条件,故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的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6、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长)2023年度薪酬》的预案;

根据《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及中层管理人员年薪方案》,公司按责、权、利原则,以公司业绩、生产经营单位业绩和公司机关部门业绩三个维度并按分管权限和不同权重对应考核,确定各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2023年度经营状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进行考评,并结合近几年经营情况和薪酬执行情况及罗平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薪酬分配建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2023年1月-2023年12月)业绩进行考评,确定了各位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考核结果。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长)2023年度薪酬》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7、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24-014”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该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8、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内部控制机制。报告期内,云南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公司内控管理提出整改要求,公司及时按照要求完成整改,通过整改并进行持续优化。内部控制制度具有针对性、合理性,内控体系设计和执行有效。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依法、合规。

该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9、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23-016”的公司《关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0、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拟对外捐赠》的预案;

为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2024年度拟对外捐赠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用于乡村振兴及公益事业项目。

本次公司拟对外捐赠事项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本次捐赠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对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捐赠事宜。

1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4KMAA1B0022《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839,689,648.05元,公司实收股本为323,395,267.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24-017”的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1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智能预选抛废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普定县向荣矿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智能预选抛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23-022”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智能预选抛废项目的公告》。

1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兴义黄泥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拆借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23-019”的公司《关于向兴义黄泥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拆借资金的公告》。

1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再暂提2年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23-018”的公司《关于继续再暂提2年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的公告》。

15、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审议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23-021”的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16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24-023”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议案中2、4、5、6、7、9、10、11、15项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4-023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10: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罗平县九龙镇长家湾本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其中议案2、3、4、6、7、9并经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作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将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4年4月18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寄:云南省罗平县九龙镇长家湾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6558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4年4月18日下午17: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云南省罗平县九龙镇长家湾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登记时间: 2024年4月17日至4月18日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赵 静

联系电话:0874-8256825

传 真:0874-8256039

电子信箱:948534951@qq.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罗平县九龙镇长家湾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 编:655800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14

2、投票简称:锌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例如:如股东先对某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该议案以先表决的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若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无法再对本次会议任何议案作出相反的表决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2024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意见表

注:1、每一议案均有“同意”、“反对”、“弃权”三种意见,请在确定意见的□内表示你的意见。

2、每一议案只能有一种意见,多选意见或不选意见均视为对该项议案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4-014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下午5:00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2024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经电话确认。公司实有监事5名,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实际到会的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预案;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预案;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鉴于公司2023年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不具备向股东分红条件,作出的“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符合《公司章程》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预案;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内部控制机制。报告期内,云南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公司内控管理提出整改要求,公司按要求完成整改。通过整改并持续优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针对性、合理性,内控体系设计符合公司管理要求。本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确保了公司经营管理依法、合规。

6、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监事会同意拟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深交所主板审计业务要求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任期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7、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未弥补亏

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预案。

监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中第1、2、3、4、6、7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4-024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平锌电”)近日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昆明市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现将《民事裁定书》的具体内容及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投资者与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共1020件,涉案金额423,402,128.19元。上述案件中,有三起案件为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认购人起诉公司的案件,涉案金额为240,639,061.50元,该三起案件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完成终审并驳回诉讼请求后,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请再审申请,经最高院裁定,指令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003号公告;个人投资者诉公司案件1017起,涉案金额182,763,066.69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018号、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1-065号、2022-039号、2022-040号、2022-078号公告。

所有起诉案件中,公司已收到法院判决102起,并根据判决书已向102名投资者支付5,338,980.60元(含诉讼费);前期共与461名投资者签署和解协议,已向461名投资者支付投资损失44,891,532.44元(含诉讼费)。

本次共收到122名投资者诉讼裁定书,公司与122名个人投资者已签署和解协议,并已向122名投资者支付投资损5,411,638.00元(含诉讼费)。

二、本次收到昆明市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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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昆明市中院出具的裁定书中,涉及122名个人投资者诉讼,涉案金额共计13,832,177.47元。目前公司与122名投资者达成和解,已向122名个人投资者支付和解赔偿金5,411,638.00元(含诉讼费)。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昆明市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公司前期已对全部投资者诉讼案件计提预计负债7,798.72万元,预计本判决对公司本期或后期利润数无影响。

五、其他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共与583名投资者签署和解协议,共已向583名投资者支付投资损失50,303,170.44元(含诉讼费);根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应向102名投资者支付5,338,980.60元(含诉讼费),已向102名投资者支付5,338,980.60元(含诉讼费)。

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者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信息披露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云 01 民初 4127 号、2177号、3928号、2168号、2169号、2171号、2172号、2173号、2174号、2167号、2176号;(2021)云01民初4224号之三、3144号之二、4226号之五、3741号、3742号、3772号之二、519号、4226号之六、4228号之五、4225号之一、2835号、2836号、4442号之七、4521号、4199号、4200号、4201号、2178号、5871号、5872号、5873号、5874号、5875号、5876号、5877号、5878号、5879号、5880号、5881号、5882号、5883号、 5884号、5885号、5886号、5888号、4413号之二、3772号之三、3855号、4228号之六、4634号、5883号之一。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4-016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审众环”)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第十五条规定: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8年的,应当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内部程序、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10年。

鉴于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连续聘任期限,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再续聘其为财务审计机构,拟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信永中和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需重新选聘2024-2026年度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1 基本信息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人。

中审众环2022年经审计总收入213,165.0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267.5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4,541.58万元,批发和零售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家

1.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1.3 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2、项目信息

2.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武兆龙,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承做过大型省属国有企业审计、上市公司审计、新三板审计等项目工作;熟悉企业政策、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审计准则,从事证券工作16年,现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上市公司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求球,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承做过大型省属国有企业审计、上市公司审计、新三板审计等项目工作;熟悉企业政策、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审计准则,从事证券工作10年,现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部门主任,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复核上市公司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杨曼辉,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工作,现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云南亚太分所副总经理,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最近 3 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2 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杨曼辉和项目合伙人武兆龙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求球最近3年未收(受)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2.3 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武兆龙、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求球、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曼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4审计收费

2024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5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该费用系公司电商平台公开招标程序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信永中和,信永中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连续聘任期限,为进一步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拟不再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经过公开招标,公司拟改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信永中和、中审众环进行了沟通,信永中和、中审众环已明确知悉,对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确认无异议。信永中和、中审众环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选聘2024-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拟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

2、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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