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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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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47版)

2024-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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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张坚,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在天职国际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许雯君,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史志强,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经公司与天职国际协商,参考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确认2024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168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费用不超过146万,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费用不超过22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如果审计服务范围增加,届时根据实际增加的工作量,双方可协商增加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职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会议决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30日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4-12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与中远海运财务公司

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于2021年12月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金融服务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将在其经营范围内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要求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目前,公司与财务公司已开展了存款等金融业务。2024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将与财务公司持续发生存、贷款等一系列金融业务,现结合公司与财务公司已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情况,对2024年与财务公司持续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5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与中远海运财务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航控股”)和财务公司同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财务公司属于关联法人,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王善和、林健、朱火孟、李建春、黎华属于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该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外部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以上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港航控股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每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84亿元,84亿元构成为资金单日最高存款结余62亿元,未来集中采购约12亿元,年资金存量增加10亿元;存款利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或吸收集团成员存款的利率。

2、每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最高未偿还贷款本息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贷款利率及收费标准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或发放集团成员贷款的利率。

3、财务公司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授信额度为不超过10亿元。

二、2023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存款余额为109,210万元,贷款余额为0元。

三、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介绍

名称: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滨江大道5299号8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晓斌

注册资本: 195亿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698814339L

成立日期: 2009年12月30日

股权结构: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1.2083%,中国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1258%,其余股份由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成员单位持有。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成员单位的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代客普通类衍生品交易业务(仅限于由客户发起的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人民币外汇掉期产品的代客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主要业务及相关财务数据

1、历史沿革

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30日。因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与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重组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及吸收合并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等有关事项的批复》(银保监复[2018]75号),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更名为“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主要业务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拥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28条、29条全部业务资格。依据有关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法律法规规定,为财务公司成员单位提供金融财务服务。包括存款服务、信贷服务、清算服务、外汇服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3、相关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2,045亿元,总负债1,805亿元,净资产240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亿元,实现净利润12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根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要求提供一系列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存款服务、结算服务、贷款服务及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财务公司吸收公司集团成员存款的利率,参照相应的市场利率(指独立第三方商业银行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在相同服务所在地或邻近地区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确定;除符合前述外,财务公司吸收公司集团成员存款的利率,也应参照财务公司吸收其他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财务公司向公司成员单位发放贷款的利率,参照相应的市场利率(指独立第三方商业银行在日常业务中根据正常商业条款在相同服务所在地或邻近地区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按照公平及合理的原则确定;除符合前述外,财务公司发放公司集团成员贷款的利率,也应参照财务公司发放其他单位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关于清算服务,除中国银保监会另有规定外,财务公司暂不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关于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汇服务等,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参照独立第三方商业银行向公司集团成员提供同种类型服务所收取的手续费;参照财务公司向其他相同信用评级第三方单位提供同种服务的手续费。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旨在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分散投资风险,获取安全、高效的财务管理服务,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财务公司从事的非银行金融业务属于国家金融体系的一部分,受到国家监管部门的持续和严格监管,且公司与财务公司2021年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中约定,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因此,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利益得到了合理保证。

财务公司作为中远海运集团控制的子公司,资产情况优良、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已经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并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处置预案,进一步保证了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资金安全,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贷款风险。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发生存款、贷款等业务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同意将预计2024年与中远海运财务公司持续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发生存款、贷款等业务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