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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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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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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表中: 1、“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中的“披露日”选取2024年2月29日,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未经审计。2、“其他关联方”为根据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内将构成本公司关联方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3、其他关联方费用包括住宿服务、会务服务、接受劳务及其他相关服务,具体交易明细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4、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注1:关联交易的住宿服务为关联方(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郁敏珺对其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或控制的企业)向公司提供的住宿、会务服务等服务。由于该项下关联方数量较多,且单个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小,为了加强公司选择住宿服务提供方的灵活性和独立性,公司对住宿服务关联交易金额进行统筹管理。

二、关联各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上海广电股份浦东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郁敏珺对上海广电股份浦东有限公司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或控制,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基本情况如下: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南京广电锦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胡蓓担任南京广电锦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基本情况如下: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北京锦越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郁敏珺对北京锦越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或控制,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基本情况如下: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4、上海浙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郁敏珺对上海浙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或控制,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基本情况如下: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5、北京锡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郁敏珺对北京锡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或控制,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6、上海翌成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郁敏珺对上海翌成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或控制,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7、上海翌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郁敏珺对上海翌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或控制,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8、上海暻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郁敏珺对上海暻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或控制,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9、北京虹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郁敏珺对北京虹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或控制,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10、上海墨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郁敏珺对上海墨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或控制,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11、上海盛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郁敏珺对上海盛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或控制,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12、上海佰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盛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郁敏珺对上海佰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有重大影响、共同控制或控制,其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提供设计管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及装修改造咨询服务、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招商代理、委托管理、承租物业、住宿服务等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定价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所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2023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5%,主要是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所致。预计大部分关联交易业务系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预计将增厚公司营业收入,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82 证券简称:锦和商管 公告编号:2024-009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及租赁

合同履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担保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拟担保金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租赁合同条款范围内提供租赁合同履约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协议为准。

● 担保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下一年对外担保额度事项之日。

● 上述担保的反担保情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4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情况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资金,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向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内容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信用品种,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实际办理授信及融资过程中,需要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司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按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担保,以确保控股子公司获得融资,促进其业务发展。担保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下一年对外担保额度事项之日。

(二)2024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租赁合同履约担保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开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预计2024年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含新设立子公司),以及各下属子公司(含新设立子公司)之间拟新增租赁合同履约担保,该等履约担保将在在租赁合同条款范围内提供,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协议为准。公司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时,以持股比例为限。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含新设立子公司),其中,公司已为现有控股子公司提供租赁合同履约担保并将延续至2024年度的情况如下:

二、授权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本次预计范围内具体实施担保事项:

1、授权董事长决定每一笔担保的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担保事宜;授权董事长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协议等必要文件。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租赁合同条款范围内提供租赁合同履约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协议为准。

3、超过本次授权担保范围之后提供的租赁合同履约担保,须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下一年对外担保额度事项之日,以上授权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及租赁合同履约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预计实施履约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如下:

1、上海锦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永嘉路570号2号楼3楼305单元

法定代表人:郁敏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停车场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2、上海史坦舍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169号2号楼208室

法定代表人:郁敏珺

经营范围: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商务服务、会展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办公家俱租赁、房屋租赁,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的销售,物业管理,投资咨询,停车场(库)经营管理。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3、上海锦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永嘉路570号2号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郁敏珺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资产管理,停车收费,商务咨询(除经纪),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品牌策划,纺织、服装、日用百货的设计、展示、销售,广告的设计、制作,物业管理。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4、上海锦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329号2幢228室

法定代表人:郁敏珺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资产管理,商务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创意服务,停车收费。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5、上海锦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望达路19号B3-B401d单元

法定代表人:郁敏珺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创意服务,停车场(库)经营管理。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6、上海劲佳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愚园路315号922室

法定代表人:郁敏珺

经营范围:文化产业投资,实业投资,创业投资,物业管理,投资管理,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舞台设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除经纪),包装设计,图文设计,创意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7、上海锦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1199号4幢

法定代表人:吴晓梅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停车场(库)经营管理,商务信息咨询。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8、杭州锦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水门南弄3号10幢1011室

法定代表人:郁敏珺

经营范围:服务:企业管理及咨询,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商务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品牌策划,停车场管理。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9、上海翌钲众创空间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10号6号楼403单元

法定代表人:郁敏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法律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登记代理;知识产权代理;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票务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赛事活动策划;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翻译服务;计算机网络科技、计算机信息技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10、上海和矩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169号管理楼号1号楼(对应产证9幢)六层606单元

法定代表人:郁敏珺

经营范围:商务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办公家具租赁,会展服务,停车场(库)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投资咨询,健身服务。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上述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已授权董事长签署与本次新增担保相关的协议等必要文件,实际担保金额以租赁合同标的金额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外币按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换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 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0.89%。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进行授权。

特此公告。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82 证券简称:锦和商管 公告编号:2024-010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4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9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47,495,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5,278,000.00元,上述款项已于2020年4月15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93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1.24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3,260.8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含 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包含首次公开发行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有一定流动性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公司年度报告事项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披露的《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0.00元。

2023年2月27日,本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陆续将节余募集资金5,750.3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3年4月7日完成所有募集资金账户及理财账户销户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披露的《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5,750.3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披露的《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3,260.8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截止2020年4月30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457.44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已于2020年6月5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4803号《关于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本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7,457.4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6日披露的《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实际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子公司上海锦静系“越界金都路项目”的运营管理方,同时也是预先投入投资项目资金的实施主体,本次“越界金都路项目”募集资金置换为置换截至2020年4月30日上海锦静实际预先投入的项目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包含首次公开发行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有一定流动性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公司年度报告事项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披露的《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0.00元。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处于前述决议有效期内,额度未超出审议范围,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未超募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711.85 万元(具体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银行实际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相关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2月第二次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注1:根据招股说明书,“越界金都路项目”项目物业租赁期限20年,预计收入合计7.36亿元,预计净利润合计1.47亿元,项目尚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该项目尚处于投入运营的早期,且前期受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公司后续将持续推进业务开展以实现预计效益;

注2:“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中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正数,系2020年度以及2021年本公司因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结转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后的金额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03682 证券简称:锦和商管 公告编号:2024-011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产品种类:安全性高、有一定流动性的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银行、信托、证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专业理财机构购买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将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有一定流动性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因此投资的预期收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发挥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有一定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银行、信托、证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专业理财机构购买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及额度

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有一定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为方便办理,拟提请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经营层负责具体办理。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有一定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银行、信托、证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专业理财机构购买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期限

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额度事项之日止有效。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会选择规模实力较强、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的专业理财机构,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金额不超过4亿元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有一定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为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建立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专业机构稳健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下转1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