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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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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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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原名为莱芜钢铁集团泰东实业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25%的股权。住所为济南市钢城区双泉路,注册资本6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魏传华,经营范围:焊管、铁合金、钢材、耐火材料、脱氧剂、冶炼辅料、草绳、法兰盘、水处理剂、合成渣、KR脱硫剂、钙铁粉、改质剂、覆盖剂、脱磷剂、脱硅剂、复合脱氧剂、铝质脱氧剂、碳化钙的生产销售;木材、建材的批发零售;机械、铆焊、废钢加工;设备安装;厂内运输;房屋、设备租赁;钢铁冶炼废渣加工销售;锻造加工;钢压延加工;机械零部件加工;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进出口的除外);工业包装服务;带钢包装材料的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乙炔气生产销售,乙炔气瓶检测(限分公司经营);污泥压球;劳动力外包;热电偶、取样器、复合探头的生产销售;挡渣器、石墨的生产销售;草编制品的生产销售;包芯线的生产加工;连铸机钢坯火焰切割作业劳务分包、炼钢铁水脱硫作业劳务分包。

20.山东金鼎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原名为莱芜钢铁集团金鼎实业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4%的股权。住所为济南市钢城区钢都大街东首,注册资本52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开强,经营范围:散装食品、冷冻冷藏及常温保存食品销售,卷烟、雪茄烟零售,客房,饮料、冷冻饮品的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餐饮服务;工业管道防腐、保温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无压力管道安装、防腐、维修;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应;供水管道安装维修;钢制品及绿色墙材开发;新型型材生产加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室内环境监测;家政服务;广告业务;房屋修缮;绿化养护;花卉苗木、草坪、蔬菜种植销售;门窗批发、安装;干洗服务、太阳能安装;炉具维修;钢材、建材、建筑陶瓷、消防器材、焊接材料、管材、管件、灯具、水泥制品、装饰材料、工程机械、电气机械及配件、铸件、仪器仪表、液压件、汽车配件、文体办公用品、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产品、电子产品、电线电缆、通讯器材、环保设备及配件、炉具、水电暖器材、轴承、水处理剂、乳胶漆、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日用百货、化妆品、针织品、服装、鞋帽、家具、劳动防护用品、水产品、水果批发零售;为企业提供现场污水处理服务;针织纺织服装、特种劳动防护服装的加工销售;热力供应;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乐园服务;老年人养护服务;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苯、丙烯酸清漆、醇酸漆稀释剂、粗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含一级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含一级易燃溶剂的油漆、辅助材料及涂料、煤焦油、石脑油、洗油、重质苯、蒽油乳剂、煤焦沥青、杂酚、萘、氢氧化钠的销售;射击、射箭馆场服务(以群众娱乐为主);娱乐性军事训练、体能拓展训练服务;室内外休闲健身服务;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

21.山东莱钢建设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莱钢资产经营管理(青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住所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39号,注册资本102,6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李涛,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承包境外冶炼、房屋建筑、钢结构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一般经营项目:建筑工程设计、工业建筑、设备安装、民用建筑,预制构件,机械加工,金属结构制安,建筑装饰装修,机械化施工运输,工业炉窑,食宿、房屋租赁服务(限分公司经营),铝塑门窗加工安装,防腐保温施工,房屋修缮,轧辊生产销售,新型建材、建材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机电产品的批发零售,房地产开发,粉末冶金,汽车零部件制造;钢材销售;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工程机械租赁、设备租赁;铁路工程施工,中低速磁浮列车轨道产品制造、安装及销售,钢结构车站制造及安装,桥梁钢结构制造,中低速磁浮列车轨道工程总承包(以上项目限分支机构制造)。

22.莱芜钢铁集团淄博锚链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5%的股权。住所为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寨里镇黑旺村北,注册资本418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洪涛,经营范围:锚链、海洋系泊链及附件生产、销售;建筑材料、服装、砂轮、钢材、煤炭、矿石、耐火材料、生铁块销售;机械加工;货物进出口;房屋租赁;劳务输出。

23.山东鲁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住所为山东省钢城区钢城大街8号众赢创富中心大楼4层,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占辉,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总承包及工程监理;工程项目造价、勘察设计、技术开发服务、管理及投资咨询;设备监理,项目招标代理及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以上项目须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屋租赁。

24.山东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山东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注册地址为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4号楼19层,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兴强,经营范围:钢铁生产用原材料、钢铁产品及其副产品销售、代理、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和初步加工;进出口业务;有色金属及制品、金属材料及制品、煤炭及制品、炼焦产品、黑色金属矿、有色金属矿、建材、木材、化学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和塑料制品、化肥、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销售;谷物、豆类、薯类、棉花批发销售;纺织品、服装、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销售;经济贸易咨询;翻译服务。

25.山东钢铁集团日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山东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住所为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临钢路1号,注册资本2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顾志国,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进出口;国际货运代理;钢材、矿产品、煤炭(不含市区露天散煤)、焦炭、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国家专项许可产品)、化肥、建筑材料、木材、纸浆、初级农产品、纺织品、日用百货、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销售;商务信息咨询;翻译服务;废旧物资回收。

26.山东莱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山东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住所为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路39号,注册资本60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台俊利,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批发零售:农畜产品,纺织品,服装,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涉及前置审批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27.山东莱钢永锋钢铁有限公司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4.37%的股权。注册地位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3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董和玉,经营范围:配套炼铁炼钢系统工程;钢压延加工;对工业项目的投资;建材、钢材、木材、机电设备(不含小轿车)、工业清洁煤、焦炭、五金交电、矿产资源销售(国家禁止买卖的矿产资源除外);销售型钢、板带钢、炼钢炼铁副产品;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动力供应,技术合作;搬运装卸及物流服务;集中供热;信息技术服务(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代客理财等业务)。

28.山东钢铁集团永锋临港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参股公司。注册地位于山东省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坪上镇黄海八路0001号,注册资本871800万元。法人代表逄晓男,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炼焦;金属材料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木材销售;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矿石销售;再生资源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装卸搬运;固体废物治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热力生产和供应;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经营;劳务派遣服务。

29.山焦销售日照有限公司

本公司系该公司的参股股东,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8.54%的股权。注册地位于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石臼街道海曲东路396号日照国际财富中心30层3012室,注册资本116623.75万元。法定代表人段高峰,经营范围:煤炭洗、选、配加工;线上及线下销售:煤炭(不含市区散煤)、焦炭、煤制品、钢材、金属材料、铁矿石、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煤炭技术开发及服务、煤炭信息咨询;普通货运;机电设备租赁与修理;仓储服务;普通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0.日照岚山疏港铁路有限公司

山东钢铁集团日照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1.53%的股权,成立于2020年9月22日,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新天地阿掖山大厦1207-7室,注册资本95149.96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兆新,主要经营范围: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公共铁路运输。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1.与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主要协议

(1)本公司与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的《产品互供协议》,协议有效期为3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协议约定公司向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钢材、钢坯、铁矿石、燃动力等产品;莱钢集团及其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备件等产品。

(2)本公司与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的《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3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协议约定公司向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仪表维护、计量服务、火车运输、营销代理等服务;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运输、维修、卫生保健、公安消防、建安劳务等服务。

(3)本公司与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土地租赁合同》,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协议约定公司租赁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2.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

本公司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协议约定本公司接受该公司提供的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保险代理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

3.与山东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

(1)本公司与山东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的《产品互供协议》,协议有效期为3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协议约定公司向山东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钢材等销售;山东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铁矿石等原材料。

(2)本公司与山东钢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协议约定本公司委托其代理本公司所需的铁矿石等原燃料采购;委托其代理本公司出口销售钢铁产品等产品。

4.与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

本公司与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协议约定公司向其提供生产组织、设备运行、物流运输、环保治理、安全保卫、技术研发等综合服务。

(二)关联交易协议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依据《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包括:市场化原则,按不高于或不低于与其他第三方接受、提供同类产品的价格;公平合理原则。国家有明确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执行;国家没有明确定价的按市场价格执行;没有市场参照价格的按照社会招标程序公开招标确定;不适于招标的一事一议,按合理价格确定。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与本公司存在长期的持续性的关联关系,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履约能力,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于本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减少经营支出,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同时,有利于本公司可持续性发展。

由于钢铁生产的特点和连续性,资源配置具有高度的协调性,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以上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结果无影响,也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24-021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山东

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

协议及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金融业务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留存资金收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甲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财务”、“乙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3年,在协议期间,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每年度在财务公司最高日存款余额不高于人民币60亿元,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公布的同期同类型的基准利率,及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类型的存款利率;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年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8亿元,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公布的同期同类型的贷款利率,及不高于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类型的贷款利率。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山钢财务的控股股东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此次拟与山钢财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解旗先生、陈肖鸿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根据相关要求,上述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金融业务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与财务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按照市场化原则,公司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1.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利息)不高于人民币60亿元,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公布的同期同类型的基准利率,及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的同期同类型的存款利率。

2.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8亿元。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山东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10日,由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的3家成员单位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现有注册资金30亿元人民币,股东单位3家,其中,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203,947.54万元(含5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67.9825%;山东钢铁以货币方式出资78,052.46万元(含50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6.0175%,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1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59032838X4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44H23701001

法定代表人:王勇

注册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4号楼2层、20层

经营期限:2012年2月10日至无固定期限。

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其他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他享有行政许可权的机构批准或备案的业务(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1,419,449.30万元,净资产389,227.30万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余额1,025,507.9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1,216.87万元,实现净利润19,443.29万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财务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财务公司经营业务,应当遵守以下监管指标的要求”,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相关监管指标情况如下: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实际资本充足率为27.27%,高于10.5%。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公司流动性比例为63.52%,不低于25%。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公司实际贷款比例为75.62%,不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公司实际集团外负债总额与资本净额比例为0.43%,远低于资本净额。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公司实际票据承兑余额比例为13.76%,不超过资产总额的15%。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公司实际票据承兑余额与存放同业余额比例为77.85%,不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公司实际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与资本净额比例为65.57%,不高于资本净额。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公司实际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占比2.34%,不超过存款总额的10%。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70%;公司投资比例为33.03%,不高于资本净额的70%。

10.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公司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率为0.09%,不高于资本总额的20%。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上述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四)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情况

经查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准则

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金融业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详见本公告中“四(二)服务内容”部分。

四、关联交易协议内容

(一)合作原则

1.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创、共进、共赢、合作自愿的原则;

2.乙方为甲方(含甲方及其所属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提供非排他的金融服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提供的金融服务。

(二)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吸收甲方存款的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公布的同期同类型的基准利率,及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的同期同类型的存款利率;

(3)有关存款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2.贷款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国内信用证、国际信用证、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2)乙方向甲方发放贷款的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公布的同期同类型贷款的利率,不高于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的同期同类型贷款利率;

(3)乙方向甲方提供票据贴现服务时,贴现利率不高于同期同类型市场贴现利率;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其他融资业务,融资成本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期同类型的市场融资成本;

(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信用方式,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8亿元,具体融资业务办理时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3.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提供收款或付款的资金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时,结算费用参照同期同类型结算服务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定的标准(如适用), 不高于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同期同类型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

4.票据服务

(1)根据甲方需求,乙方对甲方持有未到期的商业汇票提供票据收取、票据支付、委托收款等综合管理服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上述票据综合管理服务时,服务费用参照同期同类型票据服务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定的标准(如适用),不高于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同期同类型票据服务收取的费用;

(3)乙方为甲方在票据质押额度内办理发放贷款、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开立票据等资金融通业务;

(4)有关票据服务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5.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在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甲方提供的保险代理服务、财务和融资顾问、信息咨询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2)乙方承诺收费标准参照同期同类型金融服务由中国人民银行所公布的标准 (如适用),不高于其它在中国的独立商业银行向甲方提供其它同期同类型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

(三)交易限制

1.甲乙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安排,对于甲方在乙方的存款金额做出相应限制,乙方应协助甲方监控实施该限制;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利息)。由于临时结算等原因导致甲方在乙方存款超出最高存款限额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将超出部分款项划转至甲方银行账户。

(四)乙方的资金风险控制及承诺

1.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甲方支付需求;严格按照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规范运作,主要监管指标符合中国银保监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乙方承诺当发生以下情形可能危及甲方存款安全或其他可能对甲方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乙方将于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甲方履行告知义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扩大。

(1)乙方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21条、第22条、或第23条规定的情形;

(2)乙方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的要求;

(3)乙方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4)发生可能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5)乙方的股东对乙方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6)乙方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7)乙方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8)乙方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进行整顿;

(9)其他可能对甲方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发生以上情况时,甲方可以根据风险处置预案保留下列权利:

(1)要求乙方说明风险事项的原因以及提出防范、控制、化解的相应措施;

(2)要求乙方采取暂缓或停止放贷,收回资金、转让或处置资产等措施;

(3)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集团公司履行义务;

(4)中止、终止与乙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

3.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提供会计报表。

(五)协议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一式肆份,经双方签署并由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于2021年3月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同时终止。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之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如涉及对本协议实质性、重大的修改,则双方就协议变更签署的书面协议,在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3.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山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留存资金收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融资风险,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六、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所属单位(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零亿元,存款余额为439,357.89万元。

七、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3月27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一致认为:公司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留存资金收益,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要求公司关联董事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2.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解旗先生、陈肖鸿先生回避表决,其余四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3.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4.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24-019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3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利润总额-9,821.60万元,净利润-7,061.2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9,959.98万元。

鉴于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负数,公司2023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负数的情况,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正常经营发展需求及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基础上提出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 28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及长远发展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24-022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业务,聘期1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如适用)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许保如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2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郭勇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程安宾先生,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2万元,合计168万元,定价原则为招标定价。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要求,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注册会计师能够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规范,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业务。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6名董事一致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业务,聘期1年。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022 证券简称:山东钢铁 公告编号:2024-023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9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99号山东钢铁总部办公楼704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9日

至2024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3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信息。公司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0、12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 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 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 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 记。

3、股东也可以传真、信函等方式登记(传真、信函到达日不晚于2024年4月18日)。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5: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99号山东钢铁总部办公楼704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31-77920788

2.传 真:0531-77920798

3.联 系 人:吴昊

4.邮 编:271104

(二)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24-024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尉可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尉可超先生因已达到退出现职年龄,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尉可超先生辞职不会影响公司工作的正常运行。

尉可超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期间,兢兢业业,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此给予充分的肯定,并对其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