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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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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1版)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自2023年8月18日至目前,激励对象共累计行权且完成登记743,100份股票期权,公司股份总数增加743,100股,注册资本将增加743,100元。

综上,因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份总数将由前次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的523,757,931股减少至523,690,891股,注册资本将由523,757,931元减少至523,690,891元;因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23,690,891股增加至524,433,991股,注册资本将由523,690,891元增加至524,433,991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以及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

三、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公司将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2、本次注册资本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4-017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7)。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4月9日(星期二)15:00至17:00在“价值在线”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本次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平台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参与方式一:访问网址https://eseb.cn/1cMvbsxe16E

参与方式二: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

拟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邹淦荣先生;财务负责人彭子彬先生;董事会秘书李翠翠女士;独立董事罗中良先生;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黄小年女士。

为提升交流效果,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9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cMvbsxe16E或使用微信扫描小程序码,点击“互动交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5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其中独立董事袁文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邹淦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专项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相关财务数据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听取了总裁汇报的《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2023年度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各项决议,《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主要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7)。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金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7、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8、审议《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津贴方案为: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批准之月起,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9.0万元/年(含税)调整为每人10.20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非独立董事不发放董事津贴。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该方案执行,具体发放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内容。

2024年度公司董事津贴方案为: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10.20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非独立董事不发放董事津贴。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照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具体发放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履职情况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公司将按期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邹淦荣先生、吴卫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委员吴卫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各控股子公司(含授信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的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6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江苏中翼汽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额度内担保合同的签署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在银行授信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调整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亦可对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合同的签署有效期和额度内代表公司与债权人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原料采购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董事长在担保合同的签署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签订相关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12.0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开展资产池业务,该资产池业务额度内合同的签署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内资产池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形式、金额等。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余额合计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资金余额不超过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并授权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静霞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份总数减少67,040股,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将由523,757,931元变更为523,690,891元;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公司股份总数增加743,100股,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23,690,891元变更为人民币524,433,991元;同意根据上述股份总数、注册资本的变更及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作出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5、保荐机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4-016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披露情况

上述第1项、第3项至第5项、第8项至第12项议案已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获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6项议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由董事会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7项议案因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由监事会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议案内容详见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及其他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上述第8项至第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23年度工作进行述职,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此议程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三)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9:30-11:30,14:00-16:30;

(2)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16:30。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6007;传真号码:0752-2556885。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翠翠;

联系电话、传真:0752-2556885;

联系电子邮箱:adayo-foryou@foryougroup.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期限预计半天,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6”,投票简称为“华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 为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如果本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5月15日16: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6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惠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财务数据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7)。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

7、审议《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监事津贴方案为:不发放监事津贴。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该方案执行。

公司2024年度监事津贴方案为:不发放监事津贴。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该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12.0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开展资产池业务,在业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不超过等值5,000万美元额度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业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4-009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93号)的核准,公司以每股人民币13.69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73,1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1,000,739,000.00元,扣减发行费用人民币59,879,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0,86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10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17)第0045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40,860,000.0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939,027,008.41元,2023年4月将“汽车摄像系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686,847.54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1,832,991.59元,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1,853,855.9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已全部销户。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2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80,99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9,999,977.7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292,611.5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2,707,366.1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8月4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23)第00204号)。

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3,171,594.74元(包含已开票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额人民币16,494,541.45元,该等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额需待票据到期后,以募集资金置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经批准转出以现金管理方式进行理财但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470,000,000.00元,募集资金监管专户余额人民币354,794,032.83元 (其中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本金人民币329,535,771.45 元,已开票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待置换金额人民币16,494,541.45元,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8,763,719.9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及募投项目对应各子公司分别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10月,公司与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通用”)、瑞银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市华阳数码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数码特”)、瑞银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精机”)、瑞银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市华阳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瑞银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2年10月,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为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自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广发证券承接原保荐机构瑞银证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义务。2022年11月,公司及子公司华阳数码特与广发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华阳光电、华阳精机、华阳通用、华阳数码特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销户,与之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已终止。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及募投项目对应各子公司分别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8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惠州市华阳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多媒体”)与广发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华阳精机与广发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华阳通用、广发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监管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工业研究院项目、智能驾驶平台研发项目主要是公司技术研发等投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报告期内,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920,000,000.00元,其中已到期理财产品为人民币450,000,000.00元,未到期理财产品为人民币470,000,000.00元。本年度内,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人民币3,253,394.4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3《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监管要求,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3: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投入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8,457.81万元包含“汽车空调控制系统项目”及“大功率LED驱动电源项目”变更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957.9万元;“汽车信息娱乐及车联产品项目”结项将募集资金本金3,316.6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汽车摄像系统项目”结项将募集资金本金183.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2,000,000,000.00元系《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于2023年8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将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至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92,707,366.19元。

注2:系项目预计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注3:“智能驾驶平台研发项目” 主要用于购置研发硬件、软件工具或设备,研发驾驶域控和其他辅助驾驶产品,引进优秀人才,提升技术水平,加快本公司智能驾驶业务的发展,故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不适用。

附件3:

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