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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2,1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7,233.03万元的比例为29.72%。本事项已经2023年7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迅股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4]第32-00006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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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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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2、投资金额: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选择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但由于受市场波动的影响,金融产品存在一定的利率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由于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金融产品预期收益或者本金安全,因此投资存在政策风险。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四)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投资期限及投资品种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决策权,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投资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由于受市场波动的影响,金融产品存在一定的利率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由于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金融产品预期收益或者本金安全,因此投资存在政策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并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促使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