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上接197版)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辰股份”或“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已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24,653,420.25元(含税),本年度末拟不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54,024,359.31元。根据《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986,100.6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9,480,925.40元,减去2023年度利润分配金额44,376,156.4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95,143,027.61元。
鉴于公司2023年11月20日已实施完毕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总额24,653,420.25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3.69%。为了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及可持续发展,拟定公司2023年度末不再实行利润分配,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情况及公司盈利情况,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于2024年3月29日分别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董事的报酬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含税)。
(二)内部董事
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内部董事不以董事职务领取津贴,按其在管理层的任职和考核情况发放薪酬。
二、监事的报酬
公司监事(包括股东代表监事和职工代表监事)不以监事职务领取津贴,按其在公司的任职和考核情况发放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按其在公司的任职和考核情况发放薪酬。
本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管理层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3月29日,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授权管理层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以及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可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含子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或相近的投资活动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等,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及质押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金融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公司拟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辰股份”)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职务变更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对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60.2896万份股票期权、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62.100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3、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1月16日,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出具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2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12月16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4名激励对象授予135.6319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6、2022年1月5日,公司办理完成 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向34名激励对象授予135.6319万份股票期权。
7、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并相应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可行权日及行权安排,同步修订《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8、2022年11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调整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并相应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可行权日及行权安排。
9、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职务变更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对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60.2896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22年6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6月2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3、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7月1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7月7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2年7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22年7月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1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2年7月20日,公司办理完成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向71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
8、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并同步修订《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9、2022年11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0、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62.100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说明
(一)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职务变更不再具备激励条件
鉴于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于晓伟女士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另有5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6名激励对象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应对上述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8.00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
根据《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的相应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度对应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为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35,946.66万元,较2021年度增长6.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43.06万元,较2021年度下降30.58%,业绩指标未达到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应对该激励计划授予的除上述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6位激励对象以外剩余的28名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个行权期所对应的32.289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综上,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注销60.2896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毕后,授予对象调整为28人,股票期权数量减少为75.3423万份。
(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条件
鉴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2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应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00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的相应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度对应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为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35,946.66万元,较2021年度增长6.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43.06万元,较2021年度下降30.58%,业绩指标未达到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应对该激励计划授予的除上述离职的2位激励对象以外剩余的69名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个行权期所对应的59.10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综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注销62.1000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毕后,授予对象调整为69人,股票期权数量减少为137.9000万份。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且不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职务变更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对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60.2896万份股票期权、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62.100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相关事项时关联董事和监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注销事项的原因及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55 证券简称:日辰股份 编号:2024-020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食品制造(2022年修订)》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现将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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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营业务收入分渠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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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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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报告期零售经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2.97%。2023年度,公司零售经销商数量为109家,较上年同期增长9家。
五、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