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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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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44 公司简称:乐山电力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298,721.5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3,731,685.89元,2023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9,432,964.3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9,929,097.48元, 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549,720,771.60元,且盈余公积不足以弥补亏损,故本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不进行利润分配。同时,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售电量在乐山市范围内占比12.57%,比上年同期上升0.09个百分点。2023年售气量在乐山市范围内占比9.14%,比上年同期下降0.73个百分点。2023年售水量在乐山市范围内占比40.49%,比上年同期下降1.40个百分点。

公司目前主要有电力、天然气、自来水、综合能源、宾馆等五大业务,主要经营模式和行业情况如下:

1.电力业务:公司电力业务拥有水力发电站和独立的电力网络,主要通过“输配电价模式”和自发电力销售获取收益,公司电网供电区域主要分布在乐山市和眉山市的部分区县。

2.天然气业务:公司天然气业务通过“购销价差”和安装服务获取收益,天然气气源采购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川渝分公司成都销售部,公司供气和安装服务区域主要集中在乐山市市中区和五通桥区。

3.自来水业务:公司自来水业务通过生产自来水并直接向用户销售后收取用水费,扣除供水成本后获取收益以及安装服务获取收益,供水和安装服务区域主要集中在乐山市市中区、五通桥区和沙湾区范围内。公司污水业务主要通过承接污水处理设施的施工及运营工作以获取利润。建设期间通过向业主收取工程建安费的方式回收部分建设成本及产生利润;建成后由政府授予一定年限的特许经营权,将生活污水处理成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排放标准的水后排放,运营采取政府可行性补贴或成本加成的方式获取收益。

4.综合能源业务:公司综合能源业务主要分为电力建安业务与综合能源业务两大板块,电力建安业务主要以电力类施工获取利润;综合能源业务主要涉及售电业务、光伏运维业务以及节能技术、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等,主要通过降低用户侧用能成本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以获取利润。

5.宾馆业务:通过住宿、餐饮、会议经营等获取收益,主要为金海棠大酒店。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度,公司完成发电量52192万千瓦时,比去年49471万千瓦时增长5.50%;完成售电量453211万千瓦时,比去年402492万千瓦时增长12.60%;完成售气量17566万立方米,比去年17613万立方米下降0.27%;完成售水量6125万立方米,比去年6026万立方米增长1.64%;电力综合线损率5.12%(同口径),同比下降0.20个百分点;天然气输差1.63%,同比下降0.21个百分点;自来水综合漏损率12.68%,同比下降0.07个百分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4-00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会议中心302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系统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11名,现场出席会议董事6名,委托出席会议董事1名,董事尹强委托董事康军出席会议;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董事4名,独立董事吉利、副董事长林晓华和董事刘士财、刘苒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江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资产核销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资产核销情况如下:

2023年合并报表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64,491,145.62元;报告期内计提各项减值准备7,335,483.02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198,190.63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534,742.91元,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5,346,919.56元,固定资产清理计提减值准备2,881,373.75元,其他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770,637.43元);转回各项减值准备1,589,265.28元(其中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355.20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585,910.08元);核销、转销各项减值准备119,414.28元(其中核销坏账准备115,844.24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3,570.04元);报告期末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70,117,949.08元。以上因素减少本年利润5,746,217.74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298,721.5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3,731,685.89元,2023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9,432,964.3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9,929,097.48元, 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549,720,771.60元,且盈余公积不足以弥补亏损,故本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不进行利润分配。同时,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以10票赞成,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核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管理办法》与经营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确定。

关联董事邱永志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专项意见的议案》;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乐山电力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主要预算指标:发电量:52000万千瓦时;售电量:480000万千瓦时;售气量:17600万立方米;售水量:6220万立方米;电力综合线损率、自来水综合漏损率、天然气输差分别控制在5.25%、12.68%、2.45%以内;电、水、气费回收率100%;营业收入302833万元;营业总成本302796万元;利润总额3531万元。

上述财务预算指标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七、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度投资计划,总额为45000.00万元,其中:投资项目计划投入41773.15万元;科研项目计划投入1000.00万元;业扩配套和应急项目计划投入1000.00万元;零星设备购置项目计划投入1226.85万元。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安全、生产、经营实际,可对2024年投资计划在不超过总额的前提下对投资项目进行调整,调整资金可用于新增项目。

十八、以9票赞成,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江、邱永志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十九、以9票赞成,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与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尹强、康军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二十、以9票赞成,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与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晓华、刘士财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购、售电协议及采购原水、物资采购、光伏电站运行维护合同,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208,200万元(不含税)。

以上三项预计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4-005)。

(以上三项预计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捐赠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对外捐赠不超过188万元。主要用于对口帮扶的峨边县、马边县乡村振兴项目、解困助学项目及关心下一代工程项目、结对帮扶养老(儿童)机构项目等其他帮扶捐赠项目。

二十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24-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银行融资业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投资及资金周转等需要,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2025年4月30日前,在不新增抵押、质押物的情况下,办理到期借款的续贷,同时在2024年3月末的融资规模上在金融机构对公司授予的信用额度内办理不超过新增融资额度20,000万元的信用借款业务,并向签订借款协议的金融机构出具本次董事会决议。

二十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修订)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制订的公司管理制度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本次修订的公司管理制度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和《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活动管理办法》。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姜希猛担任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潘鹰不再担任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吉利、姜希猛和董事长刘江、董事邱永志、刘苒5名董事组成,并由董事长刘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潘鹰担任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姜希猛不再担任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吉利、潘鹰、何曙光、董事刘士财、康军5名董事组成,并由独立董事吉利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十七、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八、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临2024-0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九、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优化调整的议案》;

三十、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

根据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函》,同意调整乔一桐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刘士财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刘士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次董事会成员调整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仍为11人,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为4人,非独立董事人数为7人。

乔一桐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董事候选人乔一桐简历附后。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十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08)。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董事候选人乔一桐简历

乔一桐,男,汉族, 1994年11月生人,2019年1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硕士,注册会计师。

2019.10-2021.01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审计员

2021.02-2021.07 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咨询顾问

2021.09- 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干部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4-00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始建于1994年3月,2013年12月完成转制,取得《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79号)。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首席合伙人:刘红卫先生。

2023年末,合伙人54人,注册会计师31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45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6,520.3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9,534.9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3,186.80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0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4,52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已统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涉及的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天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未受到过自律处分、刑事处罚。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敏先生,2003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8月开始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1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远伟先生,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10月开始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1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红梅女士,1996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5月开始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1年11月开始担任本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了数十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杨敏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远伟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红梅女士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预计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壹佰壹拾捌万元(人民币11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8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2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如年度内另有其他审计需求,双方再对其他审计需求的价格另行协商。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4-00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资料。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乐山金海棠大酒店会议中心302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系统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现场出席会议监事3名,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监事2名,监事会主席王丹丹、监事曾媛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丹丹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资产核销的议案》;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年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监事会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八、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九、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十、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与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与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捐赠的议案》;

十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银行融资业务的议案》。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4-00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与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预计公司与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购、售电协议及采购原水、物资采购合同,公司的历史业务发生情况及未来经营需求安排,同时,结合电价政策调整因素,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预计总金额173607万元,较2023年度有较大幅度的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注:上述金额为万元(不含税),其中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采购及销售电力为不含税、不含

基金。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乐山供电公司为公司股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简称“四川省电力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006991727964,注册地:乐山市市中区海棠路168号,负责人:贺军,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供电;销售输变电设备及配件、电工器材;技术推广服务;商务服务(不含组织管理、法律、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8,149,8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52%。

2.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乐山水投公司”)为公司股东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乐山国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1006899206909,注册地:乐山市中区龙游路东段203号,法定代表人:牟建刚,注册资本:9221.4535万元,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城乡供水、工业供水;水力发电;污水处理;水电、水利工程、江河防洪整治工程及相关项目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乐山国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3,608,3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24%。

3.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环天仪公司”)为公司股东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环信产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746682765Q,注册地:天津市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发展二路1号,法定代表人:崔文军,注册资本:16200万元,注册类型: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气象仪器、电工设备、通讯器材制造;高低压电力成套设备、低压电器开关设备、中、高压配电柜、箱制造、软件设计、制造;自动化仪表、气象仪器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自动化仪表装置设计、安装、调试;汽车(不含小轿车)批发兼零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仓储(危险品除外);对制造业、国内外贸易进行投资;金属材料加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中环信产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79,470,1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76%。

(二)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上述公司与本公司之间的交易事项构成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其销售电力、采购电力、采购原水及采购物资。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销售与采购价格定价政策:

公司与四川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的电力采购电价根据《四川省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实施方案》(川发改价格[2021]544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四川省电网企业间临时结算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36号)、《关于调整地方电网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4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地方电网代理购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90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四川电网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233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4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的通知》(川经信电力〔2023〕234号)文件确定的价格执行。

公司与四川省电力公司(及其下属机构)的电力销售为余容上网,在自身电量富余时以上网电价上网。

公司下属分公司象月电厂与四川省电力公司下属分公司之间的电力销售与电力采购电价根据物价管理部门确定的价格执行。

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向乐山水投公司采购原水按照成本加同行业利润率签订的合同执行,执行价格水平和第三方一致。

公司向中环天仪公司采购材料按招标采购价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电网电力电量的平衡,有助于稳定公司用户市场及新业务的拓展。

五、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三项预计2024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2)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与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3)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与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三项预计2024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以9票赞成,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江、邱永志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2)以9票赞成,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与乐山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尹强、康军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3)以9票赞成,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与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晓华、刘士财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

(三)上述三项预计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现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供电公司)签订的《并网经济协议》, 公司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供电公司签订的《趸购电合同》,公司下属分支机构象月电厂与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电业局(现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乐山供电公司)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与乐山水投公司签订的《供用水合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与关联方签署的协议、合同。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4-00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解决公司投资能力不足及转型发展资金需求等问题,公司提请股东大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授权董事会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保证公司财务安全的前提下,择机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事宜,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具体内容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1、定价基准日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公司应当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发行股票。

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发行对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2)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

(3)董事会拟引入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

2、定价方式

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情形的,公司应当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

董事会决议确定部分发行对象的,确定的发行对象不得参与竞价,且应当接受竞价结果,并明确在通过竞价方式未能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况下,是否继续参与认购、价格确定原则及认购数量。

3、发行价格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六)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即: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事项的高效、顺利推进,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在确认公司符合本次发行股票条件的前提下,制定、调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并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等事项的确认,通过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报送本次发行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3、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签署、修改、执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重要文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4、聘请为本次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5、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由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6、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7、在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本次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者提前终止;

9、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发行方案及实施将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决定,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44 证券简称:乐山电力 公告编号:2024-00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9日 9 点 30分

召开地点: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9日

至2024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投票权事宜。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作《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1至议案14经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3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临时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议案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9和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乐山国联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其中: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对议案8回避表决;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乐山国联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议案9回避表决;天津中环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议案10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3.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4.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4月17日、4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5.上述参会登记手续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王江荔 王斌

2.电话(传真):0833-2445800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乐山电力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