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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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6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许明哲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亲自出席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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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近日,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非独立董事吴睿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吴睿先生因工作调整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吴睿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睿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吴睿先生离任后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合规增减持股份。
吴睿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应尽职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吴睿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董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
董玉先生简历:
董玉,男,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长春税务学院会计电算化专业。2003年7月至2016年4月任长春旭阳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部长、部长,2016年4月至2019年7月任佛山佛吉亚旭阳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7月至2021年2月任佛吉亚(重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21年2月至2022年6月任长春旭阳富维安道拓汽车座椅骨架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总监;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任公司财务部长,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董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