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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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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2版)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熟悉资本市场,审计工作经验丰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拟续聘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评估,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等其他对外投资行为,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四)决议有效期

本次投资决议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投资决策及实施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五、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46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6月6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953,500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2〕541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为2795.3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68元,募集资金总额606,031,88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509,105,900元。该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30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315号)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确认。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9,160,780.63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73,452,947.47元,本年度使用95,707,833.16元,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人民币248,822,562.4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公司于2022年6月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帐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说明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5,964.9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1274号)。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由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放。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各项资产计提或转回相应的减值准备。2023年度计提(计提与转回抵消后金额)的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3,168,329.60元,相关明细如下:

注:上述列示的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一”号填列。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公司本次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要求处理。除了依据“金融工具信用减值损失”外,公司各类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如下:

1、应收票据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账龄,按照相应的应收账款持续计算账龄。

2、应收账款

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账龄分析法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其他应收款

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账龄分析法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3,168,329.60元,将导致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减少13,168,329.60元,并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净资产,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本次信用减值损失事项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70 证券简称:铖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1189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39,162,400.52元,盈余公积为42,157,229.01元,资本公积为840,639,671.22元。经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度经营和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56,538,124股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以此初步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1,307,624.80元(含税)。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2、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不送红股。以此初步计算合计转增股本46,961,437股,本次转增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03,499,561股,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预计减少46,961,437元,余额预计为793,678,234.22元,资本公积足以实施本次转增方案。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转增股份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转增股数。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股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快速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不存在转增金额超过2023年期末资本公积金中股本溢价余额的情形,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铖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