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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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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3月29日在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C栋34层3401室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颖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到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上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465万元,同比增长88.6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06万元,同比增长1.97%。详细财务数据见审计报告。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鉴于本议案审议公司全体监事薪酬,3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确定了2023年度监事从公司领取的税前薪酬,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着谨慎性的原则,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公司2024年全面预算的基础上,按合并报表要求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管理控制指标,能否实现受受原材料价格变化,新能源光伏、储能电源等新业务拓展进度,公司运营质量和运营效率,扩产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以及宏观经济环境与市场需求变化等重大不确定性影响。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职业操守与专业水平,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1年。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满足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授信期限一至三年。各银行具体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形式及用途及其他条款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各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为更好的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与融资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综合考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实际偿还能力后,公司预计为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湖南泰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泰嘉合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江苏美特森切削工具有限公司分别提供担保31,000万元、10,000万元、6,000万元及5,000万元,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2,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

上述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具体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业务。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19,954股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事项。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注销回购专户剩余回购股份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调整方法及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9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7、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753,920股的事项。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注销回购专户剩余回购股份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8、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附注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更正后的定期报告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10,000万元理财额度可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委托理财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