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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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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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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三才:男,1974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8月至2000年5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职员,2000年6月至2011年6月就职于重庆红岩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副主任,期间曾任重庆邮电大学教师,2011年6月至今就职于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任律师。曾任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重庆两江新区同泽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23年1月至今任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屈三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叶志祥:男,1971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4年8月至1999年4月,任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1999年4月至2009年12月,历任浙江中瑞江南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部门高级经理、董事、总经理助理;2009年12月至2014年3月,任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3月至2018年8月,历任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18年7月至2023年2月,历任万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杭州中畅轨交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并兼任万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叶志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06

转债代码:113679 转债简称:芯能转债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

(二)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4日以书面或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鹏飞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四)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的有关管理制度;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制度规定,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3、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3)。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钱鹏飞、陈仲国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钱鹏飞:男,1988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专业毕业(函授),本科学历。2009年2月至2011年9月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任车间主管;2011年9月至2015年4月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车间主管、厂长、电站事业部大区总监等职;2015年4月至2021年5月任技术运营中心运营部经理、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技术运营中心运营部经理、监事会主席。

截止目前,钱鹏飞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4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仲国:男,汉族,1984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汕头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毕业,本科学历。2008年8月至2010年4月就职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硬件工程师;2010年4月至2011年11月就职于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深圳),担任硬件工程师;2011年11月-2016年4月就职于深圳中兴昆腾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及软件经理;2016年4月至今就职于公司,曾担任技术运营部运维经理及技术总工程师,现任公司研发中心研发总监。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监事。

截止目前,陈仲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11

转债代码:113679 转债简称:芯能转债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报上市公司审计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独立性轮换工作尚在进行中,最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可能会有调整。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财务审计服务及内控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及工作量等,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含税),其中包含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0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保持一致。对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谈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经验丰富,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专业化服务。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了解比较深入,服务到位,随着公司业务的增长,公司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子公司数量众多且分布地域较广,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比较合理。

3、我们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3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

我们同意并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15

转债代码:113679 转债简称:芯能转债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组织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及董事会审议表决,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利忠先生、张震豪先生、王国盛先生、张文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一),提名刘桓先生、屈三才先生、叶志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一),任期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候选人本人同意,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候选人就其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了公开声明。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监事会审议表决,同意提名钱鹏飞先生、陈仲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二),任期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上述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延期召开相关股东大会或者取消股东大会对应议案。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四名非独立董事与三名独立董事将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3、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方面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一: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利忠:男,1969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为浙江省海宁市丁桥镇芦湾村大庄里。2011年12月上海交通大学现代企业EMBA总裁研修班结业,2012年3月任海宁市12届政协委员,海宁光伏协会常务副会长。1995年3月前就职于丁桥卢湾电器五金厂,任厂长;1995年3月至2000年12月就职于海宁市利忠实业公司,任董事长;2001年1月至2008年8月就职于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8年8月至2015年4月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6年11月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2021年5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截止目前,张利忠先生直接持有并通过公司股东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共计23.26%的股份,其中直接持有4,928万股,间接持有6,701.04万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利忠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震豪:男,1991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9月至2013年6月就读于英国伦敦大学皇家霍洛威学院数学专业,获学士学位;2013年9月至2015年9月就读于英国布鲁内尔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2015年9月至2016年11月30日,任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12月至2021年5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11月26日至2021年5月任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截止目前,张震豪先生直接持有并通过公司股东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共计7%的股份,其中直接持有2,856万股,间接持有645.12万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张震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国盛:男,1978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INSEAD(欧洲管理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0年8月至2002年4月就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员;2002年4月至2003年8月就职于中金公司研究部担任分析员;2003年8月至2004年7月就读于INSEAD(欧洲管理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专业;2005年4月至9月就职于IDG风险技术投资基金,任投资经理;2005年10月至今就职于鼎晖投资,先后任投资经理、副总裁、执行董事,现任鼎晖投资创新成长基金高级合伙人;2016年8月2日至今任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王国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文娟:女,1968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7月毕业于海宁市广播电视大学经济管理专业,2011年12月上海交通大学现代企业EMBA总裁研修班结业。2000年12月至今就职于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现任执行董事兼经理;2010年11月至今就职于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现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止目前,张文娟女士直接持有并通过公司股东海宁市正达经编有限公司和海宁市乾潮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共计6.85%的股份,其中直接持有2,520万股,间接持有905.84万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文娟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刘 桓:男,1955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务院参事,北京市政协第十一届、十二届和十三届委员会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财政预算民主监督小组组长,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现任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曾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禾丰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2021年5月至今任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刘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屈三才:男,1974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1998年8月至2000年5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职员,2000年6月至2011年6月就职于重庆红岩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副主任,期间曾任重庆邮电大学教师,2011年6月至今就职于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任律师。曾任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重庆两江新区同泽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23年1月至今任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屈三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叶志祥:男,1971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4年8月至1999年4月,任杭州凯地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1999年4月至2009年12月,历任浙江中瑞江南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部门高级经理、董事、总经理助理;2009年12月至2014年3月,任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3月至2018年8月,历任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18年7月至2023年2月,历任万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级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杭州中畅轨交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并兼任万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叶志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二: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钱鹏飞:男,1988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专业毕业(函授),本科学历。2009年2月至2011年9月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任车间主管;2011年9月至2015年4月就职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车间主管、厂长、电站事业部大区总监等职;2015年4月至2021年5月任技术运营中心运营部经理、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技术运营中心运营部经理、监事会主席。

截止目前,钱鹏飞先生持有公司股票8.4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仲国:男,汉族,1984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汕头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毕业,本科学历。2008年8月至2010年4月就职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硬件工程师;2010年4月至2011年11月就职于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深圳),担任硬件工程师;2011年11月-2016年4月就职于深圳中兴昆腾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及软件经理;2016年4月至今就职于公司,曾担任技术运营部运维经理及技术总工程师,现任公司研发中心研发总监。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监事。

截止目前,陈仲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19

债券代码:113679 债券简称:芯能转债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5日(星期五)至4月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xnkj@sunorensolar.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30日发布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4月10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0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张利忠

独立董事:屈三才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健

财务总监:金炫丽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5日(星期五)至4月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xnkj@sunorensolar.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电话:0573-87393016

邮箱:xnkj@sunorensola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