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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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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0版)

单位:万元

(二)大地熊宁国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23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口产业园明心路12号

法定代表人:王刚

注册资本:8,800.00万元

经营范围:磁性器材(以环保审批为准)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的研发及技术咨询,创业投资,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电子产品销售,从事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75%股份,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确认,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更好地满足其融资需求。大地熊包头公司、大地熊宁国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8,800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 上述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6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2.49%。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4-019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地熊”)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大地熊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1 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蒙,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许沥文,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晨,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迪,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65万元,2023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均与2022年度持平。2024年度的审计收费公司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其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允。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4-023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3月 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学春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拟调整董事曹庆香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时拟调整独立董事於恒强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拟调整独立董事吴玉程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调整后的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张琛(召集人)、於恒强、曹庆香

战略委员会:熊永飞(召集人)、谭新博、衣晓飞、董学春、吴玉程

提名委员会:於恒强(召集人)、张琛、熊永飞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吴玉程(召集人)、於恒强、衣晓飞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上述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4-025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22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2日

至2024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熊永飞、曹庆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4月19日9:00-17:00;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的,需在2024年4月19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地熊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自然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有效股权登记证明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自然人证券账户卡》或《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件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王兰兰

电话:0551-87033302

传真:0551-87033118

邮箱:dong@earth-panda.com

邮编:231500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77 证券简称:大地熊 公告编号:2024-026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3月29日,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46,877股,占公司总股本113,117,200 股的比例为1.190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96元/股、最低价为12.8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9,993,500.9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6日和2024年2月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和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3月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46,877股,占公司总股本113,117,200 股的比例为1.190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96元/股、最低价为12.8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9,993,500.9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