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增加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并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及参加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自2024年4月8日起,中航证券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并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及参加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通代销、转换及定投业务及参加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自2024年4月8日起,本公司旗下通过中航证券销售的开放式基金开通转换、定投业务,具体范围以中航证券公示为准。
投资者通过中航证券申购(含定投申购)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享有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本公司参加中航证券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开放式基金名单及费率折扣标准以中航证券公示为准,投资者可咨询中航证券客服人员。享受的费率优惠具体情况和优惠活动截止日期以中航证券公示为准。
本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在中航证券申购(含定投申购)业务的手续费(仅适用于前端申购),不包括开放式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处于募集期基金的认购费、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各基金原申购费率请详见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二、其他与转换业务相关的事项
(一)转换业务办理场所和时间
投资者可以通过中航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可转换的基金范围以中航证券公示为准。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
(二)转换费率
投资者申请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转换业务时,转换费率将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三)基金转换申请人的范围
已持有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四)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1、非货币基金之间的转换
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补差费为零)
2、货币基金转至非货币基金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出份额对应的未结转收益
补差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货币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没有赎回费)
3、非货币基金转至货币基金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货币基金份额净值
(货币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补差费为零)
(五)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自T+2工作日起可赎回转入部分的基金份额。
(六)转换最低份额限制
各基金最低转出份额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该基金的法律文件以及相关公告。
(七)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本公司旗下后端基金均处于暂停申购与转换入状态,本公司暂不改变旗下后端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费用计算规则,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本公司旗下同一基金各类基金份额之间无法互相转换。
4、若开放式基金存在暂停或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投业务)等情形的,则转换的业务将受限制,具体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中航证券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定投与转换等业务应遵循中航证券相关规定。
2、本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中航证券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中航证券的有关公示。本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中航证券的规定为准。
3、本公告仅对增加中航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并开通转换、定投业务及参加申购(含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相关基金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该基金的法律文件以及相关公告。
4、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中航证券销售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在中航证券开放申购业务之日起,将同时根据业务规则开通转换、定投业务并参与中航证券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中航证券活动公示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35
网址:www.avicsec.com
2、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网站:www.cx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1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调整长信利发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费率
并修改基金合同等事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长信利发债券 519933)的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对本基金的托管费率进行调整,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信息进行更新,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拟将托管费率由0.2%年费率调整为0.15%年费率。
二、《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托管费率的调整,自2024年4月3日起生效,本基金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2、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相关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一、召开事由”的“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规定,本基金此次降低托管费率,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信息进行更新,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故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将按规定在官方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联系机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400-700-5566
电子信箱:service@cxfund.com.cn
网站:https://www.cxfund.com.cn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一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提示性公告
长信利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全文、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4年4月1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cx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5566)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1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4月1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长信富平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在每个封闭期内收益至少分配1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原则上为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0%。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重要事项
1、本次分红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 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本基金封闭期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 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权益登记日2024年4月3日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https://www.cxfund.com.cn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五、风险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初始面值或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