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089 公司简称:福元医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库存股份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48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库存股份10,018,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4,991,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8.08%。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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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一年。面对老龄化、技术创新和深化医疗改革等背景下,医疗健康行业的潜力得到加速释放,行业情况呈现出以下特点:
人口老龄化加剧、推动国内医药市场增长。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达到18.70%,老年人口规模庞大,老龄化进程明显加快。为应对加速到来的老年化,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推动养老事业与产业的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考虑到老年人的整体代谢水平和免疫能力会逐渐下降,致使他们更容易患上慢性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等,从而导致长期用药,给疾病控制和科学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就此而言,中国人口的老龄化将显著推动国内医药市场的增长。
坚持“三医联动”,协同发展、效率提升。2023年,医改的重要方向仍是深化三明模式,坚持“三医联动”,合理配置医疗资源、调控医药价格、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逐步扩大采购范围。上半年,医改政策依旧围绕“效率”二字展开,医保局完善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卫健委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效率、药监部门提高药械市场的监管效率。近年来开展的集中带量采购是三医联动的优秀范例成果,2023年3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医药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为2023年的药品采购工作定下基调,其中提出,到2023年底,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量累计达到450种,化药、中成药、生物药均有所覆盖。随着集采工作的常态化开展,院内使用量大、占用医保资金多的化药品种的竞争格局日益激烈,采购类别越见丰富,中成药、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方面的集采逐步走上正轨。
底层技术积累加前沿技术挖潜,促使国内创新药崭露头角。创新药的研发是一个投入高、风险大、周期长的产业,近年来在创新药鼓励政策的带动下,国内创新药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虽然目前我国创新药在立项方面存在研究靶点集中、投资信心不足、融资困难等困境,但国内创新药企同样展现出了“坚韧”和“变革”,尤其在上半年License-out交易以及临床国际化方面,数量正在快速提升,且屡现大型交易,体现出国内医药行业追求精益运营的特点。
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2022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中医药发展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规划指出,到2025年,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政策和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中医药事业的高度重视,为中医药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
1、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药品及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和较高的市场认可度。
公司以“专注医药领域,共创健康人生”为使命,致力于打造研发、生产、营销三位一体的核心竞争优势,不断发展壮大。公司已入选北京医药产业跨越发展工程 G20 企业,荣列中国化药研发实力百强榜、北京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百强榜,获得行业内外的广泛认可。
公司产品品类丰富,药品制剂目前主要涵盖心血管系统类、慢性肾病类、皮肤病类、消化系统类、糖尿病类、精神神经系统类、妇科类等多个产品细分领域,拥有奥美沙坦酯片、替米沙坦片、盐酸曲美他嗪片、阿托伐他汀钙片、复方 a-酮酸片、哈西奈德溶液、匹维溴铵片、开塞露、瑞格列奈片、格列齐特缓释片、阿卡波糖片、盐酸帕罗西汀片、盐酸文拉法辛缓释胶囊、黄体酮软胶囊等多个主要产品;医疗器械业务以加湿吸氧装置为主,主要产品包括一次性使用吸氧管等。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围绕心血管系统类、慢性肾病类、皮肤病类、消化系统类、糖尿病类、精神神经系统类、妇科类药物等领域,打造了丰富的产品管线。主要产品在细分领域市场排名位居国内厂商前列或呈现较好的增长趋势,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99个产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47个品种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3、公司经营模式
(一)研发模式
公司致力于重大、多发性疾病的临床急需品种研发,在心血管、糖尿病、消化系统等重要治疗领域建立产品群,形成领域与产品的组合优势;不断完善创新技术平台积累,逐步加大创新药研发比重,推进“仿创结合”研发策略;同时逐渐提升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和从实验室工艺开发到商业化生产全过程的研发能力。
逐步完善研发队伍,使之具备全链条的研发能力。技术能力是研发最核心能力,公司通过建立合理学习提升的机制,确保研发理念与技术持续进步,保障研发组织体系与企业的发展阶段相适应。
(二)采购模式
公司设有采购部,负责采购活动以及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工作。采购部根据研发、生产、经营计划,结合现有库存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后制定采购计划,依据招投标管理、采购管理、采购付款管理等制度和流程进行采购。在供应商管理上,采购部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筛选,综合考虑供应商的产能、稳定性、相关资质等因素后确定采购关系。采购部与合格供应商签订框架性协议或采购合同, 就供货价格、产品规格、质量标准、结算方式、违约责任、有效期限等条款进行约定,合理控制物料采购价格、库存,降低资金占用。通过专业化采购的管理模式,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有效降低公司采购成本。
(三)生产模式
公司严格按照GMP规范组织生产,对产品从注册转移、生产过程、上市等流程进行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公司各业务部门将企业内部资源紧密地结合起来,将计划管理与协调工作贯穿生产全流程链,实现资源和信息的优化和共享。公司产品的生产主要采用以销定产模式。生产管理部根据销售管理部提供的各产品年度销售计划、季度销售计划与月度销售计划核对各车间产能、库存、采购、设备、检验等各方面信息,制定相匹配的年度生产计划、季度生产计划与月度生产计划,各车间根据月度生产计划的优先级制订周作业计划,并下达生产指令且严格执行,生产管理部通过生产调度与协调管理实现从计划到实施的闭环控制。质量控制部负责物料质量控制、中间产品质量控制、成品质量控制;质量保证部综合运用质量体系管理制度进行系统管理,在整个生产过程中进行严格的质量监控与审核,保证与提高产品质量。
(四)销售模式
按照客户类型的区别,公司销售模式可以分为经销模式和直销模式两种,其中经销模式根据经销商是否具有推广能力又可以分为推广经销模式和配送经销模式。
(1)推广经销模式
1)境内销售
推广经销模式下,公司对推广经销商的终端渠道资源、资质等条件进行考察,确定合适的推广经销商。该模式下,推广经销商既要承担药品配送职能,也要承担市场推广职能。公司的销售定价为在成本基础上加入合理的利润空间并考虑市场竞争情况综合确定。
2)境外销售
公司境外销售采用推广经销模式,公司选取境内外的合格经销商,由经销商进行产品的境外推广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境外销售主要出口到非洲、东南亚等多个国家。
(2)配送经销模式
配送经销模式下,配送经销商不承担市场推广职能,仅承担药品配送职能。公司负责产品市场推广的统筹、规划,自行或委托推广服务商负责推广活动的执行,配送经销商不承担区域渠道开拓、市场和学术推广等工作。对于配送经销商,公司的销售定价模式主要为各省份中标价格扣除配送费用。
(3)直销模式
直销模式下,公司将药品和医疗器械直接销售给医院、连锁药房、药店和诊所等终端。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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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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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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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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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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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3,963.64万元,同比上升3.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8,876.70万元,同比上升11.36%。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54,779.03万元,比期初增长5.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46,841.64万元,较期初增长9.26%。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089 证券简称:福元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4-017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74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4.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5,440.00万元,坐扣承销8,490.57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166,949.4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保荐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57.45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3,591.9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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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及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690,702,270.88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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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2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571.61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81.98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3,853.5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9181号)。以上资金于2022年12月22日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在决议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七天通知存款)的实际余额为36,500.00万元。
公司本期购买及赎回理财(含结构性存款、七天通知存款)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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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等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发生以下变更:
创新药研发项目: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FY002项目(GLP-1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于“N-ER项目(核酸技术平台项目)”,变更募集资金金额为10,610.57万元。
仿制药研发项目:公司将14项子公司转产持有的仿制药研发项目及4项已停题仿制药研发项目从募投项目中调出,上述18个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15,688.05万元调整为市场容量较大,研发排位较靠前,具有竞争优势和市场前景的仿制药项目。
上述仿制药研发项目调整涉及的募集资金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6.08%。以上变更事项,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具体情况详见《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9)。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我们认为,福元医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福元医药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福元医药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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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项目存在变更实施的部分研发项目的情况,但该募投项目的总金额未变。
[注2]高精尖药品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子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1,367.5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1,300.00万元,占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总额的6.91%。原拟于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中心区西部产业用地TZ05-0101- 6100、TZ05-0101-6104地块新建研发中心,对创新药和仿制药进行研发。考虑到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租赁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广聚街8号的房产,作为仿制药及创新药研发场地。同时,公司在北京市通州区广源东街8号拥有自有房产,因规划调整,后续拟作为研发用途。基于前述原因,为切实保障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继续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高精尖药品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子项目生产建设项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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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89 证券简称:福元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4-018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安排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在上述授信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之间可以调剂使用。授信期限为该事项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此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1089 证券简称:福元医药 公告编号:临2024-019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仿制药研发项目、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向生产建设项目追加投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7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6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54,400,00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8,480,188.6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35,919,811.32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5号)。
公司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履行。
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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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追加投资的情况及原因
(一) 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项目
1、本次调整前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项目情况
公司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合计50,600.00万元,截至2024年2月29日,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合计16,267.58万元。本次调整前,公司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项目及投入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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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拟变更情况及原因
(1)仿制药项目调出情况
公司拟调出仿制药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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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片和熊去氧胆酸胶囊有多家企业通过一致性评价且较多企业申请药品上市,社会可获得性较高,为非临床急需品种,公司再投入资金研发,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后较难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②硫酸羟氯喹片、富马酸伏诺拉生片剂及原料药研发单位较多,预计1年以后社会可获得性较高,为非临床急需品种,公司继续研发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后较难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③甲巯咪唑原料药目前已具备较为充足的市场供应,原料药研发停题不影响相应制剂研发生产;
④硫酸阿托品滴眼液为改良型创新药,截至本公告日,该产品已有1家企业获批生产,改良型创新药品种在首家获批生产后与参比制剂公示前的期间不受理申报临床。
受部分仿制药项目竞品陆续审批上市因素的影响,在行业政策、市场竞争和销售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再投入资金进行研发已经较难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经审慎评估和综合判断,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公司决定终止上述6个仿制药品种的研发,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调出。上述6个仿制药品种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7,908.10万元,截至2024年2月底,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7,769.10万元。
(2)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已获批项目
公司“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项目”已有8个项目获批,存在募集资金结余,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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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仿制药研发项目已获批,募集资金存在结余,具体原因如下:
①项目推进过程中,部分费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②随着公司研发团队能力的提升,单个项目的人力成本较预算有所降低。
上述仿制药研发项目已获批结题,公司拟将结余募集资金4,388.42万元投入公司高精尖药品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之生产建设项目。
(3)原预算金额有结余的在研仿制药项目
公司部分在研仿制药项目预计后续募集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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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在研仿制药研发项目募集资金预计将存在结余,具体原因如下:
①项目推进过程中,部分费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②临床资源的增加使得临床试验单价下调,临床实际费用较预算预计降低;
③随着公司研发团队能力的提升,单个项目的人力成本较预算降低。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的在研仿制药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1,911.05万元,截至2024年2月底,已使用募集资金7,091.52万元,预计将结余募集资金8,530.90万元。
(4)新增仿制药研发项目
经过综合评估,公司拟将上述终止的仿制药品种结余募集资金以及在研仿制药项目预计结余资金合计16,300.00万元调整为其他市场容量较大,且具有竞争优势和市场前景的仿制药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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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研发项目具体内容
本次调整后,公司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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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获批结题的8个仿制药研发项目结余募集资金4,388.42万元拟投入公司高精尖药品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之生产建设项目。
(二) 高精尖药品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
1、本次调整前高精尖药品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情况
公司高精尖药品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计划总投资93,184.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合计93,100.00万元,用于高精尖药品的扩产及研发中心建设。截至2024年2月29日,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合计31,445.93万元。本次调整前,公司高精尖药品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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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拟变更情况及原因
(1)本次拟终止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1,367.5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1,300.00万元。截至2024年2月29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1,300.00万元,占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总额的6.9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拟于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中心区西部产业用地TZ05-0101- 6100、TZ05-0101-6104 地块新建研发中心,对创新药和仿制药进行研发。
在募集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租赁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广聚街8号的房产,作为仿制药及创新药研发场地。公司现有的研发设备和场地已能够满足公司研发项目的需求。同时,公司在北京市通州区广源东街8号拥有自有房产,后续拟调整用途用于研发使用。
基于上述原因,为切实保障股东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募集资金长期搁置,公司综合目前所处的外部环境,并结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升公司整体营运能力,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效能,经公司审慎研究,拟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继续实施。
(2)本次拟向生产建设项目追加投资
生产建设项目计划投资81,816.4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81,800.00万元。截至2024年2月29日,生产建设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1,445.93万元。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公司计划对项目投资总金额进行调整,分别使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1,300.00万元、仿制药获批结题项目结余募集资金4,388.42万元、自有资金14,738.69万元向生产建设项目追加投资,合计追加投资30,427.11万元。生产建设项目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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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本次追加投资的原因如下:
1)建筑工程费用增加:①公司根据北京市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相关政策要求优化设计,在生产建设项目主体结构采用预制装配式钢结构,增加雨水调蓄池、分界室等;②实际项目建设期间基建用主要材料价格及人工价格上涨;③公司综合考虑了“生产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根据现有产品、新产品的研发及生产工艺,从提升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设备稳定性等角度出发,对初步设计进行了优化,由此导致生产建设项目各主要单体的建造成本增加及配套公用设备设施性能提升带来项目投入增加。
2)增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等费用,导致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上升。
综上,公司对生产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本次追加投资30,427.11万元。
3、高精尖药品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后,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使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1,300.00万元、仿制药获批结题项目结余募集资金4,388.42万元向生产建设项目追加投资,并使用14,738.69万元自有资金向生产建设项目追加投资。
本次调整后,高精尖药品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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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创新药及仿制药研发项目、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向生产建设项目追加投资,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自身发展战略而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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