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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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
14、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调整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鉴于自2022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24日,鉴于公司15名激励对象离职、10名激励对象退休,公司首次授予权益的股权激励对象由448人调整为423人;9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年绩效考核未达标,注销其第三个行权期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50%或100%(其中7人注销50%权益,2人注销100%权益),因此注销上述离职、退休及绩效考核未达标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9.9550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343.8255万份调整为1,313.8705万份。
15、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到期注销的议案》。鉴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于2023年11月27日期满,公司同意注销103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880,252份股票期权;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于2023年11月8日期满,公司同意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29.70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1,313.8705万份调整为1,225.8453万份;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59.40万份调整为29.70万份。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注销。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起止日为2022年11月28日至2023年11月27日。截至行权有效期届满,10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880,252份股票期权到期未行权。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起止日为2022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8日。截至行权有效期届满,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9.70万份股票期权到期未行权。
公司拟对以上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到期注销的议案》审议后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有效期已满,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公司已就本次注销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未违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7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鉴于2023年投保的董监高责任险将于2024年5月31日到期,公司拟继续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保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投保人及其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正式签署的保险合约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3,000万美元
4、保险费:不超过18万美元
5、保险期限:保险合约签署后12个月
为方便实施,提请股东大会在前述限额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者董事长授权人士办理购买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承保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经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及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可帮助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履职尽责,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6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3月29日,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长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薪酬确认
根据公司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任职及考核情况,结合实际经营业绩,公司向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支付具体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陈昌益先生、魏镇炎先生的薪酬中包含其作为董事的津贴30万元。
注2:离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为任期届满于2023年4月23日离任,以上薪酬仅包含其2023年1月一4月的薪酬。
二、2024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薪酬体系和《全球员工绩效评核及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2024年度公司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董事长薪酬方案
1、担任公司董事的固定津贴为人民币2.5万元/月(税前);
2、在公司专职工作的基本工资、职位或岗位的津贴和补贴将按照岗位及实际工作月数计发,绩效工资将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情况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薪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职位或岗位的津贴和补贴等(不包括股权激励等非现金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基本工资、职位或岗位的津贴和补贴将按照岗位及实际工作月数计发,绩效工资将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其他说明
(一)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长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津贴和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及披露。
(三)上述津贴和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扣缴义务。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5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3人,从业人员共5,774人,注册会计师共1,18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8亿元。德勤华永为6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2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75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三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原守清先生自1994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6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原守清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原守清先生自2021年开始为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华女士自1992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周华女士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9份。周华女士自2023年开始为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科先生自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胡科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5份。胡科先生自2021年开始为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3.6万元。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8.3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相较于上年度同比下降2.23%。2023年度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合伙人及其他各级别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并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而确定。
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发表如下评估意见:“在本年度审计中,德勤华永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德勤华永对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做出的。”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议意见:“审计委员会对德勤的专业资质、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德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对德勤华永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为:“德勤华永具备担任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具备应有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建立了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人员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均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期间,德勤华永全面配合公司的年报工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一致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2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规避和防范外汇利率/汇率波动风险
● 交易品种:人民币、美元、台币、欧元、日元、墨西哥比索、波兰兹罗提等
● 交易工具:远汇和掉期等
● 交易场所:境内/境外的场内或场外
● 交易额度: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外汇避险总额度以不超过10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为限额,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所承做的金融衍生品以确保公司稳健、安全经营为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但是进行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避险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随着公司全球化业务推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日常营运过程中涉及金额较大的多币种购汇和结汇的结算需求。近几年国际外汇市场的波动剧烈,汇率和利率起伏不定,造成公司全球化经营在财务操作层面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随着公司全球化业务推进,以外币结算的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海外资产负债也不断增加,因此公司经营受汇率波动的影响较为明显。为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需进行以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二)交易额度
在当前国际外汇市场波动较大的背景下,为满足业务需求,公司预计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外汇避险总额度以不超过10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为限额,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进行相关外汇避险操作。如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外币避险额度超过10亿美元,将根据《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的规定,就超出额度部分,再次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操作。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所承做的金融衍生品以确保公司稳健、安全经营为原则,以部位的避险为目的,主要为经营避险策略的远汇和掉期等,商品的选择以规避公司业务经营所产生的外汇收入、支出、资产或负债等风险为主,持有的币别必须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交易的外币需求相符。交易场所为境内/境外的场内或场外,公司远汇和掉期的交易对手均为经营稳健、信用状况良好、和公司长期合作、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境外银行。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有效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相关授权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措施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衍生品业务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业务损益;在金融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业务损益。
(2)流动性风险。金融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办理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其它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衍生品业务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公司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金融衍生品业务。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准确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外汇业务相关人员会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相应监管机构报告,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衍生品业务进行合规性审计。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外汇利率/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金融衍生品业务控制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可以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或收益,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因此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有利于降低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生产经营紧密相关,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提升公司运行的稳健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对已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3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Germany GmbH、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Asteelflash Holding GmbH、ASTEELFLASH PLZEN S.R.O.、ASTEELFLASH TUNISIE S.A.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2,300万欧元;截至目前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100万欧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方Asteelflash Germany GmbH、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ASTEELFLASH PLZE? S.R.O.、ASTEELFLASH TUNISIE S.A.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及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FINANCIERE AFG为其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Germany GmbH、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向Cré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申请共用授信额度为7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协议于2024年4月24日到期,计划续签1年。
(2)FINANCIERE AFG为其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Holding GmbH、Asteelflash Germany GmbH、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向HSBC Continental Europe S.A.,Germany申请不超过1,0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协议于2024年9月11日到期,计划续签1年。
(3)FINANCIERE AFG为其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PLZEN S.R.O.向?eskoslovenská obchodní banka, a.s.申请不超过3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协议于2024年6月19日到期,计划续签1年。
(4)FINANCIERE AFG为其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TUNISIE S.A.向BRED申请不超过300万欧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协议于2024年9月28日到期,计划续签1年。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相关事宜。
鉴于被担保人Asteelflash Germany GmbH、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ASTEELFLASH PLZE? S.R.O.、ASTEELFLASH TUNISIE S.A.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均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担保额度为预计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以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FINANCIERE AFG为其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Germany GmbH、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银行贷款的担保事项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2、被担保人2023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单位:万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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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担保金额:700万欧元
(二)FINANCIERE AFG为其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Holding GmbH、Asteelflash Germany GmbH、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向HSBC Continental Europe S.A.,Germany银行贷款的担保事项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2、被担保人2023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单位:万欧元
■
被担保人Asteelflash Germany GmbH、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的基本情况及2023年经审计财务数据见前表。
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担保金额:1,000万欧元
(三)FINANCIERE AFG为其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PLZEN S.R.O.向?eskoslovenská obchodní banka, a.s.银行贷款的担保事项
1、被担保人ASTEELFLASH PLZEN S.R.O.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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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担保人2023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单位:万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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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担保金额:300万欧元
(四)FINANCIERE AFG为其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TUNISIE S.A.向BRED银行贷款的担保事项
1、被担保人ASTEELFLASH TUNISIE S.A.基本情况
注册地点:104 avenue de l'UMA 2045 La Soukra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产品的设计、制造及加工
2、被担保人2023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单位:万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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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主要担保方式:信用担保
担保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
担保金额:300万欧元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因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FINANCIERE AFG分别为其全资子公司Asteelflash Germany GmbH、Asteelflash Design Solutions Hambourg Gmbh、Asteelflash Holding GmbH、ASTEELFLASH PLZE? S.R.O.,ASTEELFLASH TUNISIE S.A.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该行为是为满足被担保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合理安排;被担保人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偿债能力,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可控,该项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事项涉及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对其经营做出决策并及时掌握其财务和资信状况。该等担保事项有利于被担保方经营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300万欧元(按照2023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结算汇率计算为人民币18,862.08万元),全部为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4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2年8月24日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增加9,028,020股,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3,036股,公司股本从2,201,284,633增加至2,210,315,689股。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前后对照如下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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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4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转股情况: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旭电子”或“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共有4,000元“环旭转债”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09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共有126,000元“环旭转债”换为公司股票,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6,424股,占“环旭转债”转股前(2021年12月9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3%。截至2024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环旭转债”金额为3,449,874,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额的99.9963%。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323,900股。
● 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结果:
2024年第一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0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8,618,787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42.42%。
●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行权结果:
2024年第一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323,900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9,123,553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74.43%。
●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行权结果:
截至2024年第一季度尚未有激励对象行权。
一、可转债转股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环旭电子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7号”文核准,于2021年3月4日公开发行了3,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45,0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33号文同意,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环旭转债”,债券代码“113045”。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环旭转债”转股期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7年3月3日。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环旭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0.25元/股。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自2021年6月3日起,“环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0.25元/股调整为19.75元/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自2022年6月13日起,“环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75元/股调整为19.49元/股;因公司注销部分2019年回购股份,自2022年7月21日起“环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49元/股调整为19.52元/股;因公司股票期权行权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自2022年12月9日起“环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52元/股调整为19.50元/股;因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自2023年5月30日起,“环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50元/股调整为19.07元/股;因公司股票期权行权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自2023年11月29日起“环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07元/股调整为19.0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日、2022年6月7日、2022年7月20日、2022年12月8日、2023年5月24日、2023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临2022-058、临2022-071、临2022-119、临2023-060、临2023-117)。
(三)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环旭转债”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转股金额为4,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09股,占“环旭转债”转股前(2021年12月9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01%。
截至2024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环旭转债”金额为3,449,874,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额的99.9963%。
二、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2、公司于2015年11月17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的全部事宜。
3、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部分表述稍作修订,并已于2015年11月27日公告修订后的《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2015年激励计划》”);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此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5年11月25日;同时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职务变动等原因不再具备获授股票期权的资格,对此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人数和数量进行调整。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人数由1,406人调整为1,382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700万份变更为2,663.95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4、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有152名激励对象离职、75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期权及15名激励对象于2015年度、26名激励对象于2016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的原因,根据《2015年激励计划》《2015年激励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同),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98.39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总数由1,382人调整为1,155人,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663.95万份调整为2,265.56万份。
5、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有55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期权及17名激励对象于2017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的原因,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8.665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总数由1,155人调整为1,099人,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65.56万份调整为2,166.895万份。
6、公司于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2018年10月30日至2019年10月27日有28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及13名激励对象于2018年度年绩效考核未达标,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51.74万份(前述1名因退休而离职的激励对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1,070人,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115.155万份。
7、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2019年10月28日至2020年10月27日有24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死亡、2名激励对象退休及17名激励对象于2019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2.61万份(前述3名因死亡、退休而离职的激励对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1,043人,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092.545万份。
8、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2020年10月29日至2021年10月26日期间,有26名激励对象离职、8名激励对象退休,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6.14万份(前述8名退休的激励对象,在情况发生之日,对其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继续保留行权权利,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1,009人(不含退休人员),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076.405万份。
9、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2021年10月27日至2022年10月25日期间,有30名激励对象离职、12名激励对象退休,同意注销上述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2.760万份;前述12名退休的激励对象,在退休时四个行权期均已获准行权,因此继续保留行权权利,无需注销。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967人,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053.645万份。
10、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公司自2022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24日期间,有37名激励对象离职、13名激励对象退休,同意注销上述离职的3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1.9083万份;前述13名退休的激励对象,其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在其退休前四个行权期已获准行权,因此继续保留行权权利。本次调整后,扣除上述离职和退休人员,股权激励对象调整为917人,授予后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031.7367万份。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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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由于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上市交易,以上行权数据为截至2024年3月31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3、行权人数
经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确认,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现有激励对象为917人(不含退休人员)。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有621人参与行权,其中2024年第一季度0人参与行权。
4、2024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价格为15.54元/股。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股份数量共0股。
(四)行权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通过自主行权方式,2024年第一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过户0股,获得募集资金0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股份8,618,787股,累计获得募集资金133,935,950元。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情况
(一)本次股票期权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日,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发表了意见。
3、2019年8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官网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9年8月24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4、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公司于2019年11月28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确定2019年11月28日为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鉴于首次授予部分536名激励对象中,23名激励对象因放弃、退休和离职的原因,上述23名激励对象不再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36名调整为513名,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240万份调整为2,164.5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调整为1,716.70万份,预留授予部分为447.80万份不变。
6、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0年9月9日为授予日,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114万份,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0年9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内,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8、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以及《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相关事项调整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
鉴于公司自2019年11月29日至2021年10月26日,首次授予部分34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1名激励对象成为公司监事不符合行权条件以及1名激励对象2020年度年绩效考核未达标的原因,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98.45万份;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离职,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权益的股权激励对象由513人调整为477人,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716.70万份调整为1,618.25万份;公司预留授予权益的股权激励对象由5人调整为4人,预留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14万份调整为99万份。
9、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调整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自主行权价格由12.67元/股调整为12.41元/股,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自主行权价格由21.15元/股调整为20.89元/股。
10、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调整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鉴于自2021年10月27日至2022年10月25日期间,有21名激励对象离职、8名激励对象退休、6名激励对象2021年度年绩效考核未达标,同意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08.545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权益的股权激励对象由477人调整为448人,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1,618.250万份调整为1,509.705万份。
11、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到期注销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到期注销的议案》。鉴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于2022年11月27日期满,公司同意注销148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1,658,795份股票期权;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于2022年11月8日期满,公司同意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39.60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1,509.705万份调整为1,343.8255万份;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99万份调整为59.40万份。
12、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调整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自主行权价格由12.41元/股调整为11.98元/股,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自主行权价格由20.89元/股调整为20.46元/股。
13、公司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
14、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调整激励对象及注销部分权益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的议案》。鉴于自2022年10月26日至2023年10月24日,鉴于公司15名激励对象离职、10名激励对象退休,公司首次授予权益的股权激励对象由448人调整为423人;9名激励对象2022年度年绩效考核未达标,注销其第三个行权期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50%或100%(其中7人注销50%权益,2人注销100%权益),因此注销上述离职、退休及绩效考核未达标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9.9550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343.8255万份调整为1,313.8705万份。
15、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到期注销的议案》。鉴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于2023年11月27日期满,公司同意注销103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880,252份股票期权;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于2023年11月8日期满,公司同意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到期未行权的29.70份股票期权。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1,313.8705万份调整为1,225.8453万份;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59.40万份调整为29.70万份。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1、激励对象行权情况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行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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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由于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上市交易,以上行权数据为截至2024年3月31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本季度尚未行权。
2、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3、行权人数
经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确认,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现有激励对象为423人。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358人参与行权,其中,2024年第一季度共有58人参与行权。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可行权人数为4人,截至2024年3月31日尚未有人参与行权。
4、行权价格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024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价格为11.98元/股,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2024年第一季度自主行权价格为20.46元/股。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股份数量共为323,900股。
(四)行权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通过自主行权方式,2024年第一季度共行权且完成股份登记过户323,900股,获得募集资金3,880,322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股份9,123,553股,累计获得募集资金112,118,296元。该项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可转债行权及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导致公司股本变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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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1231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5
转债代码:113045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3月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6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2%,购买的最高价为13.86元/股、最低价为13.4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998,1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8月6日,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5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二、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公司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3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6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2%,购买的最高价为13.86元/股、最低价为13.49元/股,支付的金额为4,998,1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4年3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6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购买的最高价为13.86元/股、最低价为13.4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998,1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下转9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