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4月2日

查看其他日期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4-018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金开有限”)为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平顺县国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顺国合”或“被担保人”)为金开有限的下属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金开有限为被担保人提供总额不超过113,782.5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开有限为被担保人的担保余额为119,98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上述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616,673.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3.10%,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 特别风险提示:平顺国合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近日,金开有限控股子公司平顺国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中国银行提供126,425.00万元贷款用于置换平顺国合现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的借款。金开有限按照持股比例90%就被担保人偿付上述合同约定的被担保债务向中国银行提供总额不超过113,782.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考虑到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保风险。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和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净增加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60亿元,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本次担保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如下:

被担保人:平顺县国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425MA0K9BP89N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23日

公司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苗庄镇北甘泉村(平顺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刘承磊

注册资本:35,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构成及其比例:常州长合新能源有限公司(金开有限持股90%,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持股 99.86%,偏关县开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金开有限持股100%)持股 0.14%,合计金开有限持股90%。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光伏发电;电力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技术咨询、运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13,782.5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保证人对主债权的90%承担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信誉良好,运作正常,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目前无逾期债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其获得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支持,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和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净增加的担保额度不超过260亿元,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本次担保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616,673.16万元(不含本次),其中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0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3.10%和0%,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4-019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2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8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依据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3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93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12元/股、最低价为5.046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739,184.30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