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73 证券简称:安邦护卫 公告编号:2024-014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章磊先生、梁程程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373 证券简称:安邦护卫 公告编号:2024-011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补选董事情况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安邦护卫集团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安邦护卫集团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核,同意提名卢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韬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两位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0日收到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合规管理负责人)卢卫东先生辞职报告。卢卫东先生因职务调动辞去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合规管理负责人)职务。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安邦护卫集团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合规管理负责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柯林田先生为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合规管理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
卢卫东先生,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7年至2017年,历任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科员、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大队长、警务保障部副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2017年6月至2024年2月,担任安邦护卫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安邦护卫集团总法律顾问;2024年2月起任职安邦护卫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王韬先生,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浙江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现为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浙江金道(钱塘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曾任职于省市公安政法部门,具有多年执法调研、立法研究的工作经验,并在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安保办公室工作中获个人三等功。在商事争议解决、刑民交叉及证券类犯罪、公司内控及合规建设上富有经验。
柯林田先生,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农学学士;1998年起在浙江省江山市廿八都镇人民政府工作;2004年起在衢州市委组织部任职;2009年起在省委组织部任职,历任组织一处主任科员、组织一处副调研员、公务员三处副处长、二级调研员;2024年2月入职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证券代码:603373 证券简称:安邦护卫 公告编号:2024-012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 2024 年4月1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章磊先生、梁程程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吕玉炜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相关信息详见3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
特此公告。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章磊先生,男,1975年11月出生,民建浙江省直综合七支部副主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法(涉外)专业本科毕业。现任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审计部(综合监督部)总经理。历任浙江省杭州市邮政局行业管理处干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国南路证券营业部职员、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
梁程程女士,女,1985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2010年至2021年,历任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投资管理一部投资专员、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高级投资经理、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社保股权管理部总经理助理,2022年任职浙江省浙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3年至今任职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社保股权管理部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3373 证券简称:安邦护卫 公告编号:2024-013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吴高峻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安邦护卫集团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卢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安邦护卫集团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韬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安邦护卫集团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合规管理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柯林田先生为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合规管理负责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4月17日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须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373 证券简称:安邦护卫 公告编号:2024-015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7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枫桦路六号之江财富中心E8楼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7日
至2024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4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枫桦路六号之江财富中心E8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或有效股权凭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股东帐户卡或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股东帐户卡或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四)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邮件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董事会秘书:周黎隽女士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赵倩女士
联系电话:0571-87557906
公司传真:0571-87557906
公司邮箱:zqb@zjabhw.com
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枫桦路六号之江财富中心E8楼
特此公告。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1、《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邦护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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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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