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2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现因年度审计及相关报告编制工作进展顺利,公司预计《2023年年度报告》将提前完成。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日期由2024年4月18日变更为2024年4月10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变更,并请届时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3
转债代码:110815 转债简称:九丰定01
转债代码:110816 转债简称:九丰定02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公司可转债“九丰定01”自2023年6月29日起开始转股,“九丰定02”尚未开始转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可转债“九丰定01”累计转股的金额为166,258,400元,累计转股股数为7,478,988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625,414,024股)的1.20%。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113,738,900元(其中:“九丰定01”金额为人民币913,738,900元,“九丰定02”金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2.71%。
● 本季度转股情况: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债“九丰定01”转股的金额为81,344,000元,转股股数为3,659,187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2022年1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下发了《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27号)。
根据上述核准批复,公司向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能源”)原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森泰能源100.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购买资产”),同时向特定投资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人民币120,000万元。
2022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证明》,公司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登记完毕,发行数量共10,799,973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79,997,300元,转债代码为“110815”,转债简称为“九丰定01”。2023年12月29日,可转债“九丰定01”部分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
“九丰定01”可转债票面利率为0.01%/年,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自2023年6月2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2.83元/股,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为22.23元/股。
2023年3月10日,中登公司出具了《证券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登记完毕,发行数量共12,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元,转债代码为“110816”,转债简称为“九丰定02”。2023年9月11日,可转债“九丰定02”全部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
“九丰定02”可转债票面利率为2.5%/年,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开始转股;初始转股价格为25.26元/股,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为24.66元/股。
二、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
(一)可转债转股情况
公司可转债“九丰定01”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3年6月29日至2028年12月28日。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可转债“九丰定01”转股的金额为81,344,000元,转股股数为3,659,187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可转债“九丰定01”累计转股的金额为166,258,400元,累计转股股数为7,478,988股,占公司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625,414,024股)的1.20%。
公司可转债“九丰定02”尚未开始转股。
(二)未转股的可转债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113,738,900元(其中:“九丰定01”金额为人民币913,738,900元,“九丰定02”金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2.71%。
三、股本变动情况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可转债“九丰定01”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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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可转债解除锁定前转股产生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可转债“九丰定01”发行总数为10,799,973张。根据锁定期安排,其中3,151,400张可转债应于2023年12月29日解除锁定并挂牌上市。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锁定并挂牌转让的公告》。
部分可转债持有人于2024年第一季度除将已解锁的可转债转股外,还将其所持的未解锁可转债转股,产生限售股128,250股,该部分限售股的锁定期与本次购买资产中发行的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相同。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耀中广场A座2116
联系电话:020-38103095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东莞市九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九能源”)、东莞市九丰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天然气”)、新加坡碳氢能源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氢能源”)、东莞市九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化工”)、宁波良盈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良盈”),均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九丰能源”)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合计163,252.00万元(其中美元6,000.00万元,人民币119,800.00万元)。
● 已实际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额: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分别为九丰天然气、东九能源、碳氢能源、九丰化工、宁波良盈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分别为72,000万元、61,480.15万元、64,328.25万元、3,232.53万元、964.81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261,611.60万元(含借款、保函、信用证等),占2022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7.69%。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东九能源、九丰天然气、碳氢能源分别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华支”)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0.00万元、25,000.00万元、30,000.00万元;九丰天然气、九丰化工分别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厚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宁波良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浦发宁分”)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5,000.00万元;碳氢能源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东亚广分”)申请共用其他子公司现有授信额度美元6,000.00万元。
就上述授信事项,公司分别与上述各银行签署了相关担保合同,分别为东九能源、九丰天然气、碳氢能源向农行华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民币18,000.00万元、18,000.00万元、36,000.00万元;分别为九丰天然气、九丰化工向工行厚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民币30,000.00万元、7,800.00万元;为宁波良盈向浦发宁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民币10,000.00万元;为碳氢能源向东亚广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美元6,000.00万元。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等决议授权,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新增担保总额度折合人民币为1,323,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以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合同金额;预计的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担保合同签订后,公司累计新增担保发生额折合人民币895,037.38万元(外币按2024年3月31日汇率折算),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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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体口径)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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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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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清洁能源业务产品主要为LNG、LPG,全球资源地主要集中在境外,且采购货值较大。根据国际通行的交易惯例,公司主要通过商业银行开具信用证等方式进行国际采购融资。随着近年能源市场价格变化及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开展国际采购的实际融资需求相应增加。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融资需求,可有效支持子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符合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要求;各被担保子公司目前业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261,611.60万元(含借款、保函、信用证等),占2022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7.69%。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