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4月2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
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2024-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4-039

债券代码:123219 债券简称:宇瞳转债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

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宇瞳转债(债券代码:123219)转股期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9年8月10日;最新转股价为12.5元/股。

2、2024年第一季度:共有164张宇瞳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16,400元),合计转成1067股宇瞳光学A股股票(股票代码:300790)。

3、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剩余可转债为5,999,836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599,983,60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宇瞳转债”)转股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2 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初始转股价格为15.29元/股。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6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3年8月2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宇瞳转债”,债券代码 123219。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宇瞳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8月17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4年2月19日至2029年8月10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宇瞳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宇瞳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转股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宇瞳转债”转股价格为15.3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9月19日起生效。

202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宇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确定本次向下修正后的“宇瞳转债”转股价格为12.5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29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本变动情况

2024年第一季度,“宇瞳转债”因转股减少164张,转股数量为1,067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宇瞳转债”尚余5,999,836张,剩余票面总金额为599,983,600元。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数据尾数之和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

联系人: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69-89266655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4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宇瞳光学”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4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宇瞳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300790 证券简称:宇瞳光学 公告编号:2024-038

债券代码:123219 债券简称:宇瞳转债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发行在外的部分A股普通股,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0.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29,00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72%,最高成交价为8.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1,090,16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既定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