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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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4-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13638 债券简称:台21转债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共有237,000元“台21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4,186股,占其转股前公司总股本的0.0016%。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台21转债”金额为599,763,000元,占其发行总量的99.96%。

● 本季度转股情况:

本季度(即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台21转债”转股金额为100,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6,024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109号文核准,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公开发行了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万元,期限6年,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2、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9号文同意,公司6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台21转债”,债券代码“113638”。

3、根据有关规定和《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台21转债”自2022年7月5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6.87元/股。2022年7月15日(除权除息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股价格由16.87元/股调整为16.70元/股。2023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股价格由16.70元/股调整为16.60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本季度(即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台21转债”转股金额为100,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6,024股。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共有237,000元“台21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4,186股,占其转股前公司总股本的0.0016%。

截至2024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台21转债”金额为599,763,000元,占其发行总量的99.96%。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3703555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9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93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3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1.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购买的最高价为9.38元/股,最低价为8.8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102.4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21.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购买的最高价为9.38元/股,最低价为8.83元/股,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102.4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