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4月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4-00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6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3年,公司聚焦主业,重点关注消费者购物体验,持续开展门店提档升级,重点提升员工服务意识,利用门店布局优势,打造5分钟到店、5分钟选购、5分钟回家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探索多种销售模式。不断优化配送能力,充分利用门店优势,开展直播服务,行成网络下单+门店提货的销售新模式,为公司销售取得稳步增长。

公司实现含税主营收入11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0.97%。另外,实现增值服务收入28.53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5.61亿元,同比增长15.53%,其中,公司主营业务净利润4.14亿,同比增长6.47%。实现投资收益1.54亿元,与同期相比增长46.89%,主要是新网银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围绕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加大普惠金融贷款投放力度,资产规模首次突破千亿,营业收入实现较大增长,同时在业务发展中加强风险管控、坚持降本增效,实现经营效益显著提升。

报告期公司门店拓展速度较2022年有所提升,全年新开门店144家。并通过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调整门店商品结构、提升装修档次、改变门店类型等多种方式推进门店升级,报告期完成旧店升级改造279家。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门店3639家。

此外,基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现金流状况,2023上半年公司进行2022年度现金分红,共分配现金超6亿元,切实做到了持续回报股东,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公司一直坚持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在专注线下门店经营的基础上,报告期末探索直播经营业务,通过直播推广与线下门店的结合,实现线上线下联动互补,吸引众多消费者。同时,公司加强与其他线上平台的合作,从多平台、多角度满足消费者不同购物需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4-006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年4月1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3月25日以邮件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黄明月女士、吴乐峰先生、独立董事汤继强先生、独立董事曹麒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曹世如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 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曹世如女士汇报的《 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落实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2、审议通过了《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曹麒麟先生、汤继强先生、廖中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中“ 二、报告期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2023年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1,013,265.52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12%;实现利润总额64,663.84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6.39%;其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111.66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5.5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 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 2024年度的主要经营目标为:公司在总结 2023年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的目标及市场拓展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进行的 2024年度财务预算,本预算包括公司及下属25家全资子公司及1家控股子公司,计划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33,530.83万元、实现净利润56,669.47万元。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管理经营计划相关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及承诺,因2020年-2023年为特殊时期,造成这期间营收非正常增速,同时收到政府相关补助、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市场状况变化等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所以2024年整体经营预算不能与2023年的增速相比较。请投资者特别注意。另外:本预算不含因公司收购、兼并而增加的经营业绩。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4]第ZD10054号审计报告确认,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1,116,571.71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6,055,379.47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375,486,587.93元,减 2023年分配的2022年度现金分红601,120,000.00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79,427,780.17元。

董事会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本次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6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4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168,640,000元。

(2)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及的相关事项。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利润分配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并编制了《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以往年度对公司的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并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曹世如、曹曾俊、张颖、谭磊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 2023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及公司有关考核激励等的规定,公司发放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共计564.9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召集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会议时间定于2024年4月22日下午14:30时开始(星期一),召开地点在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会议以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4-010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17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公司独立董事汤继强先生、曹麒麟先生、廖中新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予以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月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和股东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须于2024年4月19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9:00-17:00

3.登记地点及委托书送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11731。

4.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罗乐女士、汤雪月女士

联系电话:028-87825762

传真电话:028-87825530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2697

2.投票简称:红旗投票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上午9:15至2024年4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如没有明确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签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章):

特别说明: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2、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多选无效。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4-007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日下午13:00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5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曹曾俊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世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人员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3、审议通过了《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2023年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1,013,265.52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12%;实现利润总额64,663.84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6.39%;其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111.66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5.5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 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 2024年度的主要经营目标为:公司在总结 2023年度经营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的目标及市场拓展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进行的 2024年度财务预算,本预算包括公司及下属25家全资子公司及1家控股子公司,计划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33,530.83万元、实现净利润56,669.47万元。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管理经营计划相关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及承诺,因2020年-2023年为特殊时期,造成这期间营收非正常增速,同时收到政府相关补助、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市场状况变化等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所以2024年整体经营预算不能与2023年的增速相比较。请投资者特别注意。另外:本预算不含因公司收购、兼并而增加的经营业绩。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4]第ZD10054号审计报告确认,202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1,116,571.71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6,055,379.47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375,486,587.93元,减 2023年分配的2022年度现金分红601,120,000.00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279,427,780.17元。

董事会拟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本次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6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4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168,640,000元。

(2)本次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认真核查,认为:该总结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并得到了有效实施,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以往年度对公司的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并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4-008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4)业务资质: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5)历史沿革: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6)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7)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华毅鸿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崔霞霖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肖菲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审计委员会经过对立信的背景、专业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各方面进行核查,认为:立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及专业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能保护投资者权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且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时,对公司进行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时,已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4-009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24年4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为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4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曹世如女士;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曹曾俊先生;独立董事汤继强先生;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陈慧君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