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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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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3版)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第5、7-14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3、5、6、10、13、14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3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

联系电话:(010)65636622/65636620;传真:(010)85172628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24-029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说明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24-026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全国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上市银行。

● 现金管理资金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在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

●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拟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现金管理受托方为全国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上市银行。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

二、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拟购买风险可控的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预期收益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具有一定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总裁在上述额度内审批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对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监控,以实现收益最大化。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收益情况,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是在确保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充足和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额外增加公司财务负担。

(二)公司通过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24-017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年度)会议于2024年3月19日以邮件、传真形式发出通知,同年3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的董事9名。监事会成员和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孔令洋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下列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4-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奖励基金计提的议案》。根据公司《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659,234,610.50元,不满足奖励基金计提条件,故2023年度不提取奖励基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临2024-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晓东先生已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4-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投资房地产项目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审批额度不超过75亿元的房地产投资事项,主要包括以公司、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名义自行或与他方合作进行的土地投标、摘牌、竞买事项(以相关土地的成交总额(含契税及附加付款义务)中公司实际投入资金计算,以非公开市场进行的协议资产购买、股权收购等方式获取土地资源的事项除外),期限为自审议本议案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临2024-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预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预计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临2024-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无锡望愉生态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4-024)。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临2024-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24-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已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4-027)。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28)。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24-019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中主要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出现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单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4,456.84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包括存货、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其中存货跌价损失计提16,047.21万元,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258.83万元,预付账款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150.80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审计。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1、计提存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合并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项目进行了减值测试,对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根据对锦悦府项目、倬郡项目的评估结果,公司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的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鄂尔多斯项目可变现净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综合考虑鄂尔多斯公司账面债务债权情况及清偿顺序等因素确定公司对鄂尔多斯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可回收金额,公司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3、预付账款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对预付账款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土地流转款项,公司根据最新掌握的情况测算可收回金额,根据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二)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及原因

2023年末,综合考虑房地产项目所在地的市场状况,项目自身的定位、开发及销售计划等因素,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项目进行了减值测试,对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锦悦府及倬郡项目所在区域销售出现降价现象,公司于2023年末对锦悦府及倬郡项目进行了减值测试且进行评估,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并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三河·倬郡系一期数据,二期尚未开发。

2、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下属合营公司鄂尔多斯项目2023年因周边地价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鄂尔多斯项目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综合考虑鄂尔多斯公司账面债务债权情况及清偿顺序等因素确定公司对鄂尔多斯公司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258.83万元。

3、计提预付账款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对潭柘寺镇政府土地流转预付账款余额为7,304.13万元,其中A-D地块3,324.55万元,E-F及其周边地块3,979.58万元。

2023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潭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潭柘投资”)与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签署了《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中心区(A-D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地上物征收补充协议》,根据协议相关约定,潭柘投资预计收到地上物征收补偿款,金额为2,453.75万元。

公司根据补偿款情况,结合与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人民政府的沟通,对E-F及其周边地块的可收回金额进行预估,对预计无法收回部分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本次对预付账款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150.8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存货、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4,456.84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影响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24,456.84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事宜,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24-020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9,234,610.50元,扣除永续债利息324,849,999.98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984,084,610.48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4,791,759.22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479,175.92元,扣除永续债利息324,849,999.9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364,423,187.16元,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33,885,770.48元。

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及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房地产行业现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投资计划等因素,结合宏观经济形势,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始终坚持高标准、高品质交付,以“保竣工、保交付”作为首要目标,留存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开发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高度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综合考虑目前房地产行业环境、市场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营,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行业整体环境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发展 编号:临2024-021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

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经营及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授权经营层在审批额度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结束之日止。关联董事陈晓东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按照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2016年12月29日,公司与银泰百货宁波海曙有限公司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出租物业标的物为宁波市海曙区东渡路55号华联大厦7层〈7-49〉号房、8层〈8-54〉号房。租赁期限为17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33年12月31日止。计租年度第1年至第6年的每年租金为268万元,第7年至第12年的每年租金为280万元,第13年至第17年的每年租金为29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银泰百货宁波海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泰百货”)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银泰百货宁波海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晓东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 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东路238号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3月16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针纺织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钟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皮革制品销售;鞋帽零售;鞋帽批发;箱包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户外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服装服饰出租;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鞋和皮革修理;缝纫修补服务;洗染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董事陈晓东先生担任银泰百货宁波海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所规定的关联方范围,故构成关联关系。

(3)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78,059万元,净资产9,572万元;2023年1-12月主营业收入72,739万元,净利润6,296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方名称:无锡望愉地铁生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望愉”)

(1)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潘长青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住 所:无锡经济开发区太湖街道金融八街1-140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3月27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对城市轨道交通的投资、建设、运营;物业管理;装饰装修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服务;商业经营管理;停车场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各类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介绍

公司副总裁潘长青先生担任无锡望愉法定代表人、董事及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雨来先生担任无锡望愉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3)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28,140.69万元,负债总额907,093.64万元,净资产21,047.06万元;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512,745.25万元,净利润17,758.57万元。(已经审计)。

(二)履约能力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上述关联方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向关联人提供技术咨询及服务、提供物业及维修费服务、向关联人租赁房屋等。上述服务属于公司间正常业务,均依据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或双方参照市场协议价格执行,其中租赁类交易将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计算,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