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4年3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定于2024年4月12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公告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审议议案等相关事项。
2024年3月29日,公司收到股东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鑫慧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联合(以下简称“华鑫信托”)提交的《关于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函》、《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函》、《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函》,提议将《提名赵婷女士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立洲先生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曹义东先生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夏金强先生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见附件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日,华鑫信托持有公司 38,121,50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3.87%,华鑫信托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等均符合相关规定。
除增加上述 4个临时提案外,《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期限、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不变。现将公司于 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7日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2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8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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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股东所投的表决票数超过该股东所拥有的全部有效表决票数的,该股东的投票无效。本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均为差额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请注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4年4月10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5、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工业园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6、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霍献辉
联系电话:0572-3961786
传真:0572-3961786
电子邮箱:huoxianhui@unifull.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和孚工业园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13017
7、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8、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提名委员会决议》;
2、股东《关于提请增加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427”,投票简称为“尤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累积投票议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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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终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4年4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尤夫股份”(股票代码:002427)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非独立董事
赵婷,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2010年任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计划财务部项目经理;2014年任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2018年任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总经理;2019年任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总经理;2020年任北京风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任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赵婷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陈立洲,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硕士学位。2001年任北京铁路分局北京内燃机务段助理会计师;2003年任宁波博一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06年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就读;2008年任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1年至今任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业务总监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21年至今任浙江乘泽科技有限公司总裁。
截至目前,陈立洲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
曹义东,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工学学士学位。1984年就职于苏州第一光学仪器厂,先后任技术员、装配车间副主任、厂长助理兼生产部长、综合办公室主任等,1999年至2011年任苏州一光仪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6年至2023年任苏州创元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苏州爱能吉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苏州市吴中区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和苏州比格闪数大数据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曹义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非职工代表监事:
夏金强,男,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出生,硕士学位。2014年任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研究员;2015年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2017年任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经理;2023年任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经理。
截至目前,夏金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