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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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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含)-15,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13.64元/股(含)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上市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回购数量为733.14万股-1,099.71万股,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发布的《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3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27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103%,成交的最低价格为7.27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8.0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7,742,859.04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30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165%,成交的最低价格为7.27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8.0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7,993,641.0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