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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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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询函的公告

2024-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7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4】003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收到《问询函》5个交易日内披露回复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协调相关各方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和核查,逐项予以落实。鉴于《问询函》涉及的部分问题的回复内容仍需要补充、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于2024年4月10日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披露。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尽快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6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4年3月31日,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5,313股,占公司总股本91,489,524股的比例为0.2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3.75元/股,最低价为39.0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77.2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第三期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12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9)。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第三期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55,313股,占公司总股本91,489,524股的比例为0.2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3.75元/股,最低价为39.09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77.23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第三期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