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4、温州市梦多多文化创意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小波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游乐园服务、房屋租赁等。
注册地:浙江温州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37,094.60万元、净资产-3,393.27万元。202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13.82万元、净利润-858.83万元。
温州市梦多多文化创意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森马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关联人。
温州市梦多多文化创意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华润置地森马实业(温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继正
注册资本:81,6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注册地:浙江温州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274,677.28万元、净资产101,388.16万元。202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826.42万元、净利润9,491.48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邱光和为华润置地森马实业(温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置地”)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华润置地为本公司关联人。
华润置地森马实业(温州)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浙江森马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小波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食品、预包装食品等零售
注册地:浙江温州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9,483.90万元、净资产-7,138.52万元。202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286.68万元、净利润-2,361.92万元。
浙江森马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森马集团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关联人。
浙江森马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浙江禾丽梦家纺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光和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针纺织品、家居用品等销售
注册地:浙江温州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2,564.35万元、净资产1,227.41万元。202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255.01万元、净利润552.22万元。
浙江禾丽梦家纺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森马集团实际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关联人。
浙江禾丽梦家纺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上海小河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延霞
注册资本:415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家纺及日用品销售。
注册地:上海市静安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326.57万元、净资产 -243.88万元。202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65.21万元、净利润-356.75万元。
森马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2.47%的股权,森马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海小河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72.00%的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小河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人。
上海小河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上海意森服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平凡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服装销售
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7,049.41万元、净资产-12,849.18万元。202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865.49万元、净利润288.97万元。
公司董事周平凡先生为上海意森服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关联人。
上海意森服饰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上海米夏服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汤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服装销售
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298万元,净资产 -170万元。202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5万元,净利润18万元。
上海米夏服饰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监事蒋成乐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关联人。
上海米夏服饰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温州梦多多玩育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小波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玩具销售。
注册地:浙江省温州市
温州梦多多玩育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1,834.68万元、净资产-967.85万元。202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878.13万元、净利润-802.49万元。
森马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2.47%的股权,森马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温州梦多多玩育科技有限公司86.00%的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温州梦多多玩育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人。
温州梦多多玩育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浙江骏耀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光和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物流服务
注册地:浙江省温州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158.46万元、净资产63.00万元。202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3.93万元、净利润13.00万元。
浙江骏耀科技有限公司 为公司股东森马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关联人。
浙江骏耀科技有限公司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活动正常,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各关联方具有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公司与森马集团有限公司、邱坚强先生、戴智约女士、温州市梦多多文化创意投资有限公司、华润置地森马实业(温州)有限公司、浙江森马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骏耀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交易,价格系参照当地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公司与浙江禾丽梦家纺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小河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米夏服饰有限公司、温州梦多多玩育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意森服饰有限公司公司之间的采购商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均按照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上述交易均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的价格或公司向第三方出售同类产品的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按相应权限及各项业务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获独立董事全票通过,具体意见如下: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同意《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24-8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2、投资金额: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品种为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上述投资品种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上述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进行,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邱坚强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4、投资期限: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1、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6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投资标的属于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 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理财资金原则上只能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事宜,公司财务部会同证券部相关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向社会公众披露相关信息。如评估发现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公司财务部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以便董事会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6、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7、实行岗位分离操作:受理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资金管理人相互独立。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
2、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24-7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17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7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
2、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和投入的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以及相应的收费率、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3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充分评估并认可“立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地履行了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向董事会提出了续聘“立信”为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上接17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