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83版)
4.保荐人核查意见;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规避和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糖食品”)拟投入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继续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业务,投资种类限于与华糖食品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品种。
2、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和技术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有关情况公告情况如下:
一、前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使用期货工具对公司产品原料进行套期保值,决议有效期至下一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相关议案审批前。2023年度,华糖食品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了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子公司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交易,主要是为了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业务范围: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限于与华糖食品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品种。
3、持仓量:总量不超过30,000吨。
4、拟投入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根据具体使用情况灵活调拨。
5、套期保值的期间:华糖食品拟投入套期保值保证金金额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决议有效期届满后,如遇决议事项未作调整的情况时,为保障子公司能正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确定下一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相关议案审批前。
6、交易方式:郑州商品交易所挂牌上市的白糖期货及白糖期权。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华糖食品已制定相关制度,配备了专业人才及与具有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及华糖食品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华糖食品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有利于华糖食品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经营风险。
五、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六、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有效规避主要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
七、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华糖食品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控制衍生品交易的种类,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或产品相关的期货品种。
2、加强期货相关人员培训,强化期货市场研究,把握市场变化规模,设计
好期货交易业务具体操作方案,把握好交易时间。
3、公司及子公司将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期货糖交易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审批权限下达操作指令,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同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有效防范风险。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1、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华糖食品已制定《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期货糖交易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审批流程、风险防控和管理等内部控制程序,对控制期货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华糖食品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主要产品价格波动给其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价格波动的影响。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华糖食品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华糖食品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规避和防范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主要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已建立相应内控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措施。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除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红棉股份全资子公司华糖食品继续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5、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棉股份”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号)核准,2023年3月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223,048,327股,发行价格2.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99.63元,扣除发行发生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354,847.7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2,645,151.92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223,048,327.00元,其余额369,596,824.92元转入资本公积。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认购资金总额的验资报告》(中职信验字(2023)第0002号)。
(二)募集资金本年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023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
2023年3月,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河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报告期内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河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并于2023年11月21日办理了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23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注:公司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原因系使用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红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0号富力盈泰广场B栋1907-1908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注意事项
1、上述第7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国有股股东由国有股权代表出席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国有股权代表书面委托书。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请在2024年4月29日16:00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0号富力盈泰广场B栋1907-1908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5、登记时间:2024年4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6、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0号富力盈泰广场B栋1907-1908
联系电话:(020)82162933
邮箱:dm@lonkey.com.cn
邮编: 510627
联系人:刘垚先生
7、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开始前10分钟结束实际与会人数统计,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23;
2、投票简称:红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3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 被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权限如下(请在您的选择项下面的“□”内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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