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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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执行,授权期限与现金管理额度的期限相同。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上述事项明确表示同意,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2)。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已将上述进行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全部予以赎回,取得收益10.8288万元,本金及收益合计5,010.8288万元已全部划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的方式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目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

5、公司法务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前十二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含本次)

■■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赎回后,公司用于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额度合计15,474.00万元,未超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额度范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相关现金管理赎回凭证。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债券代码:127099 债券简称:盛航转债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6,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91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期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发生为准。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72,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28%,最高成交价为16.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99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19,996,990.73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