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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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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0,987,6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3,828,600股后的197,15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油气资源开发综合服务商,能够为客户提供钻井总承包、压裂、化工产品销售及配套的检测、维修等一揽子技术服务。主要产品及服务如下:

(1)一体化的工程技术服务总包

公司具备提供从地质建模、钻井设计与工程施工、钻井液技术服务、定导向设计与服务、固井技术服务、压裂技术服务、排采技术服务等一系列技术服务的能力。可与客户采取“一体化工程风险大包”、“基于产量保证的可变工程费用”、“带资作业产量分成”等多种合作模式,在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企业的合作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2)特色化的油田化学品和技术服务

公司具备研发、生产、试验检测、销售钻井助剂和固井添加剂以及提供一体化相关现场技术服务一体化的全流程技术服务能力,主要提供钻井助剂和固井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公司通过了ISO9001国际标准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认证和OSHM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中石油HSE体系认证等,配备有设施完善的化验室、试验检测仪器,产品质量检验测试执行API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公司已有48种产品获得了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企业的质量认可证书和相应的供应商准入资质。

(3)专业化的检测、维修和租赁业务

公司围绕一体化工程技术服务总包业务,在井控装置、钻具和旋转防喷器等领域形成了配套保障能力,同时也具备向第三方提供检测、维修和租赁的业务能力。具备年检修井控装备150套、年检修钻具10万根的能力。公司拥有中石油集团公司颁发的乙级井控车间资质,正在积极推进CNAS认证工作。

2、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以总承包、日费制等方式承揽一体化工程技术服务合同,同时提供油田化工产品销售,井控装置和钻具等维修、检测和租赁服务。

钻井工程业务的开展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客户通常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合适的油服企业在油田区块进行钻井作业。钻井工程开始前,油服企业要完成材料与设备的采购,钻井工程的实施过程通常涉及方案设计、钻前准备、分开次钻进至设计井深、验收及交井等一系列的过程。油服企业与客户间的合作方式通常为总承包模式和日费模式,其主要区别在于双方风险与收益分配的不同。

钻井工程施工完毕后,公司递交完工报告并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客户组织安全、环保、生产等多部门进行统一竣工验收,再进行交井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完井工作量结算。

3、市场地位

当前,公司形成了以南北疆常规油气开发为主的新疆市场、以川渝页岩气开发为主的西南市场、以煤层气、致密气开发为主的山西市场和以乌克兰为主的国际市场的格局。

公司是西南地区规模较大的民营油服企业,长期服务于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洛克石油(成都)有限公司等业主方,在川渝页岩气市场的钻井、压裂工程技术指标创造了多项国内纪录。

在山西市场,公司已经实现了对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兰花煤层气有限公司、中澳煤层气能源有限公司、北京中海沃邦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优质客户的全覆盖,并获得亚美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优质供应商称号。根据相关规划,山西省的煤层气、致密气开发力度预计将进一步加大,将为公司后续工作量提供有力的市场支撑。

在乌克兰市场,公司已覆盖了乌克兰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乌克兰最大的民营天然气生产商DTEK公司、乌克兰综合性能源企业UDC公司等当地市场主流客户,并与美国油服巨头哈里伯顿公司形成了紧密合作关系。

公司报告期内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业绩驱动因素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公司管理层与年审会计师预沟通、评估机构初步测算,公司部分存货、固定资产和商誉存在减值迹象,预计计提减值总额约5,096.12万元,相关减值准备拟计入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经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3、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经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35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4、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参股的新星惠尔绿色科技有限公司拟增资不超过10,000万元,新星惠尔全体股东根据各自的持股比例进行等比例增资。公司持有新星惠尔15%的股权,公司需增加投资1,5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新星惠尔15%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与参股公司同比例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5、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与宝鸡华油石油钻采设备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宝鸡贝肯能源装备设计有限公司51%的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3,060.00万元,实缴出资612.00万元)以人民币8,708,184.22元的价格转让给宝鸡华油。本次交易完成后,宝鸡贝肯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6、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全资子公司贝肯能源(成都)有限责任公司与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正通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广陆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永升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创业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博达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尤龙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签署《新疆昆仑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上述各方拟共同出资设立新疆昆仑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拾亿元整),贝肯成都拟认缴出资人民币43,000万元,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4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7、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能万祺2022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353,189.96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当年度净利润为负数时取值为0。中能万祺2022年度业绩承诺金额为30,000,000.00元,差额为30,000,000.00元,未达到承诺的2022年业绩指标。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将在杨凡、杨晓燕等交易对手方将在扣除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后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的金额为:30,000,000.00-8,978,241.76=21,021,758.2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2-035)。

8、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贝肯能源(成都)有限责任公司拟与中能万祺自然人股东杨凡、杨晓燕、陈璐、李艳龙、张建军、陈玉、欧阳凯杰签订《关于北京中能万祺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贝肯成都将以自有资金收购杨凡等持有的中能万祺49%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032.8031万元。收购完成后,中能万祺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3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3,176,576.9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46,122,394.7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40,143,354.17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3,756,492.05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出于公司对投资者持续的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考虑,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公司总股本200,987,600股,扣除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本公司股份3,828,600股后,以股本197,15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90元(含税),共计向股东派发现金股利17,744,310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该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转债转股等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配相关事宜。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 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次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4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该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公证天业协商确定审计业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 截至2023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2人。

(7) 公证天业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171.4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627.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80.35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62家,审计收费总额6,311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韩同新

2009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 8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4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加昌

2012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8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贝肯能源(002828)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德明

1995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 10 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贝肯能源(002828)、 威孚高科(000581)、红豆股份(600400)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单位: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认可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时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5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相关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正常运作周转资金需求,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2024年度拟向各家金融机构融资业务授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贷款、固定资产专项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国内信用证、非融资性保函、内保直贷业务、国内保理业务、并购贷款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各家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6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间可以滚动使用。本次投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计划如下:

1、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评估,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产品、现金管理类产品、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等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2、投资期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额度:使用自有资金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闲置的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财务管理部负责实施,公司内审部门、监事会负责监督实施。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

6、信息披露: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风险: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环境及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自有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

2、公司相关部门建立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台账,根据自有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批程序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的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7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为了满足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肯能源”)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 2024年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4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1,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方式,预计情况如下:

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担保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或消灭的担保将不再占用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在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各相关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可在上表所列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下的子公司之间对本次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2.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贝肯能源(成都)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6月18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2号1栋1单元12楼1201-1210号

法定代表人:邓冬红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公司名称:贝肯能源(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4月25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中心路100号院1号楼2层086室

法定代表人:杨凡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矿产资源勘查;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物联网设备销售;软件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51%,贝肯能源(成都)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9%。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3.公司名称:新疆贝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4月7日

注册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平安大道2500-1号

法定代表人:陈思乐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选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贝肯能源(成都)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4.公司名称:贝肯(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3月28日

注册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门户路91号

法定代表人:李平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劳务派遣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贝肯能源(成都)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上述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计划为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总计不超过46,0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度。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需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等机构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保障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本次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够有效控制其财务和经营决策,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元;若上述担保额度全部实施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6.24%;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8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拟聘任王忠军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简历附后),拟聘任邓冬红先生为公司安全总监(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由于工作调整原因,王忠军先生担任公司执行总裁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其董事、财务总监职务保持不变。王忠军先生的职务调整申请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去副总裁职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邓冬红先生担任公司安全总监职务后,其公司高级副总裁、总工程师职务保持不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忠军先生、邓冬红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忠军先生、邓冬红先生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

附件:

王忠军 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男,1986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09年7月至2009年10月任贝肯工业财务部会计;2009年11月至2014年12月历任贝肯能源财务部会计、副经理;2015年1月至2018年1月任贝肯能源财务部经理;2018年2月至2018年11月任贝肯能源国际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2022年5月任贝肯能源总裁助理、国际公司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贝肯能源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王忠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王忠军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王忠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邓冬红 公司高级副总裁、总工程师,男,196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1987年7月至1999年1月历任江汉油田钻井公司钻井队工程师、钻井队副队长、队长;1999年2月至2008年5月历任江汉油田钻井公司坪北项目部副经理、西南项目部副经理、市场办公室副主任、钻井工艺研究所副所长、阿尔及利亚项目经理;2008年6月至2014年5月任江汉油田钻井公司技术发展部主任、副总工程师;2014年6月至2017年12月历任贝肯能源钻井项目部经理、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安全总监、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2018年至2021年2月任贝肯能源西南油服总经理、股份公司总裁助理;2021年3月至今任贝肯能源总工程师、高级副总裁兼贝肯能源(成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邓冬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邓冬红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邓冬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9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内审负责人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期收到公司内审负责人余美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余美平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余美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余美平先生担任内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和内部审计工作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内审负责人情况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谢亮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日

附件:

谢亮:男,198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7月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取得会计学学士学位。2008年至2015年7月,先后就职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任职经理;2015年8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职风控经理;2017年12月至2019年10月,先后就职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任职高级投资经理;中启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任职风控副总监;2019年11月至2021年3月,就职于锦泉元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鹏博士大数据有限公司,分别担任高级风控经理和财务副总监职务;2021年4月至2023年2月,任贝肯能源内部审计负责人,2023年3月至今任贝肯能源财务管理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谢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公司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0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1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全资子公司股权

内部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划转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划转股权情况概述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贝肯能源(成都)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贝肯成都”)划转公司持有的贝肯能源(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贝肯北京”)51%的股权。上述股权划转完成后,贝肯成都持有贝肯北京100%股权,贝肯北京成为贝肯成都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仍为贝肯成都、贝肯北京的最终控制方。本次股权划转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事宜,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会对公司权益产生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股权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划转具体事宜。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股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划转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划出方

1、公司名称: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2006978024838

3、注册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门户路91号

4、法定代表人:陈东

5、注册资本:20,098.76万(元)

6、成立日期:2009年11月26日

7、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8、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对外承包工程;与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有关的服务;石油钻采专用机械制造与销售;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销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催化剂、钻井用助剂、表面活性剂、油田用化学制剂制造;机械设备租赁;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划入方

1、公司名称:贝肯能源(成都)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8MAACKUEKX5

3、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二段2号1栋1单元12楼1201-1210号

4、法定代表人:邓冬红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1年06月18日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下转19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