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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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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4-024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7日和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024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1、为东莞领益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领益”)履行与光大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所形成的债务提供20,000万元人民币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为深圳市领略数控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略数控”)履行与光大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所形成的债务提供30,000万元人民币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后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人东莞领益、领略数控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受信人:东莞领益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领略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1、主债权

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综合授信协议》授信人与受信人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所担保主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对东莞领益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贰亿元整;对深圳市领略数控设备有限公司人民币叁亿元整。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主合同的债权确定:

(1)主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2)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3)授信人与受信人终止主合同或授信人与保证人终止本合同;

(4)受信人、保证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5)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2、授信期间

本次对东莞领益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领略数控设备有限公司的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为:从2024年4月2日起至2027年4月1日止。

3、保证方式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5、保证期间

《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841,395.4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49.01%。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739,652.40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34,164.94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5,588.00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无担保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