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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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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4-01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62,354,3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建材产业综合服务商,专注于预拌混凝土及相关业务,在发展核心业务的基础上,致力于产业生态的打造,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良好态势。目前,公司以预拌混凝土生产为核心,辐射水泥、外加剂、商品砂浆、砂石骨料、物流运输、技术研发与服务、检测、资源综合利用、电子商务等业务,基本建立了“技术研发+资源储备+生产+销售+服务”的产业链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仍以预拌混凝土业务为主。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预拌混凝土,系一种由水泥、砂石骨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出售的,并采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预拌混凝土作为一种基本建筑材料,被广泛运用于各种建筑物和构筑物。

(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设计+生产+销售”型经营模式。在设计方面,公司以研究院、区域技术中心为依托,构建了产品种类丰富、适用范围广的设计研发体系。在采购方面,公司与各主要供应商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商业关系,集中采购主要原材料,优化供应链管理,确保采购质量和效率。在生产方面,采用“以销定产”“即产即销”的方式,根据客户需要及时组织生产和配送。销售方面,坚持以市场和客户为导向,以“价值营销、品牌营销、精准营销”为理念,关注客户体验,创新营销服务体系,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无缝隙的产品和服务。

(3)市场地位

根据“中国混凝土网”数据,公司近年来稳居中国预拌混凝土行业第二位,为全国规模最大的专业预拌混凝土上市公司。公司是2023年《财富》中国上市公司500强企业以及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会长单位。

(4)报告期内经营情况说明

2023年,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求变”总基调,按照“改革推进年”总体部署,及时灵活应对市场变化,扎实推进生产经营各项任务。报告期内,公司新签合同额580.12亿元,同比下降0.44%;实现营业收入228.63亿元,同比下降8.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5亿元,同比增长16.11%;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49元,同比增长16.8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81%,同比增长0.93个百分点,主要经营业绩指标保持稳定,各项工作取得良好实效。

一是区域布局深入优化。公司继续加大对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服务力度,持续完善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市场布局,报告期内在以上区域新增混凝土生产基层站点16个,其中首次进入东莞、中山等5个前期布局盲点城市。全年在战略区域实现签约量6355万方,同比增长21%,占公司签约量的46.3%。在北京、上海、广东区域的销售量快速增长,同比增幅均超过60%,加速促进要素流动,优化生产力布局,拓展了公司未来增长空间。

二是企业改革深化推进。公司在报告期内继续推进管理改革,发布机构分级分类管控标准,推动相应组织机构入位调整,以“大部制”为导向,推进各级总部机构革新,精简部门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并结合组织机构改革,推进流程与制度变革,重新梳理差异化授权,明确各级总部之间的职权界限,开展制度清理整顿,制度精简率超过35%,核心管理运营流程E化率100%。深入推进生产基层站点管理改革,出台生产基层站点组织绩效管理指导意见,塑强生产基层站点市场主体竞争能力。同时,公司积极探索ESG具体实践,首次对外发布ESG报告,探索将ESG理念融入管理体系,为公司高质发展蓄势赋能。

三是产业链建设聚势勃发。在骨料业务方面,中建西建矿业有限公司正式揭牌成立,组建专门团队统筹推进砂石矿山项目开拓;在外加剂业务方面,产品外销占比进一步提高,市场化能力持续增强;在集中采购业务方面,公司深化同水泥头部企业的战采直采合作,继续取得部分水泥头部企业授信优惠政策,推动水泥占物资成本比重降低;在水泥业务方面,实现该业务板块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经营形势持续向好。

四是数字化转型培优做强。公司持续推进砼智(智慧工厂)、砼翼(数字化管控)、砼联(产业互联网)三系列建设。砼智,智慧工厂2.0有序推进,扩大推广成熟产品7项,进一步促进生产基层站点降本增效;砼翼,以数据晾晒、统一门户打造数据集成、系统集成等多项集成,提升管理效率和效力;砼联,产业互联网五大产品全面落地,持续孵化新商业模式,产业互联网平台交易额、总用户数不断取得新突破。报告期内,公司所属分公司获评“2023年西部企业数字化转型优秀实践单位”,智慧工厂系统解决方案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建材工业智能制造典型案例,“数字西建 产业互联”不断取得新成果。

五是科技创新再结新果。2023年,公司成功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创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名单,公司所属9家子企业获评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8项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参编国际标准1项,依托技术优势承供水电核电、机场道面、道路桥梁等行业高端领域业务,创造多项同类纪录。累计自主开发20余项智能制造成果,实现骨料进场快检系统等项目上线运行,被公司实控人中建集团推荐申报国家级单项制造业冠军企业。

六是低碳发展卓有成效。公司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报告期内发布《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碳达峰行动方案》,持续投入专项资金用于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单方固废排放量同比下降70%。为推动实施“双碳”重大战略,公司与中国中建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中建国际建设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中国建筑碳中和研究院有限公司,致力于推动行业低碳减碳发展。公司所属子公司首次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61家完成“绿色建材”认证,90家认证能源管理体系,82家实现固废零外排,建成2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司2023年第一期绿色中期票据成功发行,发行利率同地区同级别同品种最低,为公司绿色产业发展奠定资金基础。

七是资本市场形象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交易所审核通过,目前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再次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最高“A”级评价;ESG万得评级实现提升,荣获首届国新杯·ESG金牛奖央企五十强、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年上市公司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董办优秀实践案例、中国上市公司共建“一带一路”十年百篇最佳实践案例等资本市场荣誉。

(5)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发展情况

2023年,随着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宏观政策发力显效,国民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26万亿元,比上年增长5.2%。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0.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3.0%。其中基础设施投资比上年增长5.9%,增速呈现高位回落趋势;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下降9.6%,降幅仍较为明显。

2023年,受基建投资不及预期、房地产行业深度调整等因素影响,混凝土市场需求持续收缩,市场竞争加剧,混凝土价格随上游原料持续走低,行业利润指标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数据显示,2023年商品混凝土累计产量同比下降5.5%,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降低11.2%。2023年公司经营情况与行业发展未出现较大差异,面对激烈的行业竞争态势,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有效应对市场下行压力,保持了企业的稳健发展。

2)行业特点

区域性:由于预拌混凝土具有易凝结的产品特性,一般需要在2小时内运送至施工现场,其运输半径一般在25公里至50公里,导致预拌混凝土市场呈现出极强的地域性,各区域内企业数量、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竞争程度也有较大差异,部分地区存在预拌混凝土生产粗放、效率低下及质量不稳定等问题。

季节性:预拌混凝土随产随用的特性导致其生产需与建筑施工保持同步,而建筑施工企业受天气等因素的影响,开工具有一定的季节性,该等现象在北方地区尤为明显。一般而言,预拌混凝土行业在二、三季度为相对的高峰期,一、四季度为相对的低谷期。

周期性:预拌混凝土的需求主要源自固定资产投资,因此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周期性决定了行业的景气程度。长期来看,由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受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影响较大,因此预拌混凝土行业也具有周期性特征。

3)行业格局和趋势

2024年,我国经济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宏观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有望持续强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政府工作报告》设定的2024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预期目标为5%左右。预拌混凝土行业发展面临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是预拌混凝土行业发展增速趋缓。我国经济发展已步入新常态,预拌混凝土行业增速也将趋缓。2024年,国家稳预期、提信心、防风险政策效应将会持续释放,增量政策和存量政策叠加,将有力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这些政策将持续拉动城镇化快速发展,一万亿增发国债已经全部下达完毕,将带动一大批惠民生、补短板、强弱项的重大项目落地;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将成为政府重点投资领域。房地产市场在国家一系列政策的支持下,有望实现“软着陆”;基础设施项目大量批准落地,正在加快形成更多实物工程量,但在短期内都还难以恢复到以往的增长水平。混凝土市场需求近年出现大幅下滑,未来可能会逐步回升,但行业整体仍将承压。

二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新发展格局,注入发展动能。当前,预拌混凝土行业在行业成熟度、智能化、绿色化、模式创新等方面与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为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将进一步驱动预拌混凝土行业优化供给结构,改善供给质量。在此背景下,加快行业转型升级已势在必行,将给行业和企业发展注入新的发展动能。同时,预拌混凝土产业政策日益完善,坚持创新驱动,走绿色发展与智能制造之路,将成为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企业培育新竞争格局的关键。

三是“一带一路”深入推进,搭建了更广阔的国际化舞台。“一带一路”作为国家级顶层合作倡议,辐射范围涵盖东盟、南亚、西亚、中亚、北非和欧洲等国家,面向未来,“一带一路”沿线更多发展中国家将进入工业化加速阶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投资领域需求不断释放,将为建筑及相关行业创造更加广阔的空间,行业海外发展仍有重大发展机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1日召开第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第七届七次监事会会议,2022年2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拟分别由战略投资者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螺水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西南院”)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价格为7.00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为280,016,005股,其中中建西南院拟认购股票数量为28,571,428股,海螺水泥拟认购股票数量为251,444,577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196,011.20万元。2021年12月21日,公司与中建西南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与海螺水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

2022年1月2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获得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2022年4月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22年5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回复报告。

2022年9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第七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发行价格为6.905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为214,845,838股,其中中建西南院拟认购股票数量为21,921,791股,海螺水泥拟认购股票数量为192,924,047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148,351.05万元。

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回复报告。

2022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第七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战略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对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进行了调整。

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第七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2023年2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2月15日止。

依据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第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第七届二十次监事会会议,2023年3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3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2023年4月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23年4月2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修订的公告》。

2023年10月2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调整后,本次发行价格为7.02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为211,326,283股,其中,中建西南院拟认购股票数量为21,562,673股;海螺水泥拟认购股票数量为189,763,610股。

2023年10月2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3年12月1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3年12月2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第八届二次监事会会议,2024年2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2月15日止。

2024年2月7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4-015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4,907,901.41元。提取10%法定盈余后,当年可供分配净利润619,494,053.09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扣除分配2022年度普通股股利、分配永续债2023年度股息,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5,117,875,781.20元,其中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137,112,895.4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62,354,3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45,170,744.96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2.51%。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第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2.51%,低于30%,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发展阶段

公司所处的预拌混凝土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近年来受房地产景气度下行、基建投资拉动不足等多因素影响,混凝土市场需求走弱,竞争加剧,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支持以应对挑战。公司对外通过加强政府部门沟通,引导企业自律协同发展,对内通过实施管理改革,加强客户源头管理,商务精益化管控,推动科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较2022年上涨21.05%,为近五年最高水平。

2.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近五年毛利率稳定在10%左右。随着公司加大战略区域布局、拓宽产业链、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资金需求显著增加。公司积极引导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小企业清欠要求,也需要较高的运营资金需求量。此外,为满足日常经营周转需要、保障履约、增强抗风险能力,公司需要保留一定的安全资金保障。

3.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5亿元,扣除拟分配的现金分红的数额后,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战略区域投资、补充营运资金、偿还有息负债、平衡资本结构,着力提升价值创造能力,以更优业绩回报股东。2023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81%,融资成本区间为2.65%-3.55%。

4.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5.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通过完善战略区域布局,推动任务结构优化,拓展产业链、数字化新业务,深入开展降本增效、现金流管理专项行动等措施增强投资者回报的能力。并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做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落实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行业情况、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达到本期利润分配总额的100%,达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五条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

五、风险提示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4-016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业务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为保证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资金需求,确保本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活动的顺利进行,2024年度,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120亿元的融资业务(含贷款、承兑汇票、应付账款保理等)。

公司将根据2024年生产经营资金、投资资金需求,综合各金融机构授信情况,在考虑各金融机构融资品种、贷款期限、担保方式和贷款利率等综合信贷条件后,择优选择融资品种。

在具体办理上述额度内的融资业务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120亿元融资业务范围内签署相关融资法律文件。上述融资额度授权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 4 月2日召开第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总额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总额,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支持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4-017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

申请融资总额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筹措发展、运营资金,降低财务费用,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拟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财务公司”)申请135亿元融资总额授信,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中建财务公司办理贷款、保理、票据及保函等业务额度控制在135亿元以内。

2.关联关系说明

在本次交易中,中建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第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2.最近三年主要业务情况

中建财务公司系“中国建筑”集团旗下全资金融机构,于2010年12月1日取得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并于2011年1月19日正式开业。2022年6月7日,取得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核发的最新金融许可证。中建财务公司整合集团内外金融资源,深入研究并开展资金集中、结算支付、贷款、贴现、有价证券投资等金融业务,为集团及成员单位提供全方位、多品种、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为整个集团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保障。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注:2022年度/年末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度/年末数据未经审计。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建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其他说明

经查询,中建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此次关联交易,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中建财务公司申请融资总额授信,能够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建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35.05亿元,贷款余额为5.05亿元,实际使用授信发生额35.39亿元。

近12个月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企业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第七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2023年5月5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建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第七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2023年5月5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广东)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第七届二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设立中国建筑碳中和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中建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中建国际建设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1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4.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第七届二十五次监事会会议,2023年1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35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35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2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35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5.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第七届二十五次监事会会议,2023年1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2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6.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第八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中建科技(福州)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中建科技(福州)有限公司30%股权以现金方式转让给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4,276.03万元。详见公司2024年1月20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总额授信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关联方中建财务公司申请135亿元融资总额授信,构成与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该交易有助于筹措公司发展、运营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应予以回避。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2024年度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总额授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3.公司第八届三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4-020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及原因

2023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文”),就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个问题进行了明确。解释17号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7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第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 号一一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下列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

(1)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但是针对具有不同条款和条件的供应商融资安排,企业应当予以单独披露。

(2)报告期期初和期末的下列信息:①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②第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中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款项的,应披露所对应的金融负债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③第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以及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的付款到期日区间。如果付款到期日区间的范围较大,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这些区间的解释性信息或额外的区间信息。

(3)第(2)①项披露的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的类型和影响。

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在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三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4-021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第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2023年,公司共计提减值准备119,167,122.31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一)应收款项

公司按照简化模型考虑预期信用损失,遵循单项和组合法计提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计提坏账准备。

1.应收账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1: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关联方应收款项组合,不计提坏账。

组合2:按照业主性质分为政府部门及中央企业,海外客户,其他三类组合,每个组合区分账龄确定计提比例。计提比例为: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根据上述标准, 2023年,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27,233,236.05元。

2.其他应收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1:指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关联方应收款项组合,不计提坏账。

组合2:按照款项性质分为应收保证金、押金及备用金,应收代垫款,其他三类组合,每个组合区分账龄确定计提比例。计提比例为:

根据上述标准,2023年,公司冲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7,921,185.30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9,600.00元。

3.应收票据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4%。

根据上述标准,2023年,公司冲回应收票据坏账准备23,244.55元。

(二)存货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上述标准,2023年,公司冲回存货跌价准备131,283.89元。

(三)固定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2023 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00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将导致合并财务报表信用减值损失增加119,298,406.20元,资产减值损失减少131,283.89元,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19,167,122.3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减少81,450,451.6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81,450,451.62元。

三、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第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三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4-011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6.限售期

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7.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8.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10.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议决策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及其他法律文件,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下转3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