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3版)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时机等;
3.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4.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6.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7.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8.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9.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0.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1.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的期限,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三、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4-018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
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总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湖南有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上海)有限公司、砼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推动所属子公司发展,缓解各子公司流动资金周转压力,降低筹资成本,满足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的资金需求,2024年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1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8亿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3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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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总额度的议案》。上述预计担保额度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在担保有效期内公司将会依据被担保单位的实际情况提供担保,具体金额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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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建西部建设北方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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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建西部建设湖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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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建西部建设集团第五(广东)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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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建西部建设(广东)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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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建西部建设(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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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建西部建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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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砼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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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建西建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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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建西部建设贵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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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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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满足其经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上述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尚未到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4,000万元,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担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42%。若本次担保额度全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为11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1.07%。
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4-019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资金需求,经公司第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财务公司”或“乙方”)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中建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鉴于公司与中建财务公司签署的上述协议即将届满,公司拟继续与中建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中建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企业)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业务,拟确定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企业)可于中建财务公司存置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60亿元,中建财务公司向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企业)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为135亿元,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企业)可以使用其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业务、保理、保函以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总额度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
2.关联关系说明
在本次交易中,中建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第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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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三年主要业务情况
中建财务公司系“中国建筑”集团旗下全资金融机构,于2010年12月1日取得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并于2011年1月19日正式开业。2022年6月7日,取得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核发的最新金融许可证。中建财务公司整合集团内外金融资源,深入研究并开展资金集中、结算支付、贷款、贴现、有价证券投资等金融业务,为集团及成员单位提供全方位、多品种、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为整个集团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保障。
3.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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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2年度/年末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度/年末数据未经审计。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建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下属企业,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其他说明
经查询,中建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此次关联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约定的存款利率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参照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执行,信贷利率及费率在满足监管部门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最高水平。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金融服务的内容及费用
1.存款服务
(1)甲方根据经营需要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2)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在满足人民银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参照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执行。
(3)存款限额: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可于乙方存置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
2.信贷服务
(1)乙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及授信范围内的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35亿元,甲方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业务、保理、保函以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总额度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保理、保函等信贷业务的信贷利率及费率,在满足监管部门有关贷款利率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不高于甲方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类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最高水平。
(3)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3.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在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结算费用按双方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不高于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的同类服务费标准。
4.其他服务
(1)乙方可在经营范围内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5.甲方有权结合自身利益并基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乙方提供的上述服务,也有权自主选择其它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
(二)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1.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关于乙方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的评估工作,并配合提供相关财务报告、风险指标等必要信息。
2.乙方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应及时将自身风险状况告知甲方,配合甲方积极处置风险:
(1)乙方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2)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3)发生可能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4)乙方出现严重支付危机等重大信用风险事件;
(5)乙方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监管指标持续无法满足监管要求,且主要股东无法落实资本补充和风险救助义务;
(6)乙方因违法违规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对甲方存款可能存在重大影响的事项;
(7)乙方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责令进行整顿;
(8)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三)协议的有效期、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 4 月 30 日。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四)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2.凡因签订及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为规范公司与中建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切实保障公司在中建财务公司存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公司制定了《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公司通过查验中建财务公司的证件资料,并审阅了中建财务公司财务报表,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关于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司未发现中建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中建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关于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已经公司第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第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其内容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融资能力,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建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35.05亿元,贷款余额为5.05亿元,实际使用授信发生额35.39亿元。
近12个月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所属企业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第七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2023年5月5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建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第七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2023年5月5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中建西部建设(广东)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华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详见公司2023年4月8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第七届二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设立中国建筑碳中和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中建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中建国际建设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1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4.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第七届二十五次监事会会议,2023年1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35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35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2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35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5.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七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第七届二十五次监事会会议,2023年12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2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6.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第八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中建科技(福州)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中建科技(福州)有限公司30%股权以现金方式转让给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4,276.03万元。详见公司2024年1月20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中建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接受其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所涉关联交易是依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该交易有助于筹措公司发展运营资金,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平衡及优化负债结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应予以回避。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3.公司第八届三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4-012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2日以专人及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989号中建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董事骆晓华先生、杨波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志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期(2021-2023年)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张海霞、廖中新、李大明、倪晓滨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62,354,3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45,170,744.96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拟订的2024年度主要经济指标预算为:新签合同额预算560亿元,营业收入预算235亿元,利润总额预算8.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上述预算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总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120亿元的融资业务(含贷款、承兑汇票、应付账款保理等),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融资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总额的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总额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吴志旗、白建军、林彬、邵举洋已回避表决。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申请135亿元融资总额授信,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办理贷款、保理、票据及保函等业务额度控制在135亿元以内,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内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署各项金融服务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总额授信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1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担保额度内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8亿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3亿元。上述预计担保额度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总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吴志旗、白建军、林彬、邵举洋已回避表决。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企业)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其他金融服务业务,拟确定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企业)可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存置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60亿元,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向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企业)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为135亿元,公司(包括公司控制的企业)可以使用其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业务、保理、保函以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总额度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吴志旗、白建军、林彬、邵举洋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中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吴志旗、白建军、林彬、邵举洋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2023年,公司共计提减值准备119,167,122.3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中建西部建设湖南有限公司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2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4:00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989号中建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302 证券简称:西部建设 公告编号:2024-022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4年4月2日,公司第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989号中建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将就以下事项进行审议表决:
■
2.提案内容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第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第八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总额的公告》《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总额度的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关于2024年度向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总额授信的公告》《关于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登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其他说明
上述提案6、8、9、10、1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上述提案10、11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9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下转3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