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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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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航空机轮刹车系统及刹车材料、航天用碳/碳复合材料、高性能硬质合金和稀有金属粉体材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涉及航空、航天和民用工业等领域。公司建有“国家炭/炭复合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航空航天领域

①飞机机轮刹车系统

飞机机轮刹车系统是飞机上一个具有独立功能的重要系统。该系统主要由机轮(刹车机轮和无刹车机轮)和刹车装置(含刹车盘)、电子防滑刹车系统(简称刹车系统)三大部分组成。主要作用是承受飞机在地面的静、动态冲击载荷、吸收刹车能量,并对飞机的起飞、着陆、滑行、转弯进行有效的制动和控制。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鑫航目前主要业务为航空机轮和电子防滑刹车系统及附件,包括机轮、刹车装置、控制盒、刹车系统及系统集成等研发、生产、销售、维修和服务。2023年7月,长沙鑫航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②航空用飞机刹车材料

碳/碳复合材料是一种以碳纤维增强碳基体的先进复合材料,具有密度低、摩擦特性优良、耐高温、使用寿命长等一系列优异性能。公司先后研发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碳/碳复合材料制备技术和工艺装备。

在航空用碳/碳刹车产品方面,公司已取得波音757、空客320系列、ERJ190系列、MA60等机型PMA证书,同时形成了包括国外客户委托开发碳刹车产品及若干个军机型号碳刹车产品在内的批产能力,目前正在持续开展多个型号的碳刹车产品研制。2023年5月,应用公司碳刹车产品技术的中国自主研发大型客机C919成功完成首次商业载客飞行,中国商飞第一时间给公司发来感谢信,再次肯定了公司在C919项目研发、制造、试飞等方面付出的艰辛努力及作出的重要贡献。

在粉末冶金材料刹车产品方面,高性能粉末冶金摩擦材料具有制动平稳、耐高温、耐磨损等优良性能。公司先后开发出三叉戟、波音737系列等多种粉末冶金航空刹车副。公司所研制的粉末冶金飞机刹车副技术水平完全满足使用要求。同时为适应市场需求,公司开发了多款无人机粉末冶金刹车副。

③航天用碳/碳复合材料

在航天用碳/碳复合材料方面,公司与航天系统内多家单位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历年来从研制阶段即开始提供多个型号航天发动机用碳/碳复合材料产品。目前有二十多个型号碳/碳复合材料产品已定型并批量生产,另有三十多个新型号航天发动机用碳/碳复合材料产品处在研制阶段。商用航天领域,公司通过自主创新,所研发的碳/碳喉衬材料已成功应用于我国的“快舟系列” 商业航天固体运载火箭上。

公司拥有先进、高效的研发能力和完善的基础设施,充分发挥技术能力优势,精准把握客户需求,是国内固体火箭发动机用碳/碳复合材料的重要研制、生产基地,为多家航天企业提供碳/碳喉衬产品配套。公司不断推进航天用碳/碳复合材料科研生产能力建设,通过产能的提升和技术的迭代等手段,积极应对未来航天产业十四五后半程需求可能放量的良好形势。

(2)硬质合金领域

①高性能硬质合金材料

公司控股子公司博云东方是国家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性能纳米/超细晶硬质合金制备技术”、“高性能特粗晶硬质合金制备技术”等核心技术,专业从事高性能硬质合金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高性能超细/纳米硬质合金棒材、高性能硬质合金模具材料、高性能特粗晶工程与矿用硬质合金、精深加工硬质合金成品(零/部件)等,应用于航空航天、汽车、国防建设、冶金、隧道等掘进工程和采矿、3C等工业领域。

②稀有金属粉体材料

伟徽新材是专业从事稀有金属粉体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分为碳化钽、碳化铬、碳化钒、碳化钛等一元碳化物,以及钨钛固溶体、钽铌固溶体、钨钛钽固溶体等多元复式碳化物。稀有金属碳化物粉末产品为硬质合金的重要添加剂和热喷涂材料的原料之一,并被最终应用于航空航天、汽车制造、国防军工、钢铁冶金、机械加工、电子通讯、矿山能源、建筑工程和海洋工程等各种领域。公司经过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自主研发了高温真空碳化技术、低温裂解技术、高效节能碳化技术、碳化温度梯度控制技术、超细粉体粉碎技术等行业领先水平的稀有金属碳化物制备新技术。开发的金属碳化物微细粉末、超细碳化钽粉末、碳化钨钛铌锆固溶体粉末、碳化钨钛钽钼固溶体粉末、五元硬质合金用固溶体等新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满足硬质合金行业发展对碳化物的纯度、粒度和颗粒形貌不断提升的要求,推动稀有金属碳化物行业向高纯度化、高端化方向升级发展。

(3)行业及业务分析

2023年,国内航空业呈现积极发展态势,行业运输生产呈现恢复稳健、运行安全、竞争有序的良好局面,进入良性发展的新阶段,国产大飞机C919顺利完成首次商业载客飞行。得益于中国为首的亚太区域市场的快速复苏,2023年全球航空业亦保持复苏态势,客运总量基本恢复至2019年水平。航天产业方面,商业航天开始飞速发展,产业规模保持高速增长态势,陆续创造了“一箭26星”等多项突破性成就。随着航天市场持续发展,其需求不断扩大的同时,也带来了发射配套的固体火箭发动机关键材料稳步增长。

我国军用飞机正处于更新换代的关键时期,新型战机将规模列装,运输机、轰炸机、预警机、无人机等军机也将有较大幅度数量增长及更新换代需要。受益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推动,国内装备用关键材料及零部件需求整体仍有望继续保持稳步增长。

2023年,我国硬质合金行业利润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随着国家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着力扩大有效需求,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扩张,对高性能硬质合金的需求仍有望保持在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91,057,966.96元,同比增加6.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275,440.07元,同比增加22.24%。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4-003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公司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贺柳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书面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

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91,057,966.96元,同比增加6.04%,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3年年报中的财务报告等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4年4月3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的《关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27.54万元,加上2022年度结存未分配利润-19,329.1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16,401.59万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仍亏损,不具备利润分配的基础,因此2023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公司拟向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湖南银行、长沙银行、长沙农商银行等15家金融机构合计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8亿元流动资金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授信额度以各家银行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具体用信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贺柳先生、姜锋先生、刘咏先生、冯志荣先生、蒋建湘先生、李寒波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及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联董事冯志荣先生、蒋建湘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贺柳先生、姜锋先生、刘咏先生、蒋建湘先生、李寒波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联董事肖加余先生、周兰女士、潘传平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独立董事履职工作量和专业性,拟将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每人税前 8 万元人民币/年(含税),由公司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其津贴的个人所得税。现场出席非会议所在地地区的独立董事交通费、住宿费、差旅费等由公司承担。津贴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4月)。

十九、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评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依据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二十、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4-004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公司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鶄武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讨论,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经过认真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了公司财产安全。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是客观的、准确的。

六、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户进行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委托理财等情形。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基本相符,所披露的情况及时、真实、准备、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七、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通过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1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24-007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8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1,789,77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0元。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收到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扣除部分保荐费及承销费后的股东认缴股款人民币628,096,598.80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1,096,598.8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936,792.4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6,159,806.38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7月15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5246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7,724.97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40,270.13万元,本年度使用7,454.84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均投入募投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47,724.9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余额为5,413.01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余额人民币62,615.98万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522.00万元,该522.00万元差异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三次修订。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7月16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7月16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要求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条款使用及监管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大支行43050178373600000295账户,为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专户。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3,109.66万元,扣除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保荐及承销费用300.00万元,余额62,809.66万元到位后,转至其他募集资金专户56,109.66万元(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大支行43050178373600000297专户28,109.66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685077899专户28,000.00万元)。

注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大支行43050178373600000295账户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657089868账户已于2021年度注销。

注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15,413.01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5,413.01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如下:鉴于高端硬质合金棒材市场整体处于供销两旺的状态,且公司在高端硬质合金材料产品的市场及技术基础较整体刀具而言更好。为响应市场变化,并基于公司在相关产品领域目前所具备的现实竞争力情况,公司拟对“高效精密硬质合金工模具与高强韧性特粗晶硬质合金掘进刀具麓谷基地产业化项目”(简称“麓谷基地产业化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内容主要为:新增年产430吨硬质合金棒材,取消年产30万支整体刀具项目,将原用于刀具项目的设备投资款改用于购置新增年产430吨棒材所需设备。除此之外,募投项目整体保持不变。2022年1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对麓谷基地产业化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日,上述议案亦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对上述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2022年2月1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如下: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6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35872号”《关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截至2021年8月5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5,641.29万元。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5,641.29万元。针对上述事项,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8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针对上述事项,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2022年8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8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针对上述事项,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2023年8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8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针对上述事项,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00万元。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15,413.0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余额为5,413.01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麓谷基地产业化项目。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3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