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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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87 证券简称:海天瑞声 公告编号:2024-015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8号院1号楼4层401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于董事长贺琳女士因公务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选择通讯出席,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李科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吕思遥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3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数量的1/2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韶华、顾鼎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