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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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
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4-045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

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有关详情请见本公司2024年3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24年3月27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3月26日)收市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注1:截至2024年3月26日收市,本公司股份总数及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分别为2,672,398,711股及2,670,429,325股。

注2:仅指A股。截至2024年3月26日收市,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技”)合计持有957,849,455股本公司股份(其中:A股886,315,955股、H股71,533,500股〈通过HKSCC NOMINEES LIMITED持有〉),约占截至2024年3月26日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5.84%。

注3: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截至2024年3月26日收市,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复星高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复星国际有限公司通过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77,533,500股H股(约占截至2024年3月26日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90%)。

注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港通人民币普通股的名义持有人。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196 证券简称:复星医药 公告编号:2024-046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一、回购方案及实施进展

2024年3月26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以下简称“回购方案”),同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间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即自2024年3月26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止〈含首尾两日〉)。有关详情请见2024年3月27日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自2024年3月26日(即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于回购方案下,本公司暂未回购股份。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股票上市地监管要求及回购方案,于回购期间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回购本公司A股,并就回购方案的执行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