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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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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958 公司简称:金钼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4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拟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按2023年12月31日的股本3,226,604,400股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129,064.18万元,其余未分配利润134,015.85万元待以后分配。该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3年钼市场震荡剧烈、波动频繁,钼价呈现鲜明的季节性波动趋势。据国内权威行业网站统计,全年国内45%钼精矿均价3876元/吨度,同比上涨38.35%;国际氧化钼均价24.14美元/磅钼,同比上涨28.61%。

公司是全球钼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纯钼专业供应商,主要从事钼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研发及钼相关产品贸易经营业务,已形成钼“自产+自营+贸易”相融合的业务经营模式。2023年公司持续推动钼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谋划深推“质效量”倍增计划,高起点全方位承接做强“五级”链群,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推动产业晋档升级、低碳绿色发展,致力打造世界一流钼业强企。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53,147.60万元,完成年度经营计划目标的109.92%,同比增加200,019.44万元,上升20.99%;利润总额412,186.77万元,同比增加225,271.28万元,上升120.5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9,915.70万元,同比增加176,441.31万元,上升132.19%。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聚焦主业做优做强,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

一是科学编制“五级”延链图谱和产品成本链、增值链、市场链图谱,积极探索强链补链延链路径。谋划并启动实施13项国之重器项目,攻克低氧大单重钼铌靶材制备关键技术。加快推动产业链高端产品强链延链,钼靶材等高端高附加值产品产销实现大幅增长,靶材销量同比上升10.58%。二是深入贯彻“质效量”倍增计划,强化生产经营管理,全面释放产业链产能,确保生产高质量连续运行。三是市场化经营机制不断优化,内部订单市场化流转、结算深入实施,分子公司经营活力持续释放。四是坚持“一厂一策”,管理创新、采购优化、工艺改进等多措并举,经营考核机制更为完善,高质量发展举措持续拓宽。

(二)强化市场经营意识,公司盈利能力稳步提升

一是发挥订单指挥棒效力,适时调整产品结构,积极促进原料向“市场需求大,盈利能力好”的产品转移,各主要订单产品交付率均达到100%以上。二是严防贸易经营风险,确保货款回收安全,制定实施销售与贸易经营风险管控规定,压缩和优化授信客户群体,全年授信额度同比降低10%。三是以市场引领为突破口,实现4N钼粉、钼薄板、TZM合金、钼零件、钼圆片等新产品持续销售。

(三)提升产业基础保障,产线产能全面有效释放

一是积极对接市场,适时调整产品结构,主要产品产量达到预期目标,全年生产钼精矿(45%)完成计划100.1%。二是加强生产管理,优化工艺指标,两个矿山稳产高产,其中:矿山分公司供矿均衡性显著改善,无矿停车时间同比降低83%;金钼汝阳加快东帮剥离,供矿效率稳步提升,半自磨运转率达94.14%,同比增长5.31%。三是聚焦“稳增产、优品质、提效益”目标,各加工板块对标对表,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产线产能稳步释放。四是设备物资管理再上台阶,有效保障产业链产能释放,主作业线设备故障与事故停机同比降低60.7%。

(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技术质量支撑作用增强

一是加强科研项目管理,实施科研项目49项,整体进度完成率94.8%,累计研发投入3.36亿元,为高企三年复审奠定基础。二是规范科技成果申报管理,获得授权专利30件;申报陕西省三新三小创新竞赛项目37项,获奖19项。三是实施“四化”建设项目20项,数据中心扩容、冶炼小粒度钼铁色选除杂等8项已完成,其余12项正按进度实施。四是聚焦“三个面向”持续发力,攻克超纯钼粉除杂难题,具备批量稳定生产4N级高纯钼粉能力;制备出系列钼铼合金管产品,获得客户首批482万采购合同。五是质量管理持续提升,编制三年质量工作规划,发布新版体系文件600余册,有序开展质量管理体系换版宣贯。

(五)紧抓关键节点把控,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动

一是强力抓实重点项目建设,全年投资14060万元,完成计划108%,采矿升级改造项目东北帮扩帮基本完成,选矿升级改造项目正在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钼焙烧低浓度烟气治理项目整体进度完成80%以上。二是实施技改技措项目34项,投资29664万元,完成计划104%;实施安环项目23项,投资11982万元,完成计划100%。

(六)强化风险管控,依法合规经营持续增强

一是持续优化年度经营绩效考核,将成本管理全面融入生产经营业务,重点实行可控单位成本考核,加强加工板块边际利润考核力度,促使各单位持续降成本、精管理、提效能。二是推进业财深度融合,扎实开展全面预算和付现成本管理,以“锁定价格、降低成本、增加利润”的预算管控模式为基础,加强预算指标与考核指标有效融合,实现成本与资金联动。三是持续关注工程项目、销售业务、物资采购等高风险领域,严格合同审查把关和制度建设,确保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合规。

(七)全面深化基础管理,公司发展基石不断夯实

一是安全环保应急穿透到底,深入开展安全环保管理实效提升、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化、外包单位月考核季评价等专项工作,建立分片督导机制和“过程+目标”考核体系,实行穿透式管理、清单化管控,全年公司安全环保态势整体平稳。启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13项、一般隐患1992项,安全绿色发展根基不断夯实。二是人力资源管理不断优化,切实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稳步实施全员绩效考核,推动绩效与收入增减同向联动。三是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完善,全面梳理公司法人治理制度,修订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确保“三会”依法合规运行。四是市值维护富有成效,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2023年派发现金股利96,798.13万元,年内公司股价最高达到15.12元/股,创2015年以来新高,并被纳入MSCI中国指数和上证180指数。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严平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1日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11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1日在公司综合楼A座9楼视频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严平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提交本次会议的15项议案并逐项进行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3226604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9064.18万元。同意将此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2024-013)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经营绩效考核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将此计划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24-014)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技改技措和设备更新投资计划》。

同意公司2024年度安排技改技措项目投资30679万元,设备更新投资3459.32万元,投资总额为34138.32万元。

同意将此计划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审计费用总额9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4-015)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组织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适时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控股股东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参会表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尚需取得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要批复,同意由董事长择机确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等具体事项,公司适时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1日在公司综合楼A座9楼1号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唐英林书面委托监事会主席李宏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宏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提交本次会议的5项议案并逐项进行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会计事项的处理、公司所执行的会计制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

2、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与会董事在审议、表决时,履行诚信义务。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3、公司遵循内部控制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完整,人员配置到位,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保证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规范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

4、公司所执行的会计制度及会计事项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公司财务报告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做出的,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此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日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13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7,515.38万元,2023年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13,763.84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9,316.19万元,总计可用于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63,080.03万元。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每10股拟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按2023年12月31日的股本3,226,604,400股计算,拟派发现金股利129,064.18万元,其余未分配利润134,015.85万元待以后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做出的,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此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且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日,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5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钼集团”)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李富有、王军生、季成、张金钰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同意将该计划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执行情况

2023年度,公司计划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2949.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28884.76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交易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三)2024年度,公司计划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8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交易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计划较上年计划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增多、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增加所致。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严平

注册资本:40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一九九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住 所:陕西省渭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风大街67号

经营范围:矿产品(矿产资源勘探、开采除外)的加工、科研与销售;新型建材的生产与销售;机械加工;项目投资(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的施工;工程承包;房地产经营与开发;土地、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热力生产和供应;天然水收集与分配;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电力设施承装、维修与实验;通信设施的技术服务与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控股股东

(二)陕西金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文辉

注册资本:20000.00万

成立日期:一九九三年九月十六日

住 所:陕西省渭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风大街西段67号金城大厦二楼西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矿山工程、房建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矿山运输(仅限矿内运输);装卸倒运;道路养护(仅限于矿内道路);吊装;建材销售;租赁业务(工程机械设备、工程施工设施器具、房屋);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控制人

(三)渭南产投金钼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罗丁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住 所:陕西省渭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风大街67号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房屋修缮管理,园林绿化工程,安防工程,停车场管理服务,供水、供暖服务,综合商店,浴池管理,住宿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股东参股

(四)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许蓁蓁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一九八八年十月十五日

住 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影路4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勘察;岩土工程;测绘、钻井施工、桩基检测;房屋租赁;土地规划;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规范编制;工程咨询;EPC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招标代理;土工及建材试验、地质灾害勘察、设计、评估、监理;城乡规划编制;环境评价;矿山与工业、土木工程建筑的设计;地基技术处理;机电一体化及自动化技术研究;工程造价咨询;劳动安全评价;工业工程、矿山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承包;钢结构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及施工;加固工程的设计、安装及施工;建筑、冶金、矿山、化工石油、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公路工程施工及监理服务;机电设备、建筑材料的批发及零售;矿产品及金属材料的销售及技术咨询;矿石化验、化验技术服务、选冶试验咨询与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控制人

(五)宝钛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俭

注册资本:75348.73万元

成立日期: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住 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8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铸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能系统与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制造;超导材料制造;铸造用造型材料生产;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选矿;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进出口代理;磁性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超导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安全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对外承包工程;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认证咨询;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武器装备研发、生产;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核材料生产;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航天设备制造;现制现售饮用水;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控制人

(六)宝钛特种金属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磊

注册资本:6746.06万元

成立日期: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住 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钛城路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加工、制造销售(除专营);钨、钼、钽、铌等难熔金属材料加工、钛、钛阳极、钛板式换热器、钛阴极辊等钛材的深度加工、制造、稀土金属冶炼、中间合金产品及各种金属复合材料的销售(凭证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房屋、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控制人

(七)陕西华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瑜

注册资本:2300.00万元

成立日期:一九八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住 所: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金堆镇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选矿;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矿山机械制造;对外承包工程;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服饰制造;服装制造;国内贸易代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有毒化学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上市公司关系:关联自然人的关联法人

(八)西北有色勘测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刘会

注册资本:2520.65万元

成立日期:一九八七年三月十四日

住 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新医路79号

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文物保护工程勘察;文物保护工程设计;矿产资源勘查;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控制人

(九)陕西美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晓兵

注册资本:30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住 所: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董家河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铸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贸易经纪;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进出口代理;再生资源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控制人

(十)陕西五洲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陈超

注册资本:25000.00万元

成立日期: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住 所: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中村镇

经营范围:钒矿开采、选冶、钒产品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有色金属及其产品和非金属矿产品(国家管理品种除外),产品贸易,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管理除外),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电产品仪器、仪表,五金交电,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批发零售和代购代销;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控制人

(十一)咸阳西北有色七一二总队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磊

注册资本:2755.49万元

成立日期: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住 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胭脂路与香柏路十字西北角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地质灾害治理服务;水文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选矿;生态资源监测;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询服务;水污染治理;工程管理服务;矿业权评估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对外承包工程;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地质勘查专用设备制造;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矿山机械制造;地质勘查专用设备销售;真空镀膜加工;仪器仪表销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矿产资源勘查;建设工程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测绘服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上市公司关系:同一控制人

(十二)陕西有色金属技工学校

企业类型:事业单位营业

法定代表人:谭俊涛

注册资本:2132万元

成立日期:一九七八年

住 所:陕西渭南市华州区南街41号

经营范围:为初、中、高级技术培养提供服务。机床切削加工(车工)、数控加工(数控车工)、机械设备维修、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焊接加工、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电子技术应用、矿物开采与处理。有色金属行业职工及社会人力资源培训。(涉及执业资质许可业务范围以行政主管部门许可为准)

与上市公司关系:控股股东托管单位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1、坚持公正、公平、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

2、协议中固定费用的交易严格按固定费用结算;

3、协议中为预计费用的按实际交易量及金额结算;

4、采取市场定价或公开竞价方式的交易按当期市场价格或中标价为结算依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由于历史和地理原因,公司与金钼集团发生的经常性、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有助于生产基地的正常运转,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2、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结算,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权益,且对公司报告期以及未来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金钼股份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15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其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6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9.90亿元,收费总额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6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权恒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娟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会锋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情况

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收费为95万元,与2023年度一致。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及相关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结论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续聘其担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事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审议,同意续聘大信担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本公司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