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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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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4-00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82,616,96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营皮革专业市场的开发、租赁和服务。三十年以来,公司通过不断整合皮革产业价值链的上下游,市场功能逐渐从批零交易单一的皮衣销售,延伸至面辅料供应、时尚创业园、厂房租赁、设计研发、时尚发布、时装批发、总部商务、会展外贸、电商直播、融资担保、健康医疗等,在皮革制品设计、生产、营销和交易等各个环节,为商户提供一站式的全产业链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市场转型升级、优化市场业态,通过加速数智融合、深化行业赋能、推进多元战略、拓展投资渠道等,不断夯实产业基础,丰富公司内涵。

深耕皮革主业,稳步推进产业创新转型,实现主业巩固和时装业态培育两手抓,进一步优化业态布局,打造“秋冬高端时尚之都”。深化数智赋能,搭建“潮来”、“零售中台”、“潮城钉”等平台,提升产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加速线上融合,深耕基地运营,基地业务覆盖“抖、淘、快、腾”四大直播平台,进一步完善皮城云批、皮城严选、皮城物流、潮城学社等平台,构建电商生态;深入产业培育,扩大品牌影响,开办、参加展会活动,创新对外宣传,全面推进官微、视频号、抖音号、潮来课堂自媒体矩阵建设;持续推进产业推广,组建全国服装客户拓展团队,深挖全国重点市场批发客户,推进“城市产业联盟”,进一步探索“展示+订货”商贸模式。

推进公司多元化拓展。健康事业稳步提升,康复医院、颐和家园持续强化医疗和护理服务质量,实现稳步增长。金融服务业务稳中有进,民融中心、担保公司、创佳公司在筑牢风险防线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各项业务平稳发展,为产业上下游提供多样化融资渠道。对外投资稳中求进,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谋划新增长极,扩大多个领域项目调研分析,通过对投资思路梳理为公司未来转型发展打好基础。创新多元业务的开拓,对公司内在价值和未来业绩的提升将产生积极意义。

公司将积极应对现有的行业环境的压力,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提升质量、研发、品牌、渠道等内在能量,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新时代可持续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9,110.01万元(包括主营业务收入121,003.69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011.29万元、利息收入2,223.90万元、已赚担保费610.19万元、手续费及佣金收入4,260.94万元),同比下降7.29%。物业租赁及管理方面,物业租赁及管理实现收入63,096.26万元,同比下降11.62%,主要系为维护市场稳定,提振商户信心,2023年度延续2022年度租金减免等相关优惠政策,租金水平维续低位所致;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方面,实现销售31,218.98万元,同比下降18.42%,主要系城仕公寓及成都二期项目销售减少所致;金融相关服务实现收入19,087.28万元,同比增长16.76%;商品销售及服务方面,深入拓展产业服务运营平台,实现产业供应链商贸等业务收入7,406.27万元,同比增长42.56%;健康医疗业务方面,持续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积极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实现收入5,442.52万元,同比增长31.85%;酒店服务实现收入1,847.41万元,同比下降17.39%。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同比下降5.55%,主要系商铺及配套物业销售减少,结转销售成本相应减少所致;销售费用同比增长51.28%,主要系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回暖,加大营销活动力度所致。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7,761.37万元,同比下降32.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49.62万元,同比下降34.29%。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晓琴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4-007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独立性轮换工作尚在进行中,最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可能会有调整。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费用为140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审计工作及其他情况在2023年度基础上,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在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间,对其工作效率、负责态度、敬业精神等均表示满意。经过充分了解、调查,我们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以下简称“《选聘办法》”)对国有企业、上市公司连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年限要求,公司需在两年完成衔接工作,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纪要》,综合考虑公司的审计工作平稳过渡需求,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后续将根据《选聘办法》于2025年完成会计师事务所更换选聘工作。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4-008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变更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际核定的为准。

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事宜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4-010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一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或者直接进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路演厅(https://ir.p5w.net/c/002344.shtml)参与。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晓琴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乔欣女士、董事会秘书杨克琪先生、独立董事杨大军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4-004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4年4月1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3月2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1名,为王保平先生,王保平先生通过现场视频会议方式出席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晓琴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和传真等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丛培国、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保平、杨大军、王进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24〕896号审计报告,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1,693,920.60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941,556,818.81元,扣除2022年度现金股利分配57,717,760.82元,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955,532,978.59元。按母公司2023年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169,392.06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48,363,586.53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82,616,9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3元(含税),共计派发55,152,529.28元人民币,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结余的未分配利润2,893,211,057.25元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金流较为充裕,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与公司的成长性相符合,与公司未来发展相匹配;该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并出具了天健审〔2024〕89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9,110.01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7.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749.62万元,同比下降34.2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计划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5,000万元,营业利润20,000万元,计划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0万元。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监事会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内控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修订的制度:

10.1《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2《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6《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7《关联交易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制定的制度:

10.8《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9《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4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案(2024年4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案(2024年4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案(2024年4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案(2024年4月);《关联交易制度》修订案(2024年4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其中《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柴小树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8日在浙江省海宁市皮革城大厦1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3日

附件:柴小树先生简历

柴小树,男,汉族,198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13年6月至2016年9月,担任中化国际物流事业部船务操作经理;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担任同济大学浙江学院交通运输学院讲师;2017年6月至2020年2月,担任上创新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0年2月至2024年4月,担任浙江容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柴小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4-005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4年4月1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3月2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宏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书面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发表了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能够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健审〔2024〕896号审计报告,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1,693,920.60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941,556,818.81元,扣除2022年度现金股利分配57,717,760.82元,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955,532,978.59元。按母公司2023年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169,392.06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48,363,586.53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82,616,9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43元(含税),共计派发55,152,529.28元人民币,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结余的未分配利润2,893,211,057.25元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此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正常业务活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公司在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期间,对其工作效率、负责态度、敬业精神等均表示满意。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以下简称“《选聘办法》”)对国有企业、上市公司连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年限要求,公司需在两年完成衔接工作,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纪要》,综合考虑公司的审计工作平稳过渡需求,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后续将根据《选聘办法》于2025年完成会计师事务所更换选聘工作。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4-009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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