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472 证券简称:阿特斯 公告编号:2024-013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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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展情况: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户,于2024年3月21日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开立、银行三方存管关联等手续,目前上述证券及资金账户均已测试完毕。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暂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25日,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12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7日、2024年3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户,于2024年3月21日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开立、银行三方存管关联等手续,目前上述证券及资金账户均已测试完毕。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暂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