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00 证券简称:许继电气 公告编号:2024-03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于2024年4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023年7月,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总数相应变化,同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详见附件1。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2。
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附件1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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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修订对照表
根据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许继电气股份有限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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