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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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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63 证券简称:派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19日,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5.51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暨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5,626,333股的比例为0.12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9.81元/股,最低价为80.6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717,947.5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