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体育 公告编号:2024-016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4月18日15:0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下午15:00。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情形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1日(星期四)。
7.出(列)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1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决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2024-012、2024-015)。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特别提示,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2层办公室。
4.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邮件须在2024年4月17日下午17:00之前发至公司指定邮箱。
7.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提前半小时入场。
2、联系人:盘羽洁/顾晓江
3、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2层
4、联系电话:021-62418755;电子邮箱:IR@lsaisports.com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 “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并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持股数量请填写截至2024年4月11日15:00交易结束时的持股数。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4月17日下午17:00之前发送电子邮件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58 投票简称:“力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体育 公告编号:2024-015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3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9日。
2023年7月14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出具的《关于受理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582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文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2023年7月3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力盛云动 (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129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公司按照该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开披露。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 年7月17日、2023 年8月19日、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1 月 7 日及2023年11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处于深交所受理审核阶段,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延长有效期的审核情况
鉴于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5月9日。除对上述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进行延长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体育 公告编号:2024-014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保证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拟计划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额度生效后,公司于2023年4月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将自动失效。
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41号)的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33,605,83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1.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0,499,837.5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839,622.6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0,660,214.92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2日出具的天健验〔2021〕347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共计19,356.90万元。
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正全力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坏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至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券商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以保证其流动性好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不得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得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台账。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风险受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购买。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会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生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体育 公告编号:2024-013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按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41号)的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33,605,83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1.6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0,499,837.5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839,622.6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80,660,214.92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2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2日出具的天健验〔2021〕347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9,547.32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9,356.9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累计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的情况
2022年4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按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4月3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资金归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出现逾期归还的情况。具体情况请详见 2023年4月4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按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4年4月1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资金归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出现逾期归还的情况。具体情况请详见 2024年4月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金额及期限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资金使用为公司创造更多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使用期间银行贷款利率(一年期贷款市场利率3.85%)测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385万元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三)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将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使用期限内,若募投项目因实际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出目前的预计,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等非生产经营用途;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按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1、公司已将前次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出现逾期归还的情况;2、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体育 公告编号:2024-012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8日以微信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王文朝、马怡然以通讯表决参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文朝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顾晓江、证券事务代表盘羽洁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3、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后的有效期为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5月9日。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858 证券简称:力盛体育 公告编号:2024-011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8日以微信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林朝阳、曹杉,独立董事黄海燕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夏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按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于同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1,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于同日同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发行事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后的有效期为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5月9日。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顺利完成,董事会提请将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5月9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具体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4月18日下午15:00时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