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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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8版)

1、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将《公司章程》中的阿拉伯数字调整为汉字,同时根据本次修订,同步调整《公司章程》条款序号。

2、删除部分条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中的其他;删除部分条款“总裁和其他、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中的“总裁和其他、总裁或者其他”,统一表述为“高级管理人员”。

3、修订各条款中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为“专门委员会”。

上述《公司章程》变更最终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的为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公告编号:ls2024-025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31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A幢3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31日

至2024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议案:(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志刚)

(2)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春晖)

(3)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银娣)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对外披露的编号为ls2024-012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ls2024-013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11、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须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二)登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时间:2024年5月30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

登记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A幢9层战略与证券事务部。

公司联系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云密城A幢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文骏、王冠

电话:(025)84552601、84552680

传真:(025)84552680

邮编:210012

(三)注意事项: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4-026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为保证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23南京医药SCP010,债券代码:012382739)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发行人名称: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债项名称: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十期超短期融资券

3、债项简称:23南京医药SCP010

4、债项代码:012382739

5、发行金额:人民币5亿元

6、起息日:2023年7月21日

7、发行期限:270天

8、债项余额:人民币5亿元

9、最新评级情况:一一

10、偿还类别:本息兑付

11、本计息期债项利率:2.5%

12、本息兑付日:2024年4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13、本期应偿付本息金额:人民币509,221,311.48元(以最终兑付为准)

14、主承销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存续期管理机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兑付相关事宜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兑付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相关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发行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昊鹏

联系方式:025-84552638

2、存续期管理机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力、王婧

联系方式:025-83079099、025-88810954

3、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联系方式:021-23198888、021-23198888

四、信息披露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