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2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24-016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坦公司”),其股权结构为: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比例 98%,华北制药 集团先泰药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 100%;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民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金坦公司、华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11,975万元、12,5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金坦公司、华民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54,191.28万元、71,950万元。(均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为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人民币9,000万元,截止公告日该借款已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广安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广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和平支行”)、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合作路支行(以下简称“沧州银行合作路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为金坦公司在农行广安支行、工商银行和平支行开展的流动资金借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4,975万元、7,000万元;公司为华民公司在沧州银行合作路支行、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开展的流动资金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0,000万元、2,50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华民公司于3月5日归还了由公司担保的光大银行贷款1亿元。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6月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担保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计划对子公司及外部担保总额不超过361,500万元,其中为金坦公司、华民公司分别提供担保不超过100,000万元、8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2日、2023年6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时公告。
本次对金坦公司、华民公司提供的担保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预计总额度内且在对其提供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华北制药金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601703350Y
成立时间:2002年04月02日
注册地址: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南大街106号
法定代表人:马东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16,398.9152万元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物制品、生物技术产品、医药产品;生产、销售预防用生物制品(重组乙型肝炎疫苗(CHO细胞))、治疗用生物制品(人促红素注射液、注射用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小容量注射剂(那屈肝素钙注射液、依诺肝素钠注射液)、奥木替韦单抗注射液;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道路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仓储服务(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除外);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比例98%,先泰公司持股比例2%,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股100%。
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
(二)公司名称: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2554463533P
成立时间:2010年04月28日
注册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南路98号
法定代表人:张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145,013.9万元
经营范围: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片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无菌原料药、原料药及半合成抗生素中间体的生产(国家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生物技术产品研发及技术咨询服务;制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咨询服务;药品的注册代理业务;游览景区管理服务;信息化技术服务;房屋租赁服务;电器仪表的维修、安装、销售服务;制药设备制造、维修、安装、销售服务;糖果制品、医药中间体(危险化学品及第一类药品类易制毒品、国家禁止类、限制类项目除外)的生产及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第一类药品类易制毒品、国家禁止类、限制类项目除外)、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天然提取物、药用辅料、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的销售;废气治理;污水处理;污泥处置设施的运营管理、维护;环保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华民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64.1414%,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5.8586%。
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
■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金坦公司、华民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截止2023年12月31日,金坦公司、华民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5.84%、48.78%。本次担保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预计总额度内且在对金坦公司、华民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内。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2日、2023年6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时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30,187.62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43.31%,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21,187.62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41.61%;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为9,000万元,占2023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1.69%。
公司为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9,000.00万元,截止报告日该借款已逾期。2010年公司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和平支行”)起诉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化集团”)及本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2010]冀民二初字第3号),判决焦化集团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工行和平支行货款18,190.00万元及利息358.5万元(利息已计算至2009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以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给付之日),同时判决公司作为保证人对焦化集团借款中的5,80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237.51万元)承担连带责任,详见公司2010年12月24日临2010-018号公告。工行和平支行在诉讼过程中采取了诉中保全措施,已查封焦化集团1,170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按照石家庄市退市进郊企业有关土地收储办法和石家庄市开发区标准地价估算,被查封土地价值在8亿元左右。工行和平支行于2014年12月26日,将相应债权及担保权利整体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以下简称“华融公司”)和河北国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傲公司”)。华融公司和国傲公司受让标的债权后又与石家庄宝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德集团”)签订了编号为河北营业03140065-2号、债转20150123号债权转让协议,将标的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宝德集团,该公司为石家庄市国资委全资子公司,宝德集团成为上述债权的合法权利人。
2015年5月29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1)冀执字第2-6号执行裁定书,将申请执行人工行和平支行变更为石家庄宝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宝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本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裁定本案中止执行。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焦化集团的股东分别为石家庄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北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中石家庄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石家庄市国资委)持股比例为64%,河北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6%。
鉴于上述情况,焦化集团被查封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价值高于焦化集团的全部债务,公司的连带保证责任在焦化集团有能力履行其全部债务,且目前焦化集团为石家庄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风险较小,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24-017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2024年4月3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肖明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和董事会战略(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肖明建先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司对肖明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改革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提名王立鑫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出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日
附:个人简历
王立鑫先生,1972年10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冀中能源集团产权与资本运营部主任科员,山西冀中能源集团经营部副部长、结算中心主任兼财务部副部长,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兼财务负责人,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财务与资本运营部副部长(正职级),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河北省物流产业集团公司董事,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公司党委书记。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4-018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2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南路98号九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3日
至2024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24-017)。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异地股东可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
2024 年4月16日、4月17日上午8:00-12: 30,下午 13:00-16:30。
(三)登记地点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南路98号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联系方式
电话:0311-85992039
传真:0311-86060942
电子邮箱:ncpcdshbgs@163.com
联系人:杨静、罗嘉南
(三)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