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07版)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0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和不超过25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关授权之日止,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3 年 04月 2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拟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和不超过 30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次有权授权机构批准作出新的决议前有效。在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存在将募集资金由专户转至外汇结算户,再由外汇结算户进行外汇结算的情形,公司进行上述操作主要系相关人员根据实际交易流程,用外汇结算户购买海外设备,而上述外汇结算户中募集资金均已全部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每笔资金流向与设备购买匹配,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或挪用募集资金进行其他活动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04月07日
附表1: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承诺投资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超100.00%,系使用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资金。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4-010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道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谷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上海道之”、“浙江谷蓝”和“斯达微电子”)
● 本次担保金额
2024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270,000万元,其中:
1、对上海道之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0,000万元;
2、对浙江谷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0,000万元;
3、对嘉兴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250,000万元;
(以上金额包含2023年度延续至2024年度的担保余额,且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以上担保的总额度内所作出的担保均为有效。)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2024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在2024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270,000万元,其中:
1、对上海道之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0,000万元;
2、对浙江谷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10,000万元;
3、对嘉兴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担保不超过250,000万元;
(以上金额包含2023年度延续至2024年度的担保余额,且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以上担保的总额度内所作出的担保均为有效。)
2024年04月0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各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
2.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各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3. 上海道之、浙江谷蓝和斯达微电子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2024年度本公司将根据以上公司的申请,根据资金需求予以安排。
四、董事会意见
2024年04月0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担保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嘉兴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
除了以上担保,公司未为其他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亦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且无逾期的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07日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4-011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0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鉴于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授权,因此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
2022年04月0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自2022年06月14日起实际可行权。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行权数量为16,900股。
2023年06月0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自2023年07月17日起实际可行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行权数量为154,094股。
综上所述,公司股份总数由170,784,280股变更为170,955,274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0,784,280元增加至170,955,274元。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进一步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拟将《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原《公司章程》中的其他内容未作变动。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07日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4-012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达半导”或“公司”)于2024年04月0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和不超过15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关授权之日止,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1号),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00万股(含本数)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00.00万元。截止2021年11月03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049,272.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476,950,527.96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11月03日出具了 《嘉兴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75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实际使用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552,155,488.35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授权经营管理层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和不超过15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现金管理产品种类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暂时闲置的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三)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
本次现金管理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关授权之日止。
(四)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时,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和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通过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转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等,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等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
(二)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便于统筹管理闲置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业务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资金和不超过15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二)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斯达半导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07日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4-013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内容自2023年01月0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07日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4-014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25日(星期四) 上午 10:0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18日(星期四) 至04月2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relation@powersem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04月08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4月25日 上午 10:00-11:3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25日 上午 10:00-11: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沈华先生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哲先生
独立董事:沈小军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4月25日 上午 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18日(星期四) 至04月24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relation@powersem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3-82586699
邮箱:investor-relation@powersem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7日
证券代码:603290 证券简称:斯达半导 公告编号:2024-016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考核情况与
2024年度薪酬计划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0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核情况与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说明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薪酬考核情况与2024年度薪酬计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一致同意《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考核情况与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特此公告。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07日
公司代码:603290 公司简称:斯达半导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道之科技有限公司、StarPower Europe AG、嘉兴斯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谷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嘉兴斯达集成电路有限公司、重庆安达半导体有限公司、斯达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生产管理、研究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纳入内控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建立了内部控制,并且能够有效执行,公司在经营成果真实性、经营业务合规性、内部控制有效性方面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2024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流程,提升内部管理水平,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沈华
斯达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