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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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3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24年4月8日16时。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杨峰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变更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换董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现提议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进行人员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1、提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杨峰、李立、卢妙丽、张韬、戴继雄、谢佑平、包晓林组成,其中杨峰担任主任委员;

2、提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戴继雄、谢佑平、李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戴继雄担任主任委员;

3、提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谢佑平、包晓林、杨峰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谢佑平担任主任委员;

4、提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包晓林、戴继雄、卢妙丽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包晓林担任主任委员。

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凌海市大有乡双庙农场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峰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韬出席现场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出席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晶燕、刘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04-09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