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3058123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运营商数智化领域
公司提供新一代数智云原生支撑、数智化政企业务支撑与运营、合作伙伴生态管理、移动互联网支撑及运营、网络自智支撑与运营在内的一系列面向电信运营商数智化领域解决方案,全面助力运营商客户打造运营运维新模式、推动数字业务新增长、提升数智化服务水平。
1.1 新一代数智云原生支撑系统,公司基于电信运营商核心业务支撑运营系统,以数智化和云原生为核心,构建新型CRM和计费能力,实现运营商全网业务敏捷支撑,赋能一线运营支撑,全面增强运营商的客户体验,助力运营商数智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1.2 数智化政企业务支撑与运营,公司结合AI、大数据能力,为运营商打造政企全生命周期一站式支撑体系,闭环解决运营商在渠道、市场、营销、交付、支撑和售后等方面的问题,全线提升端到端支撑能力,为运营商发展政企业务发展铸就解决方案利器。
1.3 合作伙伴生态管理与运营,为运营商提供面向各类合作伙伴的端到端生命周期管理能力,实现对合作伙伴信息的一点看全和一点管理,具备全渠道,全业务,全流程的酬金计算,实时结算,量化薪酬能力,支撑合作伙伴全流程服务,实现合作伙伴业务的一点开通和数据一点引用。
1.4 移动互联网支撑与运营,面向运营商客户,提供公众和政企客户商城,为客户打造便捷、高效智能的电商一站式平台;面向运营商企业内部,通过Chat一线服务平台,为一线人员提供咨询及故障处理,高效解决一线员工问题,让一线工作更高效。
1.5 网络自智支撑与运营,结合运营商近年来基础网络的数字化建设,充分激发网络潜能,公司为运营商打造具备数字化、智能化、敏捷化的一系列网络自智平台与产品,包括:全流程端到端网络工程建设的数智化交维产品;为5G行业客户提供全面、高效、便捷的5G专网轻量级网管;支持网络及业务的部署、开通、排障、维护等高效资源调度的智能编排调度平台;面向政企综合一体化运营运维管理的政企运维平台。以上产品将进一步加快运营商网络自动化、智能化转型,提高网络效率,打造极致用户体验,并实现网络服务变现。
2、城市数智化领域
2.1 城市中台,以城市信息能力为核心,聚合数据、共享技术、协同业务、赋能服务和运营能力的城市信息化中枢平台,构筑城市级数据要素供应链,以“平台+数据+运营”的服务模式为城市全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提供持续、高效、安全的赋能服务支撑,通过构筑城市级的信息融合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丰富的信息化能力,提升城市信息化发展效率,持续打造良好的城市数字化转型生态体系。
2.2 城市经济中台,聚合本地产业,创新构建服务于本地政府、企业、市民的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平台。中台对本地产品和服务进行聚合,通过产业连接和区域交易组织,解决地方企业线上交易被互联网寡头垄断、依托于互联网交易的本地实体企业的数据、资金及服务流失的问题,构建起本地鲜活经济数据采集体系和产业服务生态体系,推动经济发展。
2.3 城市产业中台,围绕“数字经济”,狠抓产业数字化转型,结合大数据、5G、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产业、互联网、金融的相互渗透与支撑,构建产业互联网平台,共建产业新生态,串联整个产业链上下游生态圈,共创企业新价值,打造产业交易服务中心、金融服务中心、产业服务中心,提高企业生产的柔性化水平,盘活存量、重塑产业结构,推动企业更加灵活生产,减少社会资源浪费,提高创新效率,加快创新,提升社会整体生产研发水平。
3、产业和企业数智化领域
3. 1 产业互联网平台,围绕“数字经济”,狠抓产业数字化转型,结合大数据、5G、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产业、互联网、金融的相互渗透与支撑,构建产业互联网平台,共建产业新生态,串联整个产业链上下游生态圈,共创企业新价值,打造产业交易服务中心、金融服务中心、产业服务中心,提高企业生产的柔性化水平,盘活存量、重塑产业结构,推动企业更加灵活生产,减少社会资源浪费,提高创新效率,加快创新,提升社会整体生产研发水平。
3.2 产业数字化平台,作为城市产业数字化基础设施,面向产业企业,从产业互联层、到企业经营层、生产调度层、产线控制层到现场设备层,以五层三域体系面向产业企业赋能,目前我们在辽宁、北京、四川、贵州、上海等地落地多个产业数字化平台,面向输配电、采矿、旅游等产业提供产业数字化服务。打造数千家数字化转型样板企业,降低产业企业采购成本、撮合产业链交易。帮助产业企业实现降本增收。
3.3 易信企业数字化转型基座,给企业提供全面端到端的数字化转型技术服务体系,为中大型企业数字化重构提供可拓展、可配置的技术架构方案。同时支撑大型企业在产业互联网、产业链协作、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数字化创新,为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的整体赋能。
4、数智化技术平台与服务领域
公司加强数智化转型基础设施支撑与核心技术攻关,与行业融通,推动万物互联、智能转型,数智化技术平台与服务包括数字基础设施支撑与服务、PaaS、大数据、AI大模型,注重场景创新,以数智化技术平台与服务为运营商、城市与企业客户数智化转型提供强劲动力。
4.1 数字化基础设施支撑与服务,面向各行业在云资源基础设施方面规划、管控、售卖、运营等方面的需求,公司提供智能算网一体化支撑平台,支持异构资源统一适配与管理,跨域融合编排调度,实现多种算力资源的组合和打包服务,满足千行百业多样化算力需求。
4.2 平台即服务(Platform as a Service,简称PaaS)系列产品组件和生态运营服务,公司坚持自主研发,科技创新,提供基于云原生架构的技术Paas组件与运维服务,实现运营支撑自主可控和组件智能运维。公司基于微服务架构为基础的容器云平台,以国产数据库为DB核心,以低代码和零代码平台开发工具,以能力运营平台为能力汇聚管理平台,为企业打造数智化技术平台,助力数智化转型。
4.3 大数据平台与服务,数据中台与数据治理平台,为客户提供智能化数据处理与分析,推动客户数据驱动创新,通过大数据生命周期管理,实现数据资产可靠、可视、有序,降低数据管理难度,助力企业提升数据治理水平。
4.4 AI大模型平台与服务,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与研发创新,提供的AI算法开发和运营平台,可为客户提供AI生产及应用的全流程开发工具链,提升AI模型(包括大模型)的开发训练效率。在AI大模型领域,运用特定行业数据模型训练,为企业提供专用的AI算法模型和能力,支持企业在管理提效,经营分析,营销推荐,后端运维等多领域实现智能化转型。
5、算力调度体系
以推进建设“东数西算”工程为牵引,率先建成国家枢纽节点统一算力运营调度平台等相关算力服务平台,面向枢纽节点分布式的通算、智算、超算等异构算力资源,提供多维度的核心调度能力,实现跨服务商、跨地域、跨架构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实现为业务匹配最优算网资源的能力,可为东数西算、人工智能、跨域调度等各类场景提供一站式算力调度解决方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具体请见第十节:五、3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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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评级机构进行评级的思特奇存续债券仅为2020年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思特转债”)。截至本公告日,新世纪评级给予思特奇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思特转债债项信用等级为AA-级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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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事项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2023年1月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等文件。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3 年1月5日,股票限售期为本次发行结束并上市之日起6 个月,锁定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公司募投项目调整的事项
2023 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由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作出调整,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8)。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489.7841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成都易信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9)。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5G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AI技术与应用”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事项
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总股本327,134,0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617,072.23元,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6日。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 公司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事项
根据《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492,374 股,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9.90 元/股,自 2023 年 1 月 5 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调整思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根据《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实施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后,思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 9.89 元/股,自 2023 年 5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调整思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 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
2023年10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利用公司自有资金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以每股不超过人民币13.5元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2023年11月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2023年12月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2024年1月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事宜。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为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18%,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12.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8.5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6,465,00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事项
2023年12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飞舟先生与华创云信、云信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吴飞舟先生拟将其持有的思特奇1,660.0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01%)转让给云信投资。云信投资系华创云信的全资子公司,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华创云信将直接及间接持有思特奇85,093,15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5.70%),吴飞舟先生的持股比例降为17.57%,华创云信将成为思特奇的控股股东。华创云信无实际控制人,故思特奇将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公告。
同时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吴飞舟先生将其持有的思特奇23,18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00%)质押予云信投资;并在吴飞舟先生将标的股份过户至云信投资名下五个工作日内,共同申请办理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登记。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2024年2月27日,公司收到吴飞舟先生和云信投资的通知,获悉本次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华创云信,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2024年2月29日,公司获悉吴飞舟先生质押予云信投资的23,180,000股思特奇股份已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原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及《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300608 证券简称:思特奇 公告编号:2024-036
债券代码:123054 债券简称:思特转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