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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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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9版)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信永中和在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蒋西军,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陈春光,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洋,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拟于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1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2024年度审计服务收费将按照此前公开询价比选文件约定的价格92万元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设立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城,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2.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为9年。

3.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无保留审计意见。

4.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天职国际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和湖南省国资委印发的《省属监管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办法》(湘国资[2023]174号)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均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并确认截至本公告日,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需要提请公司股东注意。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收费价格公允,同意聘请信永中和负责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4-024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实际金额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实际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天盐业”)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志勇先生和徐宗云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398.3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三)本次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

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为6,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关联关系

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盐集团”)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公司住所: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

法定代表人:冯传良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亿元

成立日期:1986 年 07月26 日

业务范围:从事盐的开采、加工及其相关的化工业务、食品批发零售业务、塑料制品业、陶瓷制品业、医疗服务业;盐及相关化工产业投资,餐饮、旅馆、旅游及娱乐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自有资产经营管理(以上项目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提供经济信息咨询;生产、销售、研究、开发精细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品)、日化产品、电化学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品)、食品、工业微生物、造纸原料及各类纸制品、工程陶瓷、日用陶瓷、艺术陶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技术成果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不含中介);自有房屋租赁;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健康管理;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轻盐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人民币2,056,091.8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77,812.22万元、营业收入人民币990,539.1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84,216.70万元。

轻盐集团与湖南轻盐晟富盐化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轻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675,064,2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69%,此外轻盐集团还通过“轻盐-中信建投证券-23轻盐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公司309,600,000股,持股比例为18.66%,轻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轻盐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与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 6.3.3 条第(一)、(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关联关系。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关联方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不会对公司形成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所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者损害关联方的利益。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国家有规定的以规定为准,国家无规定的以当地可比市场价格为准,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协议价格(指经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的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而构成的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4-025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变更时间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并进行追溯调整。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2024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公司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4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4-026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湖南湘盐福盛

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湖南湘盐福盛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湘盐福盛基金”、“本基金”、“合伙企业”)

投资金额: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雪天盐业”、“公司”或“上市公司”)认缴出资3,000万元,占比30%。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表决,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鉴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半数委员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由董事会直接审议。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基金各发起方尚未签订《合伙协议》,具体条款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合伙企业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合伙企业尚须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后续投资进展及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经济和政策法律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合作投资及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关联方湖南轻盐晟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盐晟富”)、关联方湖南轻盐战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轻盐战兴基金”)、非关联方华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资本”)等共同发起设立湘盐福盛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华福资本。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认缴本基金出资比例的30%,即3,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合伙人及合伙金额、比例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为准。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签署《合伙协议》等法律文本,并配合完成工商登记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

公司对其他投资人不承担保底收益、退出担保等或有义务。

本次设立基金的事项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湖南湘盐福盛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鉴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半数委员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由董事会直接审议。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轻盐晟富、轻盐战兴基金之间无其他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轻盐晟富

1、轻盐晟富关联关系介绍

轻盐晟富为公司控股股东轻盐集团控制的全资子公司,且作为湖南轻盐晟富盐化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轻盐晟富盐化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持有其82%的份额。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股份登记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轻盐晟富盐化基金持有公司95,578,867股,持股比例5.76%,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轻盐晟富构成公司关联方。

2、轻盐晟富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介绍

关联方名称:湖南轻盐晟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8月15日

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588号芯城科技园4栋401B-68房

企业性质:省属国有企业

办公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轻盐阳光CEOA座14楼

法定代表人:王宏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注册资本金额:5,000万元

营业执照号:91430104MA4M0YBN59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轻盐晟富于2017年12月25日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发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证书登记编号:P1066517)。

轻盐晟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股权结构如下

(3)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经营状况(未经审计)

(二)有限合伙人:轻盐战兴基金

1、轻盐战兴基金关联关系介绍

轻盐战兴基金由公司控股股东轻盐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盐创投”)、轻盐晟富共同出资成立,其中轻盐集团持股比例98%,轻盐创投与轻盐晟富的各持股1%。截至2023年12月31日,轻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675,064,2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69%,此外轻盐集团还通过“轻盐-中信建投证券-23轻盐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公司309,600,000股,持股比例为18.6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轻盐战兴基金构成公司关联方。

2、轻盐战兴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介绍

关联方名称:湖南轻盐战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4年3月18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188号湘江基金小镇2栋2层204-582号。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办公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388号轻盐阳光CEOA座14楼

委派代表:王宏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注册资本金额:500,000万元

营业执照号:91430104MADE72461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轻盐战兴基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出资比例如下:

(3)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经营状况:轻盐战兴基金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其实际控制人轻盐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经营状况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三、非关联方华福资本基本情况介绍

华福资本成立于2013年1月2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基金业协会登记编号:GC2600011644。

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上塘村雕艺街3号台青创业园561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滨江大道5129号陆家嘴滨江中心N1幢华福证券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陈爱国

经营范围: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福资本由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00%持股。

华福资本在新能源、先进制造、新媒体、TMT等多个行业都有投资代表案例,其中上市退出案例包括天合光能、福光股份、福昕软件、万辰生物、天下秀、中设咨询等。

华福资本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湘盐福盛基金由各出资方以现金出资方式共同成立,基金管理费在投资期按照基金实缴出资的2%/年收取(退出期按照1%/年收取),基金的分配采取“即退即分、先回本再分利、不滚动投资”的分配模式。

五、关联交易标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

1、基金结构

湖南湘盐福盛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目标募集资金规模人民币10,000万元。

2、拟出资比例

注:LP及其投资金额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3、基金期限

(1)基金期限为10年(8年投资期+2年退出期);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适当延长,但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两年。

4、出资安排

(1)基金出资采取认缴制,即签订合伙协议时认缴出资,确认出资义务,根据约定的情形(基金存续期内项目的成熟度和资金需求情况)分期到位资金;

(2)总规模1亿元,全体合伙人按认缴比例分期出资,首期按比例出资合计不低于3,000万元,后续出资安排将根据项目投资进度缴付,投资期内完成全部实缴出资。

(二)本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合伙协议会议:在本基金成立后,普通合伙人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合伙人会议。本基金由华福资本担任基金管理人,具体负责办理基金备案、按照基金合同对基金进行日常管理、执行基金投资业务、基金风险管理等工作。

本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由华福资本委派3名,轻盐晟富委派2名。项目决策须4名委员同意方可通过。同时,雪天盐业对该基金具有一票否决权,所有基金的投决项目需经上市公司内部会议决策程序通过后方可实施。

2、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在投资期按照基金实缴出资的2%/年收取(退出期按照1%/年收取)。

3、利润分配安排方式

基金采取“即退即分、先回本再分利、不滚动投资”的分配模式。项目退出时的收回资金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各合伙人收回全部实缴出资及年化6%的基础收益。满足前述部分后的超额收益,GP提取20%收益分成。

(三)本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范围

基金围绕主要围绕新能源行业投资,涵盖上游工业领域(矿产资源、设备)、下游应用领域(工商储能、光伏储能等产业)以及外延钠离子正、负极材料领域。

2、投资期限

本基金经营期限自本有限合伙成立日起算,终止于首次募集封闭日起届满8年之日。其中,自首次募集封闭日起前8年为投资期,后2年为退出期。

3、投资后的退出机制

本基金的投资项目退出的最终决策应由普通合伙人以本基金的名义做出。本基金的投资组合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上市、转让、清算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实现退出。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认缴完成后,本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对公司当前业绩影响

公司本次认缴基金份额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基金运行期间,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投资资金安全风险

本基金属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对未上市企业进行投资,可能存在部分或全部本金损失的风险;另外,本基金不保证基金财产中的认购资金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按照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基金债务承担责任。

(二)投资项目或领域存在的风险

本基金尚未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尚未完成《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的正式签署,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等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领域为中国境内新能源行业类的优质未上市企业。公司通过适度参与认缴本投资基金份额,深入了解行业、技术和产品的发展趋势,推动公司产业链延伸和业务扩展,为公司中长期发展做准备,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协同效应。同时,公司充分整合和利用各方资源优势,通过参与专业化投资,降低投资风险。

八、相关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4月7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湖南湘盐福盛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中关于对外投资和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且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参与设立基金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湖南湘盐福盛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鉴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半数委员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由董事会直接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湖南湘盐福盛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与公司主营业务存在协同效应,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最近12个月发生的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轻盐晟富、轻盐战兴基金之间无其他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4-027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此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有关条款修订事宜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4-028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一食品制造》的要求,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情况

1、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2、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3、按地区分布分类情况:

二、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经销商数量变动情况

单位:家

注:省外经销商增长主要是公司持续拓展空白市场,客户数增加;省内经销商数量报告期内减少,主要是省内区域进一步深化配送商模式,持续将有自主维护的客户移交配送商管理。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4-029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完成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天盐业”或“公司”)于2021年度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现将本次交易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重组方案概述

雪天盐业向交易对方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盐集团”)、湖南轻盐晟富盐化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轻盐晟富盐化基金”)和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菱津杉”)发行股份购买重庆湘渝盐化有限责任公司(原重庆湘渝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渝盐化”)100%股权。

本次交易价格参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列载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并经各方协商后确定。以2020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湘渝盐化100%股权的评估值为192,788.91万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湘渝盐化100%股权交易对价为192,788.91万元。

在本次交易中,雪天盐业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收购对价,具体支付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计算结果如出现不足1股的余额计入上市公司资本公积。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且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重组实施情况

2021年12月18日,湘渝盐化召开股东大会,轻盐集团、轻盐晟富盐化基金和华菱津杉等3名股东将合计持有的湘渝盐化全部股份106,948.0780万股即100%股权转让给雪天盐业,并解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日,湘渝盐化的股东雪天盐业作出决定,公司名称变更为“重庆湘渝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6,948.0780万元,住所为重庆市万州区龙翔大道98号,组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2021年12月24日,湘渝盐化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办理完变更登记手续,重庆市万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01793519258C),记载名称为“重庆湘渝盐化有限责任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湘渝盐化因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过户事宜已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已合法直接持有湘渝盐化100%的股权。

二、收购资产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若本次交易在2021年度内完成交割,乙方就标的公司实现的盈利承诺期限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若本次交易在2022年度内完成交割,则业绩承诺期限为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交易对方作出承诺,标的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如涉及)经取得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的年度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13,128.65万元、9,375.10万元、17,571.39万元及21,985.60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各年度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的,乙方应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承诺补偿。乙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应逐年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各年计算的业绩承诺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乙方已作业绩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三、湘渝盐化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注:1、实现净利润和承诺净利润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标的公司湘渝盐化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087.71万元,为当年承诺净利润的347.65%。标的公司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超过当年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得以完成,业绩补偿义务人无需向公司进行股份补偿。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湘渝盐化2023年度的业绩承诺已经实现,业绩补偿义务人关于湘渝盐化2023年度的业绩承诺得到了有效履行,2023年度无需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