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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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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5版)

截至2024年3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账户号376120100100260325)余额为1,350.03万元,使用该账户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000.00万元,共计2,350.03万元(其中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125.63万元)。

(二)本次结项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后的拟投资金额为2,749.06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中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不包括前期调减的募集资金金额1,300.00万元,也不包括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

公司拟将该项目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预计未使用募集资金共计约2,350.0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五、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在“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谨慎节约的原则,在兼顾项目配置的先进性、兼容性、合理性、实用性的基础上,经济、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募集资金。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约2,350.03万元(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计划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升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市场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市场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4-035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处理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1年4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姚矿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国盾量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23)。

4、2021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21年5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5)。

6、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1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1年5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姚矿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8、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1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9、2021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10、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11、2022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12、2022年7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13、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14、2023年2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15、2024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6、2024年2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17、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作废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以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0%;或者2021-2023年量子计算、量子测量新领域业务收入累计不低于15,000万元。”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及2021-2023年量子计算、量子测量新领域业务收入累计金额均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3,75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作废132,900股,预留授予部分作废20,850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作废处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作废处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4-034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爱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11项议案,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国盾量子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年度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同时根据公司对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合理预计,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未达标。同意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3,75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作废132,900股,预留授予部分作废20,850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现金状况,公司拟不分红,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6)。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基本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上,因工作人员失误,导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合计余额在部分时段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的情况,最高时点余额为43,500.00万元,超出董事会授权额度1,500.00万元,相关事项发生后,已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追认,并要求公司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教育。除此之外,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37)。

8、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市场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充盈公司主营业务的现金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

9.01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部分情况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张爱辉先生回避表决;

9.02 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薪酬部分情况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张岚女士、耿双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应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独立、诚信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9)。

1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5.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1)。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4-033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应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二十项议案,具体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国盾量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枞巍)》《国盾量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姚矿)》《国盾量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珉)》。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国盾量子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年度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作废处理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作废处理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十)《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整体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申请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账户。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

13.01 独立董事薪酬部分表决情况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徐枞巍先生、李姚矿先生、张珉女士回避表决;

13.02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部分表决情况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应勇先生、赵勇先生、张军先生回避表决;

13.03 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部分表决情况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超先生、张莉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其中,

14.01 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部分表决情况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应勇先生、张军先生回避表决;

14.02 不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部分表决情况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及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80,220,920元变更为 80,374,370 元,公司股本由80,220,920股变更为80,374,370股,并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5.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循环使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天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第二项、第五项、第七项、第八项、第十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第十五项、第十七项、第十八项以及监事会提交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3)。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4-044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规范说明,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具体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追溯调整了2022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746,824.45元、递延所得税负债672,556.45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74,268.00元,其中盈余公积为0.00元、未分配利润为74,268.00元;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0.00元。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同时,本公司对2022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4-042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盾量子”或“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天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天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以上人员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551-66185117

邮箱:guodun@quantum-info.com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华佗巷777号科大国盾量子科技园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4月9日

附件:

陈天宇先生,男,1995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17年7月至2022年6月历任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法务部主管。2022年6月加入公司,负责证券事务相关工作。陈天宇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陈天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4-037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将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6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36.1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36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766.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5,593.9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也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1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3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449.11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18,219.6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收到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4,943.32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52,318.15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43,5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到账尚未转入的利息收入余额为0.5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817.0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7月,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杨家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杨家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21107247771000002),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自贸试验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2172033),在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615397066600000165)。

2021年6月,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山东量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5514339830091),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76120100100260325)。

上述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包含利息收入净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8,209.80万元,其中2020年度投入人民币977.18万元,2021年度投入人民币6,590.23万元,2022年度投入人民币7,203.13万元,2023年度投入人民币3,439.2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根据2023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截止2023年12月31日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怀宁路证券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北京西路证券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分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023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超额使用1,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增加1,5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授权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2,0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43,500.00万元。

(三)超募资金用于新项目的情况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5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和子公司山东量子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分别实施“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和“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前者投资金额预计为7,926.20万元,后者投资金额预计为4,049.06万元,两者合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为11,975.26万元。

(四)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的情况

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超募资金账户。截至2022年12月22日,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专户(徽商银行账户号521107247771000002)剩余募集资金约2,672.22万元(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转至超募资金专户存储。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超募资金账户。截至2023年8月18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高新区支行账户号20000615397066600000165)余额为1,095.76万元,使用该账户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8,000.00万元,共计19,095.76万元(其中包括项目原募集资金投资调减的金额10,367.60万元)。为了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约18,011.46万元转至超募资金专户进行存储和监管,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调减投资金额10,367.60万元,项目预定使用状态由2022年7月调整至2023年7月;同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减投资金额1,717.12万元。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调减投资金额1,300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3月调整至2024年3月。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原因

公司于2021年11月被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列入“实体清单”,“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原计划配置的部分进口仪器设备、元器件、软件工具等采购受限,将导致项目实施计划和部分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本着最大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达到项目预期目的的基础上,经综合分析评估,对上述募投项目整体投资方案进行调整,进而导致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的实施进度相应延长。

公司综合考虑自身特种行业产品研发情况、应用推广情况、现有经营规模等因素,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本着最大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经综合分析评估,对“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部分投资内容进行调整。同时,由于项目购置的房产存在延期交付(实际交付时间为2022年9月),导致项目整体建设计划延后,从而项目完成时间相应延长。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①“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出具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盾量子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变更调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事项无异议。

②“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出具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盾量子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变更调整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客观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事项无异议。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43,500.00万元,超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额度42,000.00万元。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补充确认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并增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1,500.00万元。

除以上事项外,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国盾量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盾量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除“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中所陈述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4年4月8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国盾量子2023年度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事先审议额度的情形,但采用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方式,现金管理产品符合相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未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安排,不存在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召开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追认及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事项进行了审议,补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将督促公司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除上述情形外,国盾量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国盾量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量子通信网络设备项目承诺效益为第一年利润总额为16,170.98万元,第二年为27,476.80万元,第三年达产为35,181.35万元;该项目于2023年7月结项,故承诺效益仅列示第一年结项后对应期间预计效益,即第一年利润总额的50%;实际效益为2023年7-12月(结项后)产生的实际效益。

注2:研发中心建设、量子计算原型机及云平台研发项目均未承诺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实际效益,故以上效益对比情况不适用。

注3:特种行业量子通信设备科研生产中心建设项目尚未结项,故以上效益对比情况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27 证券简称:国盾量子 公告编号:2024-036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917,117.70元。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大国盾量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