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4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3,041.7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8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12.45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456号)。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同时明确了上述等额置换的具体操作流程。2023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金额为12,721.74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89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计使用104,7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购买收益凭证20,000.00万元,大额存单84,700.00万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9,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9,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使用58,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尚未使用的超额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公司《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
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4,98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及其他发行费用16,057.2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8,922.76万元。
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3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合并报表中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06,661,369.20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3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2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9,6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57%。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等各项因素,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决策程序规范、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和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充分体现了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的原则。该预案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4-009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且兼顾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
● 投资金额: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且兼顾流动性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理财策略。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及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委托理财金额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且兼顾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且兼顾流动性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理财策略。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公司相关制度等相关规定办理委托理财业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开立或注销理财账户、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合理安排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3、公司财务部将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内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及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8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1.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74,98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16,057.2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58,922.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12日出具了《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63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和使用安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举有利于增强公司现金资产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五)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止。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开立或注销拟投资产品的专用结算账户,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指引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合理安排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公司财务部将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内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和使用安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八、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监管指引第2号》《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结合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披露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4-012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30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4068号智慧广场A栋1301-1 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30日
至2024年4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会议将分别听取独立董事姜梅女士、张潇颖女士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黄志强、珠海市中科蓝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4月25日(上午9:30-下午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4068号智慧广场A栋1301-1 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股东可以通过邮件和信函方式登记,以公司接收邮件或信函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件及信函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邮件标题或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确认收到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以作出席资格复核。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4068号智慧广场A栋1301-1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53
联系电话:0755-26658506
电子邮箱:ir@bluetrum.com
联系人:黄玉珊、刘懿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